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内容、流量和规则等方面的变化,KOL营销进入复杂、混战的时代。 不过,信息爆炸时代,KOL营销依然是广告主主流营销方式,也是消费者愿意买单的购买方式。
随着社会化营销的发展,KOL逐渐被品牌看作重中之重。如果说品牌的营销策略矩阵是一个球场,那么, KOL营销越来越被当做“金牌射手”,KOL对于产品的带动力如同“临门一脚”。
如今,KOL不仅是品牌整合营销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接触消费者的关键点。
KOL营销的三大价值
1.提升广告到达精准度
过去基于年龄、地域、行业、阶层这些维度来识别用户,太过于浅层和模糊,而KOL用情感、思想、专业等等高维度来框定受众,提升了广告到达精准度。
2.提升品牌营销效率
传统的品牌营销要在广告创意、媒介渠道等方面花费大量时间,而KOL却能在短时间内提供受众喜爱的创意内容及投放方案等, 且现阶段移动互联网头部流量平台类别均有KOL栖身,充分覆盖用户阅读场景。
3.增强用户对品牌的粘性
KOL在内容中植入品牌理念和生活方式后,吸引粉丝产生共鸣,帮助转换为品牌用户。其所具有的强互动性也在无形中增强粉丝对品牌的好感度,进一步转换为对品牌的黏度。
品牌布局KOL营销的困境
品牌在实 *** 的过程中仍然有一些无法避免的挑战需要格外注意,品牌进行KOL营销时仍面临三大挑战:
01
KOL挑选难
一次投放少则几个KOL,多则数百个。为提高筛选效率,广告主多根据媒体平台或第三方数据监测公司的一些量化指标来决定投放名单。
效率是提升了,但由于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复杂性、内容趋势的实时变化性,仍需广告主自身具备相当程度的投放经验,才能提高KOL筛选的精准度;
02
合作效率低
一些腰尾部KOL长于创意内容产出,但往往在品牌需求解读、商业沟通上缺乏经验,协作效率偏低,这一点在一些没有团队的新KOL身上犹为突出。 而头部KOL,内容产出与商业沟通能力均不错,但可能 “客大欺店”、“一坑难求”。
03
效果不理想
KOL营销之所以比硬广有用,最大原因在于其“真实性”。产品不论是击中消费者的痛点,还是挠中了痒点,粉丝能被安利成功的前提都是基于 “信任”。 如果KOL不能让粉丝感觉自己真的在用、真的好用,营销效果就容易打折。
如何搭建KOL营销矩阵
KOL营销不断改变整个品牌和消费者沟通的环境,已经成为了品牌营销传播主要途径。KOL在整个营销过程中的势能已经爆发,未来消费者的社交营销主要依靠KOL完成。
那么,品牌如何搭建KOL营销矩阵,实现高质量的传播呢?
01
选择合适的KOL
选择合适的KOL是KOL营销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明星?垂直类KOL?娱乐KOL?该如何抉择?
除了要抓准KOL背后粘附的目标粉丝群体外,如何整合不同体量和类型的KOL,搭建有机联动矩阵,最大化传播效果,也是非常重要的营销策略。
头部KOL引流价值更大,腰部KOL性价比更高,而长尾KOL在内容分发和扩散上具有不可忽视的价值。明星类KOL更加适合话题引爆,垂直类KOL更加适合深度内容解读,而泛娱乐类KOL则更适合营销信息的分发传播。
02
形成社交互动声量
跨平台多点覆盖。在媒体碎片化的今天,用户对品牌的认知需要通过多点触摸来传播,品牌传递需要通过跨平台多点触摸来覆盖。
品牌在进行广告和KOL营销的时候,采用单点投放已经不能适应当今极度分散的注意力, 因此,多点式借力头部、腰部和中小KOL进行营销组合,是对目标消费者多点式且精准化触达的有效形式。
03
选择KOL矩阵
1.聚焦型(适用于产品目标人群精确,主要为了销售转化,产品是某类人群的特定消费产品。)
集中搭建垂类KOL矩阵,聚集目标用户,集中火力推动销售转化。这就需要品牌搭建垂类KOL矩阵,在多个平台同期营销, 主要针对目标人群的痛点突破,并在这类人群中制造大声量传播热度。
2.扩散型(适用于大范围的营销,比如新品上市等信息的传播,营销的主要产品为大众消费品。)
搭建金字塔型KOL矩阵,阶段式持续推动营销信息扩散。 具体就是通过打造阶段式的KOL营销传播策略,然后通过互动话题和不同类别KOL的组合,来达到全网扩散的目的。
