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读大学生的培训费属于教育费司法解释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按税法规定可以以计税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用于企业职工培训的
费用。培训费用是指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税法对于规定限额内的支出可以抵扣,超过规定标准的要进行纳税调整。 对于职工教育经费的
开支范围主要应注意下列内容:
①公务费,包括教职员的办公室、差旅费、教学器具的维修费等。
②业务费,包括教师教学实际和购置讲义、资料等费用。
③兼课
酬金,是指聘请兼职教育的兼职酬金。
④学习研究费,指学员在单位生产实习和经批准到外单位实习研究,以及毕业设计所发生的费用。
⑤设备购置费,主要指购置一般器具、仪器、图书等费用。
⑥委托外单位代培经费,指本单位职工选送到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代为培训,按国家规定应支付进修培训费。
⑦其他经费开支,是指其他零星开支。
对于企业实际发生的上述费用,如果在“管理费用”科目直接开支的,应全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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