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个
产品如果
营销好了之后顾客可能会出于心理因素原因忽略它的质量问题,但一个质量好的产品营销不当会让顾客产生误解,不做营销顾客可能连有这个产品都不清楚,产品的知名度无法得到提高。就好比千里马没有伯乐,无人知道它是千里马。用现代生活中的例子举例,李宁的产品质量从来不比耐克、阿迪的差,但是因为其前期营销不当,产品知名度不高,很多国人不知李宁。又比如oppo、vivo的营销,不否认OPPO、vivo在产品质量方面是做了一定的努力,但是消费者购买它时想到的更多是营销人员制造出来卖点而不并完全清楚它质量到底怎样。而在oppo和vivo盛行的时候,又有几个消费者注意到了华为和小米?它们两家是社会上目前公认国产的质量较好的手机,但在OPPO和vivo的营销下反而显得默默无闻。而如今国人谁人不知华为?这不仅归结于华为产品本身的质量,其成功营销也是占据很大的因素。因此,我认为营销比产品质量好更重要。辩论打的是
定义,所以这个题目要打,你必须先为「重要」这二个字下定义。这里指的是「所谓的重要,是对谁、对什么事、对什么价值」。「产品质量」和「营销手段」是二种分别很清楚的观念,所以不太需要花时间来定义这个东西,但是「最重要」就有必要加以定义,是对社会、对国家税收、对消费者,还是对供应商。因为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价值。个人建议你把定义放在对供应商上面,因为供应商的利益关系到国家的税收、法人的利益和员工的福利,而国家社会能够稳定发展,良好而稳定的就业环境是很重要的。所以如果定义在「最重要,是对供应商而言」等于是为国家、社会的稳定也能起到正面的作用。接着,你需要针对「产品质量」与「营销手段」所能创造的价值进行分析,并且将这二个价值能为供应商带来的价值进行比对,藉此巩固你的定义,只要反方没办法推翻你的定义,那么你们离胜利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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