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是什么,第1张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是什么

1、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3、本条是关于当事人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的举证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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