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0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额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Ⅰ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缝3针不构成轻伤,不能追究刑事责任。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致人轻伤以上涉嫌故意伤害罪,才能刑事拘留。面部创口长度超过4.5厘米,头部创口长度超过8厘米以上,体表超过10厘米以上才能构成轻伤。这位妈妈,不用太担心。我的孩子三岁了,一个多星期前也刚刚磕伤了额头,流了很多血,缝了四针。我当时也非常着急和担心,害怕留下疤痕影响孩子的面容,在网上查了很多资料,也咨询了一些医生,都没有什么很明确的说法,印象比较深的就是拆线之后马上贴疤痕贴。前几天拆线之后,缝合处的痕迹的确比较明显,但我听说有些疤痕贴可能也不适用于孩子的皮肤,我就决定等等看。拆线之后的伤痕一天一个样,三天之后吧,疤痕处的颜色淡了很多,而且竖直疤痕的两端正在慢慢的愈合,疤痕看着也变短了,不明显了。这期间我有时用拇指根部轻轻地按摩伤口,有时给伤痕处直接抹点鲜芦荟(因为孩子老动,我只是想起来的时候做一下,也不知道这些到底起效果没)。现在是拆线之后的第9天了,我觉得恢复得特别快,特别好,伤痕处有点硬,但基本上是和其它地方一样平的。朋友们都说不明显。我相信再过一段时间,应该会越来越淡且不明显的。我觉得“孩子的受伤部位不齐”应该不是主要的,重要的是缝针缝得好不好、平不平。我孩子缝针之后,我看到医生专门把部分地方的肉往上挑了挑,应该是让表面平整吧。还有你在网上查查,看看有哪些禁忌食物,我是不让吃发物和刺激性的食物。另外,拆线之后要让结痂自然脱落(我孩子是晚上睡觉蹭掉的,我都后悔没贴好胶带),拆线之后的伤口避免阳光照射。还有,伤口千万不要感染。
有一位护士对我说,疤痕是和伤的深浅有关的(也不知道对不对),不过我觉得:孩子小,伤口愈合能力强,只要不是疤痕体质,以我孩子的例子,是不会影响美观的。
罗嗦这么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不要太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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