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订购房合同
1.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
1.文本合同中空的白色部分,应该是开发商和买方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需要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所以,你完全有理由拒绝开发商的“越界”;
2.凡是拒绝签订补充协议的,大多是因为开发商不能或者没有足够的信心履行承诺。对此,购买者应事先知晓,不应事后投诉;
3.把开发商口头承诺的内容(当然有规划文件复印件就好)签进合同。开发商没有,也要争取;
4.详细约定交房条件,如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小区道路畅通、小区环境良好、水电开通等。;
5.开发商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普遍较低,多为银行存款利率。建议买方要求改为“按照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执行”,以示公平;
6.删除“不可抗力约定”条款中的“包括但不限于”,约定好“因市政原因延迟交房时,应当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7.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出示社区办备案的物业管理公约。
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用市房产局制定的示范合同,受让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已缴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
(3)取得商品房建设规划许可证;
(4)取得商品房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五)商品房建筑安装工程数量达到市房地产资源局制定的标准;
(六)与本市从事房地产项目资金的专业机构签订预售协议;
(7)商品房竣工交付日期已经确定,市政、公用、公共建筑设施配套建设方案已经落实;
(八)已制定房屋使用公约,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签订的合同示范文本是否为市房地产资源局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并应具备以下内容:
(一)转让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房地产的位置、面积和四至范围;
(3)土地权利的性质;
(四)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和使用期限;
(五)房地产的规划和使用性质;
(六)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修标准、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
(7)房地产转让价格(包括?单价和总面积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八)房地产交付日期;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解决方式;
(11)转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转让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可以在国内外合同中记载,如房地产经纪人的要约(即广告)、口头承诺等,也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来说,合同在双方签字后生效。但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可以约定条件,条件满足后合同生效。
开发商销售的商品房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受让人出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或《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后,可与出让人逐一协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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