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网站于9月30日发布了一条消息,称该院教授曾毅一篇题为《关于推动“二孩晚育软着陆”实现我国人口均衡发展的对策建议》(下称“对策建议”)已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按《成果要报》“报送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阅”。“二孩晚育软着陆”是曾毅教授近年来花了大量心血阐释的一个政策建议。
10月11日,曾毅回复了记者关于上述“对策建议”的相关询问,他说,现在有很多人,包括主管部门,主张只开放“双单独”生二孩,这会给繁忙的中央领导以错觉,似乎中国计划生育政策已经在适当调整,没有费时费力讨论的必要了,但事实并非如此。
建议允许年满28岁妇女生二胎
所谓“二孩晚育软着陆”,指逐步平稳过渡到在适当晚育间隔(以防生育堆积)前提下普遍允许二孩的政策,具体讲,就是因地制宜,研究确定一个各地不同的二孩政策放宽起始年龄(例如34岁—35岁或33岁—35岁)。然后,每隔一年普遍允许生二孩的低限年龄下降一岁,至2015年前后在城乡实现年满28岁妇女都允许生二孩的“软着陆”。
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山西翼城县、甘肃酒泉市、河北承德市与湖北恩施州一直实行二孩加间隔政策(试点)。“20多年来,这四个试点地区年均人口增长率与生育率比其周边实施一孩半政策(即只有一孩为女孩的夫妇才被允许生二孩)、社会经济水平并不比其差的农村地区低或至少差不多,出生性别比多年来一直保持在正常或接近正常范围,并大大低于其周边实行一孩半政策的农村地区。”曾毅称。
关于主张实行城乡只允许“双单独”(夫妇双方或一方是独生子女)生二孩的观点,曾毅认为,这种方案将带来一系列弊端,主要表现在,将使一孩半政策助长出生性别比超常偏高的副作用在大部分农村地区继续存在;将继续产生因政策导致的独生子女高风险家庭;将产生政策导致的双单独夫妇抚养四或三个老人加二个孩子的老少抚养比远比非双单独夫妇高的新的社会不公问题;将引发其他诸如“现代梁山伯祝英台的悲剧”等新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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