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缺乏互 *** 作性和不明确的价值主张
尽管对物联网的潜力有着共同的信念,但行业领导者和消费者正在面对更广泛地采用物联网技术的障碍。许多物联网解决方案要么缺乏互 *** 作性,要么缺乏终端用户的明确用例。在启用了物联网的环境中,有可能是与物联网标准和接口的技术不兼容。这是由于需要将多个来源生成的IoT数据集成到分析和决策系统中才能进行进一步分析。
消费物联网领域的许多小配件已经吸引了早期采用者,但未能展现出与普通人生活的相关性。
“为了提高销量并推动需求超过早期采用者的需求,我们需要停止制造玩具,而致力于为真实的人们构建真正的日常问题的简单解决方案。”
爱立信最近对丹麦公司采用IoT进行的一项研究表明,许多公司正在努力“准确地确定物联网的价值在哪里”。公司必须确定物联网的价值所在,以便捕获它,否则不采取行动。这表明采用物联网的主要障碍不是技术性的,而是分析性的。
传统的治理结构
物联网与公司传统治理结构之间存在冲突,因为物联网仍然存在不确定性和缺乏历史优先性。在数字化转型时代缺乏数字化领导力,也阻碍了创新和物联网的采用,许多公司在面对不确定性时“正在等待市场动态发挥出来”,或采取进一步行动关于物联网“正在等待竞争对手的动作,客户拉动或监管要求。”这些公司中的一部分冒着“柯达”风险-“柯达是一个市场领导者,直到数字中断使摄影与数字照片黯然失色”-未能“看到破坏力影响他们的行业”和“真正拥抱新的商业模式,破坏性的变化开启了。柯达创造了一台数码相机,投资了这项技术,甚至了解到照片将在网上分享”,但最终未能认识到“在线照片分享是新业务,而不是只是扩大印刷业务的一种方式。
一、从“信息高速公路”到“物联网”1993年,美国政府宣布实施一项新的高科技计划——“国家信息基础设施”,旨在以因特网为雏形,兴建信息时代的高速公路——“信息高速公路”,使所有的美国人方便地共享海量的信息资源。这一计划的提出,导致美国信息产业高速发展,进入了以网络经济为主导的新经济时代,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今面对来势凶猛的金融危机,美国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亟需一个全新的经济增长点拉动经济走出低谷并再次迎接长时间的繁荣。由此,物联网战略——“智慧的地球”应运而生。
2008年的时候IBM提出了智慧地球的计划,该计划的核心就是物联网。物联网具备极其广泛的行业覆盖度以及影响力。物联网的发展不仅能促进新兴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而且还能带动诸如智能能源、智能运输、智能医疗等诸多传统行业的发展。将物联网技术引入家庭生活,还能带来智能家居。由于物联网能够全面改善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整个经济社会的运转效率,因此物联网的发展被称为是继计算机、互联网之后,世界信息产业发展的第三次浪潮。
今天,“智慧地球”战略被美国人认为与当年的“信息高速公路”有许多相似之处,同样被他们认为是振兴经济、确立竞争优势的关键战略。该战略能否掀起如当年互联网革命一样的科技和经济浪潮,为世界所瞩目。
二、“智慧城市”的研究现状
智慧城市的概念
·数字城市与物理城市
数字城市存在于网络空间(cyber space)中,虚拟的数字城市与现实的物理城市相互映射,是现实生活的物理城市在网络世界中的一个数字再现(Li Deren&Yao Yuan&Shao Zhenfeng&et al,2014)
·智慧城市定义
图“智慧城市”研究的相关知识点
智慧城市则是建立在数字城市的基础框架上,通过无所不在的 传感网 将它与现实城市关联起来,将 海量数据 存储、计算、分析和决策交由 云计算 平台处理,并按照分析决策结果对各种设施进行 自动化的控制 。(Li Deren&Shan Jie&Shao Zhenfeng et al,2013)
即, 智慧城市=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
(李德仁,姚远,邵振峰,2014)
智慧城市的建设历程
图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历程
(王广斌,张雷,刘洪磊,2013)
三、物联网在智慧城市中的行业应用
1在民生领域中的应用。民生大数据包括有人口、环境、交通、健康、经济等数据。
2在市场监管领域的应用。可以挖掘技术来分析不同变化的市场数据,以便于相关部门及时的对市场变化做出相应的反应,提高对于未来实践的准确预警度,实时进行监管。
3在政府服务领域的应用。可以共享帮助政府的各个部门间或政府与市民间形成信息共享。
4在基础设施领域的应用。可以更加方便对交通和电力等设施进行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能够更加完善的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民生”一直以来都是全球物联网市场与中国本土发展最重要的切入点。居家养老、科技农业、食品追溯、车联网等一批围绕民生开展的应用正日趋成熟。
例:
1 比如一个产品“伴”系统。通过一个传感器、一块大垫子,就可以监控家中老人的身体状况,并作出判断是否需要通知子女或社区医生。通过垫在床脚处的传感器,远程监控中心可以发现老人生理数据上的异动,如心跳、血压发生大的变化,则在远端预警。服务中心可就此发出指令,或联系子女,或联系街道以提供帮助。而另一块铺在地上的大垫子则能察觉老人是否跌倒。通过跌倒在地上的姿势、卧地时间长度等数据,可以判断是不是出了意外。这一套系统已在上海一些社区试点。
