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要求相一致。
本专业本科段考试课程共15门,学分累计72学分。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毕业设计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ks建筑工程专业本科毕业z书。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的暂行规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ks本科毕业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予权的的主考院校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毕业设计答辩未通过者必须补作,不补作者不能获得毕业z书。补作合格方可获得毕业z书,但不授予学位。
三、考试课程与学分
注:毕业设计需脱产-周进行。
序号考试课程学分备注
1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3
2毛泽东思想概论2
3英语14
4线性代数3
5概率论与数理统计3
6物理6含实验1学分
7结构力学6
8绲凝土结构设计8含设计1学分
9钢结构5含设计1学分
10计算机基础程序设计4含上机1学分
11水力学5含实验0.5学分
12工程地质及土力学3
13建筑设备3
14建筑经济现企业管理4
15建筑结构试验3含实验1学分
毕业设计
四、考试方式
1.除实验。实习。设计课外,其他课程考试均采用笔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实验。设计课由市自学ks办公室统一安排。考生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方可报考该课程的实验。设计课。全部笔试课程与实验。设计课程合格者方可进行毕业设计,毕业设计进行实际结构和施工设计。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学ks办公室提出毕业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市自学ks办公室为考生联系设计指导教师。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毕业设计,并进行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评定设计成绩。
五、专科接考本科的规定
1.凡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各类高等院校的专科毕业z书者,执行以下规定:
建筑工程专业专科毕业可直接接考本专业本科段。
非建筑工程专业专科毕业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专科的三门课程:
结构力学
房屋建筑学
混凝土及砌体结构
2.在2000年底以前已经按《各类高等院校专业毕业生接考自学ks本科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接考本专业本科段,已有加考课程合格成绩但尚未毕业的本科考生,须按本计划的规定执行。但可以用原加考的“高等数学”课程合格成绩顶替本计划中要求加考的“房屋建筑学”课程:“理论力学和材料力学”课程合格成绩顶替本计划中要求加考的“混凝土及砌体结构”课程:“结构力学”课程合格成绩顶替本计划中要求加考的“结构力学”课程。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