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辞职的程序一般是如何的

请问公司辞职的程序一般是如何的,第1张

递交辞职书→人力部门初审(核实基本信息)→审计部审批(资金核实)→风控、资产审批(资产核实)→部门负责人审批→部门分管领导审批→人力部门负责人审批→人力部门分管领导审批→总裁审批→通知离职本人→交接工作→交付交接资料→正式离职

一般是这个流程,可能中间会减少几个环节或者跳过几个环节,比如你只是一个普工,可能人力部门领导过了你就离职了,后边的流程都省略,再就是得看公司的大小,小公司可以简单到想走就走。

扩展资料:

离职注意事项

1、社保主要就是养老保险转一下,需要原单位给你开转出证明,然后拿到新单位,新单位帮你办转入。

2、公积金,若是不着急或者不需要买房可以考虑取。若是近期有买房计划,并且打算走公积金贷款的,建议不要提取而是转到你新入职的单位

3、提档要等到你找到新工作,新单位给你开提档函,然后你拿到原单位,原单位会将你的档案寄送至新单位

一、离职管理

派遣员工因病或因事辞职时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辞职申请未予批准前,应继续工作, 不得先行离职。

1、离职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工作移交,并向用工人单位人事部提供书面的有相关人员签字的移交清单,人事部凭移交清单及当月结算工资并办理正式离职手续;

2、因合同终止不再续约的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的,均应按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如本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将按照国家及本单位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支付违约金。

二、离职程序

1、试用期内的员工辞职,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办妥《离职报告表》,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

2、正式员工辞职,则需书面提交辞职报告书给用人单位人事部审核批准,用人单位书面通知企业人才市场,然后再办妥《离职报告表》再予以工资结算,擅自离开者,视为自动放弃工资。不给以办理相关人事、社保关系转移。

三、转出人事关系

1、转出人事档案、党组织关系、工会组织关系。

2、转出社保。

四、关于社保手续:

由员工持《养老保险手册》直接到社会劳动保险公司的职工流动窗口办理缴费手续,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均可办理社保,不受年龄限制。

2.离职申请程序:

2.1员工主动提出离职

2.1.1员工需先向其直接经理、隔级经理口头申请,其直接经理、隔级经理必须展开面谈。

2.1.2该员工的直接经理、隔级经理同意员工离职后,告知员工到人事部领取《离职申请表》,同时,应跟人事部沟通该员工的情况及个人意见。

2.1.3员工到人事部申领《离职申请表》时,人事部必须先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面谈并同意员工离职后方可发放《离职申请表》。

2.2辞退、开除、员工自动离职

公司辞退、开除员工或员工自动离职时,应由部门负责人填写《离职申请表》。

3. 《离职申请表》的审批权限

3.1公司主管级以下人员离职时,《离职申请表》的审批流程为:校区员工由直接经理、校长审批同意,交至人事部审批批准后即可生效。

3.2公司主管级(含)以上人员、总部各部门员工离职时,《离职申请表》的审批流程为:该员工的直接经理审批同意,交至人事部审批同意,再经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4.离职手续办理

《离职申请表》经关相关程序批准后,于离职日期当天,员工即可到人事部领取《离职审批表和离职交接清单》,并且在7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逾期不受理,作自动离职处理,不核发工资)

41先填写离职交接清单,按顺序从上到下填写。后填写离职审批表,从上到下填写。(以上均为上一栏负责人未填写,下一栏负责人不得填写)

42离职咨询师、教师、学管理师均要填写离职人员未完成情况确认单。见附表。未填写相关情况确认者部门主管、校长及相关负责人不得签字

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并将单位物品返还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如果因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而给员工造成损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以上就是关于请问公司辞职的程序一般是如何的全部的内容,包括:请问公司辞职的程序一般是如何的、离职手续办理流程、离职审批流程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https://54852.com/zz/9294981.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4-26
下一篇2023-04-26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