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新的年龄分段:44岁以下为青年人,45岁至59岁为中年人,6岁至74岁为年轻老年人,75岁至89岁为老年人,9岁以上为高龄老人。这5个年龄段的划分,把人的衰老期推迟了1年,对人们的心理健康和抗衰老意志将产生积极影响。
人的生理状况的原因。人的一生分为婴儿、幼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这几个阶段,这几个阶段代表了人从出生、成长到衰老的过程。划分老年人的标准主要是以人的生理机能开始衰老为依据。
所谓高龄,指老人的年龄,在法律上并没有专门对高龄具体年龄的规定,在我国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中,将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了津、补贴享受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津、补贴等。法律条文:
一、《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
第三条 国家保障老年人依法享有的权益。
老年人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有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
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
二、《民政部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
近年来,各地紧密结合当地实际,陆续出台了一些高龄津(补)贴政策。这些政策的制定层级多样,补贴标准有别,既有经济发达地区,也有欠发达地区。总体上讲,这些政策对于建立资金保障与服务保障相结合的养老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以省(市)为单位,制定了统一的高龄津(补)贴标准,逐步改变了同一行政区域内标准不一的现象,津(补)贴标准也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2.根据实际情况,将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纳入了津(补)贴享受范围,部分地区还放宽至更低的年龄,扩大了津(补)贴享受范围;
3.坚持以人为本,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津(补)贴,及时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的生活权益。
高龄时一种敬辞,称老人的年龄(多指六十岁以上)。
年龄的计算方法:
1、虚岁年龄。
中国在习惯上常用的年龄计算方法,按出生后所经历的日历年头计算,即生下来就算1岁,以后每过一次新年便增加1岁。一般按农历新年算,也有按公历算的。例如,12月末出生的婴儿,出生后就算1岁,过了公历1月1日或当地农历新年又算1岁。这样,婴儿出生才几天,已算虚岁2岁了。这种虚岁计算方法计算简单,但是不科学。
2、周岁年龄。
又称实足年龄,指从出生到计算时为止,共经历的周年数或生日数。例如,1990年7月1日零时进行人口普查登记,一个1989年12月15日出生的婴儿,按虚岁计算是2岁,实际刚刚6个多月,还未过一次生日,按周岁计算应为不满1周岁,即0岁。周岁年龄比虚岁年龄常常小1~2岁,它是人口统计中常用的年龄计算方法。
3、确切年龄。
指从出生之日起到计算之日止所经历的天数。它比周岁年龄更为精确地反映人们实际生存的时间,但由于其统计汇总时较为繁琐,故人口统计中使用甚少。在实际生活中,人们除对不满1周岁的婴儿,特别是不满1个月的新生儿常常按月日计算外,一般不按日计算确切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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