2 近年来,从毒豇豆、地沟油、瘦肉精,到漂白蘑菇、化学火锅……面对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不禁想问,吃什么才是安全的?企业物该如何重拾消费者信任?联网技术可以作为一个全面管控体系,可以从源头上把控风险。
比如餐厨垃圾中的油脂排放到采用物联网技术的专用油桶中,通过互联网自动将油脂数量、时间、地点等信息上传至监管系统,运输车辆采用GPS跟踪路径,轨迹信息同样上传至监管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当发现GPS轨迹信息、油桶身份信息等数据异常时,系统会及时提醒监管部门处理。
3 美国调研公司曾调查超过600名来自教育和IT行业的领袖,其中将近一半的人相信,在未来两年内,物联网技术将会改变学生们在校园的学习方式。
具体看,智慧校园是把感应器嵌入和装备到食堂、教室、图书馆、供水系统、实验室等各种物体中,并且被普遍连接,形成“物联网”,然后将“物联网”与现有的互联网整合起来,实现教学、生活与校园资源和系统的整合。
比如流媒体视频课程和数据分析可以帮助教师跟踪学生的学习情况,根据他们的能力水平定制教学内容,以及预测学生的执行情况。
4 物联网技术在医疗领域的应用潜能同样巨大。普遍认为,未来20年内将迎来人工智能诊疗的时代。
例如儿科部会记录早产儿和患病婴儿的每一次心跳,然后将这些数据与历史数据相结合。基于这些分析,系统可以在婴儿表现出任何明显的症状之前就检测到感染,这使得医生可以早期干预和治疗。
远程医疗监护也在兴起。利用物联网技术,构建以患者为中心,基于危急重病患的远程会诊和持续监护服务体系。可以减少患者进医院和诊所的次数。
四、物联网中大数据的价值与痛点
物联网简单来说,其实就是利用互联网把现实中的所有物品利用传感器连接起来,在这个基础上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而如何从这些数据中挖掘出有用的信息,充分利用这份资源,才是最具难度和价值的。
比如监测老年人身体健康的数据,除了应用于通知子女和社区医生,还可提供给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甚至可以运用这份数据,针对每位老人制定相应的养老计划。
监测食品安全的数据也是如此。除了提供给政府方便监管以外,还可以提供给餐饮机构。将后厨的信息、食材履历、厨余去向等信息在互联网平台展示,让消费者通过互联网随时走进企业。一份数据,可以同时起到监控、管理、宣传三大功能。
数据的价值是强大的。SNS霸主Facebook就将他拥有的海量用户数据玩的非常漂亮。Facebook可以知道你什么时候跟别人约会,什么时候分手。就在今年情人节后第三天,Facebook通过其开发博客公布了其数据研究部门科学家团队的一项发现,即利用Facebook网站的统计数据,可以判断发帖的用户是否、何时擦出了爱的火花。
活跃用户规模已达到27亿的Facebook掌握了数以亿计的用户信息。使用一定的模型,可以从这些数据中挖掘出无限有趣的信息。比如新的感情开始时人们最喜欢的音乐、最喜欢的商品等等。
随着物联网技术的不断进化,智慧城市的不断快速发展,各种大数据也在不断被人们所发现,并应用实际中。所以需要同步发展的是数据挖据、决策分析的能力。将大数据转化为数据资产,将智慧城市建设成智能化、互联化的城市。第一,完善法律政策体系,规范跨境电商经营行为。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议对正在起草的《电子商务法》涉及跨境电商监管体系、市场准入与退出、数据电文和电子合同、产品质量标准认定、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引入国际贸易法律框架,弥补法律缺陷与技术不足,明确工商部门在跨境电商监管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充分挖掘现有的法律法规资源,通过完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推动工商法律法规向跨境电商延伸应用,为监管工作提供充分的法律支撑。
二是加强经营主体规范管理。推进跨境交易个人网店登记试点,鼓励跨境电商经营主体注册登记,更好地落实网店实名制。通过网络抽查和实地检查,对辖区内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亮照亮标”情况全面排查,推进开展跨境网络经营主体电子标识等工作,进一步完善跨境经营主体数据库。配合相关部门实施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备案管理制度,突出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依法打击跨境交易非法主体网站。
三是规范经营商品准入。跨境电商商品准入必须引入“分类管理”理念,对国家明确规定不准销售的物品,如野生动物制品、旧衣服、旧机电等,坚决禁止;对有限制的,如美国车厘子、智利樱桃等,要求许可材料齐全;对不涉及安全、环保、卫生和反欺诈类别的,可自主、自由、便利开展跨境交易。可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跨境电商禁售商品负面清单制度。指导经营主体加强入境销售商品商标查验力度,对于未在中国注册的,及时检索相同或近似商标在中国的注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规避侵权风险。
第二,强化信息技术支撑,提高跨境电商监管效能。
