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联合有哪些策略

品牌联合有哪些策略,第1张

品牌联合作为提升品牌资产的一种有效手段,在国外已得到广泛验证。品牌联合能够带来巨大的利益,品牌联合策略越来越受到企业的重视,然而品牌联合也存在着风险,企业应该根据品牌联合的优缺点,把握机会发展壮大自己的企业。 品牌联合的概念。品牌联合也叫双重品牌、多重品牌、跨系统特许经营,甚至品牌联盟,联合品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现有的企业品牌进行合作的一种方式,通过联合,借助相互竞争的优势,形成单个企业品牌所不具有的竞争力。 品牌联合的类型。根据品牌联合共同创造价值潜力的高低,由低到高可将其分为四种类型,并形成品牌联合共同创造价值的等级类型。 第一,认知品牌联合主要是合作企业通过品牌合作向对方的顾客群展示自己的产品、服务和品牌,扩大企业在新目标市场上的影响,提高企业品牌在新受众中的认知度。这类品牌联合共同创造价值的潜力处于最低层次,主要通过合作伙伴的客户群中进行宣传,使得合作的双方迅速地提高公众对他们品牌的认知,品牌合作的目标仅仅局限于同受众进行接触并提高其认知度。 第二,价值注释品牌联合。这种品牌联合表现为一方品牌对另一方品牌的价值或定位进行注释,或双方品牌相互注释。价值注释品牌联合的实质是两个企业为了实现其品牌价值在顾客心中的联合而进行的合作,而这种品牌价值的联合又是通过顾客的品牌联想来实现的。 第三,成分品牌联合。成品品牌联合是指两个品牌同时出现在一个产品上,其中一个是终端产品的品牌,而另一个则是其所使用的成分或组件产品的品牌。 第四,能力互补品牌联合。能力互补品牌联合是指两个强势品牌在能力上具有互补性,它们的合作并不是各个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集中各自的核心能力和优势来共同生产一个产品或提供一种服务。能力互补品牌联合是最高层次的品牌联合。 品牌联合策略的优点: 第一,联合品牌能够实现优势互补与资源共享。通过品牌联合,最大的利益就是使各种营销资源得到共享。一方面资源的共建共享可以使营销资源平台的搭建、维持和发展费用因分摊而得到降低,另一方面一些新生品牌可以利用资深成熟品牌既有的营销资源,快速搭建起自己的营销资源平台,从而极大地提高品牌推广的速度和范围。 第二,联合品牌能够提高品牌资产的价值。品牌推行联合营销,让自己的产品与合作品牌的产品捆绑在一起,以统一的形式进行销售。既能够有效地降低营销成本,又能够提高产品的单位价值。 品牌联合的风险 品牌联合具有很强的利益相关性,这些利益的相互联系传递了一个信息。如果品牌运营得当,可以达到双赢的效果。如果运营不当,合作伙伴的一方或双方就可能遭受恶果。 品牌联合是一种有效的管理品牌资产的方法,是企业获得竞争力的法宝。对于品牌企业来说,如何有效的识别品牌联合的机会,以及选择何种具体的联合策略是一项关键的任务。

联合营销的特点和方法

联合营销是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或品牌分别使用自己的核心资源,在目标市场相近的前提下所开展的品牌或产品之间的战略合作。联合营销主要指不同企业之间的深度合作,该组织成员的产品完全不同,成员之间主要靠产品的互补性与非竞争性来完成对某一目标市场的营销过程,从而使联合企业共同实现赢利。

1.市场共同性。

联合营销的重要条件在于联合企业具有共同的目标市场,无论营销大师科特勒,还是“定位之父”里斯、特劳特都十分注重市场定位与市场细分,尽管他们基于战略性细分的逻辑起点有所不同,但对目标市场进行准确定位和有效细分,向不同的客户群成功实施营销,都是STP理论及定位理论的战略核心。随着国际化竞争向中国市场的纵深推进,中国本土企业所面临的竞争必然更加激烈,因此,为了应对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快速挺进,中国本土企业多以细分战略及多元化经营来抢占市场份额。尽管多元化将是每一个企业发展中都可能面临的重要选择,但联合营销的关键在于企业的核心资源、核心产品的联合,这将在根本上决定联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联合营销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联合企业必须很好地解决自身的资源配置与产品定位问题,只有品牌产品、核心产品的联合才可能最大化地创造市场份额,从而保证联合营销企业在同一目标市场的合作共赢。

