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文入观”,读到什么地方,那个境界就现前。
我们能随着经文,提起自己观照的功夫,那就有受用。
“随文入观”,也就是古人教给我们的,听经要在“消归自性”。你听经,你能把经里讲的这些事,归到你自性里面,那就是“随文入观”。
随访是指医院对曾在医院就诊的病人以通讯或其他的方式,进行定期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和指导患者康复的一种观察方法。
随访的意义是通过随访可以提高医院医前及医后服务水平,同时方便医生对病人进行跟踪观察,掌握第一手资料以进行统计分析、积累经验,同时也有利于医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和医务工作者业务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院级随访是对医院服务质量和满意度的整体调查,整理出院患者的意见及建议,进而提高医院的服务水平。科室级随访是对具体科室和医师的满意度调查,包括医疗服务、医疗环境、医师和护士的医务水平等方面,形成对具体科室的意见反馈。
扩展资料:
医生对病人进行定期的问诊,无论是电话还是当面问诊成为随访,随访是医生的一个重要工作,无论哪一个科的医生,都必须要通过随访来进一步的了解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疾病的发展情况,是把握药物对疾病治疗作用以及副反应的重要举措,没有随访就没有医生的成长,也是对患者极不负责任的。
患者看完病,要及时的观察患者的疗效,来检验自己的诊断过程中是否有不当之处,有些患者病情复杂,汇报病史时有遗漏,可能令医疗判断存在缺陷,比如间质性肺病,有很多情况下并不是肺本身的原因,而是全身性疾病影响到了肺导致的,特别是风湿免疫性疾病,在导致间质性肺病的初期不一定有明显的风湿症状,在治疗过程中才会逐渐显现,只有通过随访复查仔细观察才能发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随访
“建议随诊”或“建议随访”,在平时工作中是医生常用的两个术语,两个“建议”,意不同,结局就不同。今天我们就和大家一起学习一下:
日常工作中,对于诊断没有绝对把握,或是术后容易复发、需要病人复查,或是一旦复发就应赶紧就医的病人,在病理诊断的后面,有的医生习惯加上“建议随诊”,而有的医生则习惯加上“建议随访”。可是,你知道“随诊”与“随访”尽管只有一字之差,意义却不尽相同,加“建议随诊”或“建议随访”并不仅仅是习惯的问题,弄不好就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甚至医疗官司吗?
曾有报道称,一病人因右大腿包块去某医院就诊,术后病理诊断为“(右大腿)神经纤维瘤,部分细胞增生活跃,建议随访”,结果病人复发很久后才再次就诊,并最终诊断为“(右大腿)恶性外周神经鞘膜瘤”,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病人的预后。病人随后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说医生不仅诊断失误,还从来没有对其进行“随访”,延误了病人的再治疗。尽管医院辩护说,“随访”也有“随诊”的含义,病人在发现复发后应该立即自动就诊,但法律是严谨的,咬文嚼字,判医院没有尽到“随访”义务,应该对病人进行赔偿。
也难怪,搜索相关文献,虽然“随访”和“随诊”的含义确有一定的交叉,但其主要含义仍有较大的差异。
“随访”,是指医院对曾在该院就诊的病人以通讯或其他的方式,定期了解病人的病情变化,指导病人康复,需要时及时就诊的一种观察方法。它是医院根据医疗、科研、教学的需要,与诊治后的病人保持联系或要求病人定期来医院复查,对病人的疾病疗效、发展状况继续进行追踪观察所做的工作。通过随访可以提高医院医前及医后服务水平,同时方便医生对病人进行跟踪观察,掌握第一手资料以进行统计分析、积累经验,有利于医学科研工作的开展和医务工作者业务水平的提高,从而更好地为病人服务。其根本是,在病人诊治后,医院主动对病人进行追踪、查访,是医院的主动行为。此时,病人往往被动等待。
“随诊”,则是让病人自己注意观察身体有无不适,或原有不适是否出现新的变化,随时联系原诊治医生或去医院就诊。其根本是,在病人诊治后,病人根据发生的情况主动联系医方,寻求医疗帮助。
写“建议随诊”或是“建议随访”,看似个人习惯的问题,其实有着能否更好规避医疗风险的问题。不出事便罢,一旦出事法庭就会依法判决,对医院和医生而言,“建议随访”会比“建议随诊”多出很大的风险。为了医院和我们自身的安全,还是写“建议随诊”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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