一是运用大数据加强跨境电商监管。加强与海关、商检、税务、外汇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形成整合涵盖注册备案管理、行政许可管理、日常监管、应急管理、稽查执法、信用评定等大数据的信息平台。对相关数据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跨境电商近期存在的主要风险点,为开展搜索、风险预警和专项整治提供依据。细化与重点跨境电商平台大数据方面的合作,强化打假溯源技术平台的运用。指导电商平台通过相关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对其掌握的交易数据、支付数据、物流数据进行分析,积极发现涉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并及时报告政府监管部门处理。探索跨区域监测、监管协作机制,实现工商总局与各地执法数据的整合。
二是应用新技术提高跨境电商监管效能。结合跨境交易特点,建立违法行为特征语义库,按违法行为类别定期开展搜索,有效发现违法线索,并将线索及时分派和处理。应用网页留证、电子证据现场取证设备等新技术、新装备,严厉打击夸大宣传、假冒商标、虚假促销、货不对板、团购欺诈、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以及“刷单”、“刷信用”、“删差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查处利用优势地位强制交易行为。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建立国家间打击跨境非法交易协调机制,合力推动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
三是运用定向监测提高跨境电商监管水平。研究建立跨境交易商品定向监测常态化机制,强化跨境交易商品定向跟踪监测和监测结果综合利用。针对通过大数据分析出来的问题多发商品或投诉举报频发商品,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和发布跨境电商消费警示。会同相关部门推广运用物联网等新技术,充分借助二维码、条形码等手段对物品进行编码,提高商品溯源水平。建立网络投诉邮箱等商品质量投诉监督检查渠道,收集跨境交易商品质量投诉信息。对于不合格产品和禁止类产品,在工商门户网站上加以公示。
第三,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畅通跨境电商消费维权渠道。
一是建立国家间消费维权和谈判和协调机制。在美国倡导美洲国家组织建立跨境交易区域性网上争议解决体系,欧盟建立消费者争议网上解决体系的格局下,应以“一带一路”建设、亚投行设立为契机,加强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推动建立国家间消费维权和谈判和协调机制,成为建立亚洲网上争议解决体系的倡导者,增强我国在全球性网上争议解决体系中的话语权。
二是探索建立跨境消费在线争端解决机制。目前国际通行做法是建立“在线争端解决机制”(简称ODR),包括在线协商、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建议由工商总局作为我国跨境消费争议解决ODR机制的政府主管部门,授权专业ODR服务机构作为跨境消费争议解决平台,并与境外ODR服务机构建立长期合作的伙伴关系。在该ODR服务平台下组建专业团队,负责跨境消费争议的在线法律咨询、提供和解方案、提供调解以及仲裁服务。涉及境外法律的消费纠纷,则由与之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的境外ODR服务机构提供上述服务。
第四,探索制定有效措施,落实跨境电商平台管理责任。
一是有效落实境内电商平台责任。制定并大力推广使用跨境电商交易示范合同文本。对违法情节严重的经营者,督促电商平台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清退。监督指导平台制定完善跨境经营者资质审查、境外经营者身份审核、商品质量检查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公开以及信用管理等制度规范。指导平台建立进口商品商标管理制度。鼓励平台建立先行赔付制度等。
二是探索引入第三方跨国鉴证机构对境外电商平台实施信誉认证。第三方跨国鉴证机构(如瑞士通用鉴证行)由于具有独立性、客观性和权威性,引入其对境外电商平台实施信誉认证是个不错选择。目前,第三方跨国鉴证机构信誉认证标准体系尚为空白,实践中可先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针对鉴证机构信誉认证跨境交易建立质量管理标准体系,再由鉴证机构按此标准体系,通过专业化服务,认证供应商产品并逐步规范电商平台。
第五,加强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跨境电商可信交易环境。
一是建立跨境电商信用评价体系。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完善跨境交易信用征信、信用评价、信用服务等领域的制度规范,指导跨境电商平台自建信用评级制度,防范经营者以虚构交易、炒作信用来欺骗消费者。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信用认证体系,综合多方信用基础数据,建立跨境电商信用数据库、信用监管系统和负面清单系统,形成跨境电商平台、平台经营户、物流企业及其他服务企业的基础数据,实现对买卖双方的身份认证、资质审查和信用评价。指导电商平台建立入驻经营者信用档案。积极推动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等第三方信用服务和产品在跨境电商中的推广应用。
