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国的医师管理机构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有关地方性卫生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全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全省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全省基本药芹段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政策措施,提出全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3.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4.拟订全省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全省卫生资源配置。
5.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省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6.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7.负责全省医疗行政管理,指导全省医疗行首首机构运行机制和分配制度的改革;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医疗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档数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一、投诉医生找什么部门投诉医生可以向卫生局、医药监督管理局或者当地的医疗协会进行投诉。
医疗纠纷有好几处投诉地点,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如果投诉目标是诊所、医务室等小型机构,可以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也可以去医调委、或司法部门。即便是后两者听完表述后认为直接投诉他们部门不恰当,也会知道你去正确的部门,一边还是叫你去卫生局医政科。
另外,必须说一下的是,医政科只处理具正规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纠纷,小到诊所,大到大型医院,即便是审批上归市卫生局管,但只要其医院地点在该县区辖区的大型医院,医疗纠纷依然归该县区卫生局医政科处理。还有就是,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的医学人员存在的不规范或违规违法行为,可以投诉到医政科。
对于那种江湖游医、什么证书都没有的骗子,医政科无权直接管理,但是会联系监督所、药监局、公安局等部门,相互协助,相互取证,予以联合打击取缔。
对于乱收费、乱标药价的行为,应该直接投诉到物价局,这个是物价局的职责。卫生局管理权限。
二、如何正确投诉医院或医护人员
第一步是医院投诉。通常医院医务科负责接待投诉。
第二步,如果家属觉得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提请医疗事故鉴定,鉴定的专家都是专家库内随机抽取的。拿到结果后可以再跟医院继续谈,当然根据结果不同,对谈判走向会有不同影响。
第三,可以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这个跟上一步可以并行或单独进行。
第四,找律师,上法院,起诉。
三、医患纠纷如何处理
1、分析事件的性质
有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有过失,这是要承担责任的。有的医疗纠纷,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失,医院不会承担责任。医疗纠纷的发生后,应该尽快弄清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过失,分析事件的性质,应对医疗纠纷。
2、分析患方动机
医疗纠纷的发生,患者一方有多种不同的动机,患方动机有以下几方面:
(1)对不良后果无法接受,寻机索理。这实际上是患者或者亲属想能在医务人员的精心治疗下尽快祛除疾病、恢复健康。一旦患者及家属在心理上受到打击,产生挫折感,向医院索理。
(2)对医疗服务不满的发泄。患者对医院或者医务人员的服务不满意,有意见,寻机造医院发泄,以释放心中的不满。
(3)对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进行试探。患者对医院的医疗服务究竟有无过失不清楚,受他人者媒体的影响,向医院提出索赔要求,抛个石头试水深。
3、稳定投诉者,缓冲矛盾
医疗纠纷后,医院及其医务人员要正确对待。首先要作的工作是稳定投诉者的情绪,缓冲矛盾,对医疗纠纷实行冷处理,千万不要激化矛盾。待患者或者亲属冷静下来后,再行商议解决办法,有利于医疗纠纷的解决。对那些无理取闹的患者及其亲属,如果做工作无效、严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应该积极给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必要时请公安部门维护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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