2.资源独特性。

这是联合营销企业的首要特性,企业与企业之间之所以能进行联合,其重要条件在于联合企业必须具有各自独特的资源优势,而且自身的资源优势应是其他联合企业所不能替代的。资源决定着企业的竞争能力,无论战略资源还是战术资源,都是企业开展市场营销的基本条件。一个企业如果没有核心的优势资源作为保障,其在市场竞争中就必然居于劣势地位。联合营销,正是通过企业彼此的战略合作与联动,很好地解决了自身的资源协同问题。实际上,也正是这一独特的资源优势使企业之间能够相互借势,相互依赖,开展合作。

3.产品互补性。

产品是4P之首,它是营销活动的根本,是客户价值创造的起点与归宿。没有产品与服务,企业的营销自然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末。联合营销企业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产品的差异化优势,为客户提供各具特色的营销价值与核心利益。可以说,互补性是联合营销企业创造客户价值的重要手段,也是联合企业的利益纽带。如果不同产品与服务之间缺乏有效互补与成功联合,企业之间的联合营销也就不会成功。而联合应是企业核心产品的联合,只有当市场影响力与品牌匹配度相近的产品组合在一起,才可能真正发挥1+1>2的市场效应,也才真正能够实现联合营销企业的优势互补与产品组合优势。

4.渠道重合性。

联合企业由于产品的差异化和互补性决定了各企业上下游供应链的不同,当企业完成产品生产而进入联合营销体系之后,各联合企业的产品均进入一条共同的渠道来完成对客户的价值交付。长期以来,渠道终端一直是我国企业营销的核心要素,特别是中国企业在本土市场与跨国公司展开正面竞争的重要利器。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在不断刺激企业的产品创新,特别是在消费电子、数码产品、食品饮料等领域,产品的更新换代,品类的丰富多样正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而与日俱增。在成本更加可控,价格更加趋近,产品同质化更加普遍的情况下,渠道的重要性变得日益突出,分销能力与销售网络的竞争成了营销竞争的核心,因此,终端的布局,渠道的建设必然要求企业进行更大的资源投入。而且,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很多生产型企业对于渠道的控制力正变得日渐式微,企业辛辛苦苦经营多年的销售渠道,由于自身产品竞争力的下降或者管理不善而导致经销商倒戈的现象比比皆是。面对这样的环境,联合营销则可以更好地发挥自身的竞争优势,对于联合企业来说,渠道的重合及资源的互补可以更好地节约企业的营销成本,这也是联合营销企业可以整合各方优势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原因所在。

5.组织非竞争性。

企业是赢利性组织,对一个非成熟市场来说,竞争既可以加速企业的成长,也可以共同创造更大的市场需求,因此,如何不断提升组织的竞争能力,就成了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问题。由于市场的不断成熟,企业之间的竞争变得愈加惨烈,而竞争的本身不仅在消耗企业的战略与战术资源,也造成了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营销的碎片化,使消费者越来越难以进行购买决策,并进一步导致了市场的萎靡不振和竞争的零和博弈。联合营销企业则是建立在一种非竞争状态下的战略联合,组织之间以共同的使命与价值观为合作基础,以市场利益为组织纽带,从而解决了企业自身的资源浪费,大大降低了经营风险。组织的重要作用之一在于合理分配企业的经营资源,长期以来,国内企业在营销上过分强调竞争导向,因而忽视了企业在竞争中相互合作与资源共享,由此导致企业在战略上的排他性,运营中的单打独斗及资源的自我封闭,既造成了自身运营成本的提高,也不断加剧着组织之间的残酷竞争。尽管不是一劳永逸,但联合营销有效地解决了特定的营销活动过程中组织之间的资源协同与市场共享问题,使传统的组织方式与运营职能发生了根本改变,使市场中各自独立的竞争性组织变为非竞争的市场联合体。

