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负责车队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车队安全教育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三、负责车队维修、保养、汽车配件的计划,严格控制资金使用,节约开支。
四、掌握汽车配件库、油料库的管理,严格出库、入库制度。
五、负责车队人员、车辆的各种手续和计划。
六、负责与有关业务单位的沟通联系。
七、督促检查考核全车队职工执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篇2一、负责保障公司领导及各部门公务用车,并做好公务用车的登记、调拨工作,做到记录正确,派车及时。
二、抓好车队内部各项管理工作,对车辆调度、维修、保险、油耗等日常工作要严格把关,控制各种费用、成本。
三、认真贯彻公司内部管理的有关规定,了解掌握驾驶员和车辆的状况,确保公务用车和安全行车。
四、及时办理车辆养路费、保险费等缴纳工作,做好对车辆经费各项支出的审核工作。
五、协助行政部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对驾驶员在用车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有权纠正。
六、负责做好领导、个人车辆管理和服务,及时办理车辆的年检年审工作。
七、根据当月出车任务指标,编制月报表、单车油料、材料费等各项消耗费用台帐。负责车队驾驶员补贴费、差旅费的计算工作。
八、每月终止10日内将统计核算的有关资料编制出单车成本核算表。
九、作好车辆的维护、例行维护一、二级维护工作,确保车辆使用质量。
十、安排好车辆的修理工作,应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好的质量把车辆修好
十一、加强基础资料的收集保管,建立健全车队出车的各项记录。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篇31、在生产厂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车队的经营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公司车队管理条例,落实“安全第一”的宗旨,积极完成上级交付的各项工作,努力使车队管理步入更规范的局面。
2、负责制定车队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好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为调动车队队员积极性提出意见。
3、在保证公司送货需求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运营成本。
4、严格规范车队财物使用,为制作车队管理所需报表提出意见并认真填写各种报表。所有报表资料需存档,并作出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给领导参考。
5、队长应了解车队的.各种情况,公正合理的处理问题,随时掌握路况、天气状况,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做到以身作则、坚持原则、赏罚分明、关心所属职工。
6、掌握各车辆动态,做好车辆出车计划,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做到确保重点,兼顾全面,真正做到安全、及时、无误。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工作,认真填写各类报表及行车记录。虚心听取客户意见。
7、认真执行车辆保养制度,督促、检查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8、负责处理运输过程中的突发事故,负责做好交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定期办理车辆年审、养路费、运营手续。
9、抓好日常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10、积极完成公司交付的其它任务。
在同等运输压力下,车队月花费油费、维修费等费用总和小于上个月,并且小于历史值时,可视节约金额给予奖励。队长可领取2倍于队员的奖励队长如被发现收受贿赂,确认事实属实后第一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辞退处理。按月提交车辆运输报表,无故未上交的每次罚款200元认真做好车辆出车前检查,如因司机疏忽造成的货物损失,队长承担连带责任。以月为单位,车队未出任何事故的可以给予奖励。
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篇41、负责办理车队对内对外事务性工作。
2、带头贯彻执行交通部门的各项规定和学院车辆管理办法,严格车辆管理,降低燃油和维修费用。
3、调度和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按规定安排好车辆维修、保养、保险等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和优质服务。
4、随时掌握用车计划,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科学用车,公平派车,掌握运输车辆周转规律,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6、抓好全队人员的岗位考核、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做好思想工作,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组织纪律、劳动纪律。
7、负责全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
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篇51、认真落实“安全第一,服务至上”的宗旨,带领车队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努力开创车队工作的新局面。
2、公正合理处理问题,坚持原则,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团结同事,关心同事。
3、安全、稳定、高效、文明有序的管理车队,保证正常出车,做到安全、正点、无误。
4、督促驾驶员按照调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做到准时、准点出车,车辆按指定时间、地点到达;回到基地后按照指定停车方式和位置停放车辆。
5、带领车队成员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检查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6、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维修保养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并且认真落实和进行结果检查。
7、建立健全和贯彻车队车辆维修保养机制。积极预防潜在问题发生。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车辆状况,提出维护方案,指导车队成员进行车辆维护。确保维修及时,科学合理和准确,保证质量,堵塞维修漏洞。
8、定期或不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分析研究安全营运形势,总结经验查找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积极预防安全隐患,确保安全行车和出车任务的完成。
9、及时掌握驾驶员思想动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做好车辆的安检工作,防止带着情绪工作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存在。
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篇61、维持好车队工作秩序,协调处理好驾驶员之间的关系。确保驾驶员之间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并且在车队内部建立互帮小组相互照应。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积极为车队成员创造一个安全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2、当违章、肇事和事故等交通案件发生时,及时向上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且积极处理。
3、倡导驾驶员讲究职业道德,改进工作作风,经常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4、负责车队车辆的节能降耗工作,努力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虚心听取客户(装料方,用料方等)意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
6、积极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车队车辆出现故障时,第一时间积极协调处理。
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篇7一、在办公室主任的领导下带领全队人员遵守国家法规,执行学校及校办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热情服务,搞好车队自身建设,完成各项出车任务。
