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身份z原件,如准考证的身份z号码或姓名与身份z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原件需上交。
2.毕业登记时,考生手工填写的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纸质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单、原转考单等)。
3.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4.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专业、采购供应管理专业、销售管理专业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毕业手续
考生根据专业考试计划自己判断并申请毕业,市自考办不负责通知考生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准考证》、《身份z》、全部《课程合格证》,办理本科毕业证者还须持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到所在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z书,经市自考办初审符合条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单,交考生核对签字,并发给《高等教育自学ks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
经市自考办、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级审核后,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z书及毕业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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