6.顾客价值倍增性。

当今,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正急剧膨胀,交通拥堵状况堪忧,出行越来越难,时间成本越来越高,加之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这些都在迫使企业站到客户的立场来思考问题,否则企业营销就难以奏效。针对外部环境及客户需求的不断变化,企业不仅要充分考虑为客户节约物质成本,还要充分考虑为客户节约精神成本,因此,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就成了企业营销的共识。近年来,苏宁、国美等连锁商业异军突起,其对于供应商的强势地位正是来源于自身货品齐全、选择性强、服务规范、环境优美、停车方便等一站式购物优势,可以在相对成本较低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购买解决方案。实际上,支撑大型连锁卖场强势地位的正是一个追求成本考量的强大的客户群,没有忠诚的、庞大的、具有旺盛购买力的客户群做后盾,国美、苏宁们就不会如此强势。从这一意义上说,把连锁商业卖场的强势说成“仗势欺人”便没有错,而这个“势”既体现着消费者的巨大力量,也体现出KA卖场经营模式的巨大威力。对于单个企业来说,由于自身渠道终端等局限性,往往很难及时有效地为客户提供一体化解决方案,而联合营销由于借助各自企业的渠道终端优势、产品组合优势等,可以有效地为客户提供多种产品组合与选择方案。譬如,国内有代表性的“冠军联盟”,相关企业均属家居行业或泛地产行业内品牌知名度较高、产品市场占有率较大的行业领军企业,联盟成员之间以基于品牌运作的非竞争性的战略联盟来定位自己,并以此构建组织的核心竞争力。

跨界营销促进品牌推广必需遵守以下七点要求。

1、资源匹配

所谓资源相匹配的指的是两个不同品牌的企业在进行跨界营销时,两个企业在品牌、实力、营销思路和能力、企业战略、消费群体、市场地位等等方面应该有的共性和对等性,只有具备这种共性和对等性跨界营销才能发挥协同效应。

2、品牌效应

品牌效应叠加就是说两个品牌在优劣势上进行相互补充,将各自已经确立的市场人气和品牌内蕴互相转移到对方品牌身上或者传播效应互相累加,从而丰富品牌的内涵和提升品牌整体影响力。

3、消费群体

每个品牌都有一定的消费群体,每个品牌都在准确的定位目标消费群体的特征,作为跨度营销的实施品牌或合作企业由于所处行业的不同、品牌的不同、产品的不同,要想是跨度营销得以实施,就要求双方企业或者品牌必须具备一致或者重复消费群体。

4、非竞争性

跨界营销的目的在于通过合作丰富各自产品或品牌的内涵,实现双方在品牌或在产品销售上提升,达到双赢的结果,即参与跨界营销的企业或品牌应是互惠互利、互相借势增长的共生关系而不是此消彼长的竞争关系,因此这就需要进行合作的企业在品牌上不具备竞争性,只有具备不竞争性这样不同企业才有合作的可能,否则跨度营销就成为行业联盟了。

5、互补原则

非产品功能互补原则指进行跨界相互合作的企业,在产品属性上两者要具备相对独立性,合作不是对对各自产品在功能进行相互的补充如相机和胶卷、复印机与耗材,而是产品能够本身相互独立存在,各取所需,是基于一种共性和共同的特质,如基于产品本身以外的互补如渠道、品牌内涵、产品人气或者消费群体。

6、品牌理念

品牌作为一种文化的载体,其代表特定的消费群体,体现着消费群体的文化等多诸多方面的特征,品牌理念的一致性就是指即参双方的品牌的在内涵上有着一致或者相似的诉求点或代表有相同的消费群体、特征,只有品牌理念保持一致性,才能在跨界营销的实施过程中产生由A品牌联想到B品牌的作用,实现两个品牌的相关联或者在两个品牌之间在特定的时候划上等号。

7、用户中心

企业的一切营销行为都从过去围绕企业和企业产品为中心向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转变,从过去关注自身向关注消费者转移,解决销售只是一种手段,而关注消费者需求,提供消费所需才是企业真正的目的,企业更多强调消费者的体验和感受,因此对于跨度营销来讲只有将所有的工作基于这一点上才会发挥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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