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买卖,但只能在村内买卖和转卖。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享有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挂钩,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特征:
1、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个人属性。农民申请宅基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每个成员都有以个人或家庭名义申请宅基地的权利,农村宅基地的性质不会随着村民身份的改变而改变。
2.宅基地使用权受到限制。农民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后,只能在土地上建房,作为自己的房屋生活。
3.宅基地使用权是福利性的、无限期的。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主要表现为农民廉价取得宅基地所能享受的最低福利和基本生活条件。由于宅基地的不确定性,农村居民享有基本稳定的居住条件,客观上维持了农村生活的稳定。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只是一种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福利性权利,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
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农民或个人作为居住基地使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建住宅、已建住宅或决定用于建房的土地、已建住宅、已建住宅但未覆盖或不宜居住的土地、规划用于建房的土地三种。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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