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商经知》知识点:社会保险法

法考《商经知》知识点:社会保险法,第1张

法考《商经知》知识点:社会保险法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2、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不可提前支取。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

5、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7、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8、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9、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重点:以上知识点为社会保险法的重要考点,主要集中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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