3.功能型(适用于给大型营销传播活动打辅助)
挖掘KOL不同功能效用,支持整合营销传播各个环节。将KOL营销作为支持传播渠道,然后根据不同KOL特点来形成不同环节的传播策略,进而推动整个营销目标的实现。
品牌要想做好KOL,就要注意定位目标消费群体,筛选出符合品牌调性的KOL,找对精准匹配账号,创作高质量的创意内容,监测分析投放效果。制定更合理、更有针对性的KOL战略,以全新态势面向未来。
腾讯提出泛娱乐,被广泛接受,但是并没有被准确的定义。所谓围绕明星IP,市场上对IP也各有理解,当然我是比较认同IP在腾讯的定义,即经过市场检验的用户情感载体,这个还比较到位;所谓多领域共生,实际上更像是产品层面的,比如影游联动等;所以综合起来看泛娱乐,我觉得腾讯还是主要从产品而非产业的角度去定义的。而涉及到产业链,就不得不深究文创产业的组织形式了。所谓泛娱乐时代的文创产业链,从产品层面反推,那应该是更像是一张网,是一个产业网络,在这个产业网络中,有创意者,有生产者,有平台,有渠道,有消费者等很多主体,而这些主体被互联网,被平台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既实现了比以往更加广泛的产业组织,也实现了更加深度的分工——而我们知道,创新来自原边缘,升级来自于产业分工的深化,所以我们最近开始认为泛娱乐已经不能表达这些含义了,需要一个更新的词语,来展示互联网时代文化创意产业的升级。
要找一个新词,首先要认清这个新的产业组织模式。
首先这一产业组织模式是平台化的,整个市场都在说给BAT打工,这实际上就已经体现出平台在产业组织中的巨大力量了。平台上能联系创意者,生产者,本身又很有可能有极强的研发能力和营销能力,能够直达用户,还能通过用户反馈不停的积累大数据,形成很高的竞争壁垒。无疑,平台是重要的玩家,以至于很多研究指出我们现在是平台经济。
但是我们调研了不少平台之后,平台也在抱怨没有好的内容,或者说好内容卖成了天价。这就说明我们可能已经从一个平台经济又向内容经济转变了。但是这个内容经济,我认为已经和之前的PGC(专业生产内容),以及互联网刚出现时候的UGC(用户生产内容)很不一样了,是一种U+P的结合。
不同点在哪里呢?我觉得主要是创意端不同了,所谓U+P,核心在于创意的来源是广泛的,是多元的,是跨界的。而且这些创意能够通过互联网和平台,很快的被专业机构搜索到——真正要生产出优质的产品,还是需要像比如好莱坞式的专业化分工,但是创意可以从更多的地方来。
我们这几年来的泛娱乐实践,其实可以看出来,顶级IP大多源自与网络小说,某种程度是完全的UGC,这其实体现出了广泛创意的优势,你想一千万创意者,怎么都有更大的概率出精品吧。但是很多产品还是受人诟病,当然是我们产业体系还不成熟,分工还是不够细致,价值分配也有点扭曲。所以不是U做的不好,而是P还不够成熟。
而且仔细想想这一千万创意者是哪来的?大多数是用户转变过来的,是从粉丝经济到创意者经济的过程。真正能够泛娱乐的产品,大部分都经历了一个粉丝认同到再创作的过程,是首先有了粉丝基础,有了同人番外恶搞,甚至是有了粉丝真金白银的众筹,才多领域共生的。互联网平台在其中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因为从粉丝到创意者,离不开社群的互动。
如果认识到这个特点,我们提出创意者经济这个概念去取代泛娱乐,我觉得还是自信能立得住脚的。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互联网文创在目前还是个大黑洞,不断的有新鲜力量进来,无数的用户都抱着创意者的梦想、情怀,当然也有发家致富的愿景进来了,创意者是原动力。而平台则是创意者变现的载体,在残酷的优胜劣汰之后,优质的创意者在平台上找到了合作伙伴,平台把创意者、生产者和消费者联系到了一次,把一个个的产品变成了一系列的产品,让创意的价值更加扩大。从而形成了一个“用户—创意者—平台—用户”这一不断扩张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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