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莞市人民医院,三甲;
2、东莞市中医院,三甲;
3、东莞市妇幼保健院,二甲;
4、东莞市慢性病院,二甲;
5、东莞市新涌医院,(精神病医院),二甲;
6、东莞市第二人民医院,(广东医学院附属松山湖医院),未定等级。
以上均为市级医院
以下供参考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东莞市太平人民医院)
创建于1954年,是一间三甲医院
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虎门大道154号。
三级甲等医院(简称三甲医院)是依照中国现行《医院分级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划分的医疗机构级别,是中国内地对医院划分等级中的最高级别。 其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它向所在地区以及周边辐射区域提供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
三级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甲等:按千分制,分等评分标准获得超过900分为甲等。
具体条件如下:
1.医院应有正式的病房和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以实施住院诊疗为主,一般设有相应的门诊部;
2.应有基本的医疗设备,设立药剂、检验、放射、手术及消毒供应等医技诊疗部门;
3.应有能力对住院病人提供合格与合理的诊疗、护理和基本生活服务;
4.应有相应的、系统的人员编配;
5.应有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章制度;
6.应有相应的医院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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