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每名适龄儿童都必须按规定建立预防接种证、,并实行凭证办理入托、入学制度
3、儿童离开居住地期间,由现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负责对其实施接种。
4、外来人员的7岁以下儿童也应及时到就近的卫生院办理接种证。
5、计划外生育儿童及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一样对待。都按照国家免疫程序给予接种卡介苗、脊灰糖丸、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乙肝疫苗、乙脑疫苗、流脑疫苗等疫苗,以预防结核病、小儿麻痹症、百日咳、白喉、破伤风、乙肝、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的发生。
拓展资料:新生儿接种证在哪办理?
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需要带好宝宝的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出生时在出生医院接种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记录,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办理《预防接种证》,上面有接种每一针疫苗的时间,家长按照预约单上的时间按时带孩子到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办疫苗接种证需要带的证件有;1、户口本;
2、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
3、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记录;
4、居住证明。
一般宝宝出生后,出生的医院会在宝宝出生后24小时内给宝宝接种第一针乙肝和卡介苗,然后发给一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出院之后,带着这本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去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上卡,录入相关信息就可以了。上卡了之后,以后就按防疫医生的预约时间去接种。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内容。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补办接种证的资料
1、应准备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2、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
3、母子保健健康档案。
带上这些材料,去之前接种疫苗的医院或是卫生防疫站去补办一个。现在都有接种疫苗的电脑记录,应该可以顺利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预防接种证是儿童预防接种的记录凭证,每个儿童都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证并接受预防接种。
扩展资料:
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八)开展传染病防治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提供技术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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