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本;
2、出生证明等相关证件;
3、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记录;
4、居住证明。
一般宝宝出生后,出生的医院会在宝宝出生后24小时内给宝宝接种第一针乙肝和卡介苗,然后发给一本儿童预防接种证。出院之后,带着这本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簿去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上卡,录入相关信息就可以了。上卡了之后,以后就按防疫医生的预约时间去接种。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并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内容。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对于因有接种禁忌而不能接种的受种者,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提出医学建议。
需要办《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证怎么办理 :
1、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需要带好宝宝的户口簿、出生证以及出生时在出生医院接种的卡介苗和乙肝疫苗接种卡,到居住地点的妇幼保健医院儿保科办理《预防接种证》,妇幼保健医院会给家长一个小绿本儿,上面写有根据孩子出生日期需接种每一针疫苗的时间,家长定期预约,按照预约单上的时间按时带孩子到接种门诊进行接种。
2、在外地出生但在本市居住的孩子,也应尽快到接种门诊办理预防接种证,让孩子尽快的补种各种疫苗。若在原地区已接种过疫苗,应带上原来的预防接种证,根据已接种过的疫苗,安排补种未种的疫苗。
3、家长在办理预防接种手续时,必须把可靠的通讯住址和联系电话告诉医务人员,以便联系。
扩展资料
办理方法:
孕妇在怀孕期间应到户口所在地(外地来京人员可到现居住地)指定的社区医院保健科登记,领取《北京市母子保健健康档案》;
孩子出生后,由生产医院在健康档案上填写产妇及婴儿健康信息;
产妇出院后,携带健康档案、听力筛查单、卡介苗及乙肝疫苗接种证明、出生证等资料,去居住地社区医院保健科办理登记,即可领取《北京市免疫预防接种证》。
自婴儿出生后30天的第二针乙肝疫苗起,就可以凭《北京市免疫预防接种证》到社区医院保健科进行免疫接种了。每次接种后会预约下次免疫接种的时间,家长带着孩子按时接种即可。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免疫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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