二是有效发挥信用约束激励作用。研究制定《网络交易失信惩戒办法》。在企业信用信息年度报告和抽查制度中完善涉及跨境电商信息相关内容。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落实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依托目前运行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系统,针对跨境电商经营特点,完善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信用分类评级标准,设立相应的评价指标,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消费维权不畅、违法违规情况严重的经营者,降低信用等级,实行重点监管。发挥“守合同、重信用”等激励机制作用,促进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守信经营。
第六,强化部门协作,形成跨境电商监管合力。
一是推动创建“单一窗口”平台。依托电子口岸平台,加强与海关、商检、邮政、银行等部门的互联互通,积极推动建立统一标准规范、统一信息备案认证、统一信息管理服务的多位一体跨境电商“单一窗口”平台,打通“关”“税”“汇”“检”“商”“物”“融”之间的信息壁垒,真正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提高通关效率、降低后续监管成本。
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建议由国务院牵头,海关、商检、工商、商务、央行、税务、公安等部门参与,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开展跨境电商综合监管,在推动部门间质量检测互认、共同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等方面取得突破。共同加强对销售管制商品网络商户的资格审查和对异常交易、非法交易的监控,防范各类跨境交易非法经营行为。强化执法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建立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机制,实现政府监管部门之间“信息互通、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建有跨境电商保税仓库的地区可建立部门联合实地勘察机制,开展综合监管。
三是完善社会组织共治机制。充分鼓励行业协会、非营利性组织、第三方评价机构等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共治。发挥社会组织信息集聚优势,在政策制定、标准制定、技术鉴定、市场调研等方面为政府和民众提供专业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自律性管理制度、行业从业守则、执业道德准则,组织开展跨境电商诚信测评、经营主体失信管控等行业自律工作,提高行业诚信经营水平;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优势,在违法行为搜索、在线网页留证、电子取证、建立违法行为特征语义库等方面获取技术支持;引导消费者、平台内经营者、行业专业人士、社会公众对跨境电商平台规则及规则的制定、修改、实施效果开展评价,防范不合理条款,推广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的条款。
第七,加大服务力度,支持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国际化监管人才培养。联合高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开展培训,推进跨境电商监管研究基地和专家库建设,鼓励开展跨境电商监管机制建设的前瞻性研究。
二是支持优质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具体可从企业资质、规模、产品研发、质量控制、产品营销、客户服务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扶持发展跨境电商自营平台或进入优质第三方电商平台经营,让中国制造产品源源不断地进入全球市场。
三是鼓励跨境电商创新发展。探索收集各类跨境交易数据信息,分类整理、挖掘分析,引导跨境电商投资和创新方向,推动跨境交易可持续发展。抓住规模大、信誉好的跨境电商平台,鼓励其技术创新、交易创新,立足国内、国际两个市场,打造集展示、发布、交易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平台。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积极申报地方著名商标和国家驰名商标,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保护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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