得了结核病,要用至少三种以上的抗结核药物化疗,但这些药物往往伤肝。抗结核药最常见的毒副作用之一就是药物性肝损害,尤其是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联合治疗时,肝损害的发生率可达40%以上,少数甚至可导致肝衰竭、死亡。乙肝病毒感染者在抗结核治疗期间肝功能异常的发生率比没有感染乙肝病毒者高2~4倍,是抗结核药物肝损害发生的三大高危因素(高龄、嗜酒、肝炎史)之最。肺结核治疗前要进行乙肝筛查,并常规检测肝功能。如果发现乙肝病毒感染,要进一步检测HBV DNA水平,了解病毒复制情况。如果肝功能异常,病毒复制活跃,乙肝抗病毒治疗应立即开始,待病毒达到抑制、肝功能恢复正常后,立即给予抗结核治疗,同时继续乙肝的抗病毒治疗。若患者乙肝病毒复制活跃,但肝功能正常,可以在抗结核治疗的同时,预防性使用抗乙肝病毒药物,防止抗病毒治疗期间肝损害发生。若未检测出乙肝病毒复制指标,肝功能正常,可先进行抗结核治疗,在治疗期间监测肝功能和HBV DNA,发现异常再考虑抗病毒治疗。干扰素是治疗乙肝的常用抗病毒药物。但干扰素有许多副作用。干扰素的抗增殖作用可抑制蛋白质合成,导致白细胞减少;而结核病患者蛋白质消耗较多,也可出现白细胞减少的表现;利福平、异烟肼等抗结核药物也有引起白细胞减少的报道。干扰素的流感样反应可加重结核病患者的发热症状。干扰素与核苷(酸)类药物相比,对HBV DNA的抑制作用较差,肝功能恢复较慢,甚至有引起肝功能恶化的报道。因此,乙肝病毒感染者并发结核病不宜选择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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