二、组织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三、负责车队严把车辆调度关口,认真执行《车队管理制度》。
四、抓好车队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做好车辆安全运行,力争做到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五、检查、安排、车辆保修,组织人员验收大修后的车辆,审批车队各种票据。
六、不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确保运行安全。
七、办理车辆运行等方面的各种业务,抓好年度车辆及驾驶员的年检和审验工作。
八、建立健全车队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九、完成办公室主任交待的其它工作。
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篇81.在分管馆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馆务会会议精神,在本部门开展规范化服务工作,不断提高司机执行“丧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的自觉性和规范化服务水平。
2.精通车队业务,熟知交通法规和本地区街道、方位,团结带领车队职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秉公办事,做好驾驶员及车队各岗位工作考核。
4.严格执行《车辆维修管理规定》,及时组织车辆自修,从严掌握去馆外或外埠修理厂修理。
5.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各种交通法规,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
6.抓好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7.室内外环境卫生责任落实到人,督促检查汽车驾驶员搞好车、库及分担区卫生。
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篇91、全面负责车队的运营管理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制定车队发展计划和各项管理及考核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激励和调动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工作。
3、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车队岗位责任制,按时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稳定、高效、文明有序的管理机制,提高驾驶员的技能水平、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
4、严格控制各种费用支出,每季度对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检讨分析,努力降低营运成本。
5、认真抓好车队的安全教育和车辆维修及日检、周检、月检工作。强化安全防范,预防和杜绝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
6、坚持原则,奖惩分明,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严格考核,做到奖罚分明;合理调度车辆,做到确保重点,兼顾全面,满足用车需求。
车队队长岗位职责 篇101、负责车队人员、生产和车辆的全面管理工作
2、根据生产工作任务,合理优化车辆的派遣
3、全面掌握和及时了解车辆的技术指标,做好车辆技术维修的鉴定、监管工作,督促驾驶员保持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严格控制车辆的油耗和修理费用,组织实施对驾驶员的各项考核工作
5、负责车队车辆和人员各种费用的审核
6、车队长应按《散装水泥车维护程序》对每辆车维护做好相应的记录,对个别没按计划对车辆进行维护的驾驶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7、加强驾驶员服从调度指挥的意识工作,对不服从调度指挥的驾驶员应进行教育帮助,屡教不改者给予相应处罚
8、车队长应经常和各工作场、站联系,及时了解车队日常工作状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并汇总上报总调度室,出席相关的运输会议。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区水泥市场的管理,加快全区散装水泥的发展,促进水泥生产、流通、使用领域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节约社会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务院同意下发的国内贸易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建设部、国家建材局等六部、委、局《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的意见》(内贸散联字〔1997〕第7号,以下简称《意见》)及国家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在自治区境内从事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和管理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自治区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散装办),对全区散装水泥发展负有行政管理责任。各地、市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成立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散装水泥工作,业务上接受自治区散装办的指导。第四条 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发展散装水泥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
(二)编制本地区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监督;
(三)按规定负责组织本地区散装水泥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
(四)按规定收取、管理和使用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五)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及应用。第五条 区内水泥生产企业应当积极生产、供应散装水泥。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下同)有条件的应当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和一定数量的散装水泥运输装备。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生产规模在8万吨以上的水泥生产企业,应配置与其市场营销相适应的散装水泥发放设施。有关部门在审批新建、扩建、改建的水泥生产项目时,应根据国家6部、委、局《意见》的要求,将散装设施能力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条件。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应参与水泥生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查工作。第六条 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尽量使用商品混凝土。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应配置工程预算水泥使用量一定比例的散装水泥设备。银川市要积极发展商品混凝土,逐步减少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减轻环境污染。第七条 散装水泥生产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和计量管理,确保散装水泥质量合格、计量准确。散装水泥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单位,应当积极采用标准化、系列化的新技术、新设备,防止粉尘污染,改善生产和施工的环境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第八条 散装水泥专用车辆为建设工程供应散装水泥进入市区和城镇交通控制路段时,公安交警部门应给予办理通行手续,提供行车便利,以保证建设工程正常施工。散装水泥专用运输车辆(包括混凝土搅拌车)的养路费,按同类载重货车应交养路费的30%计征。第九条 为鼓励散装水泥的发展,依据国家6部、委、局《意见》和国内贸易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贸散联字〔1995〕13号)精神,不在增加企业负担的前提下,继续征收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全部上缴同级财政,纳入预算内管理,主要作为散装水泥设施建设的补充费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按如下标准征收:
(一)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每销售1吨按4元征收。山区8县暂缓征收;
(二)参照毗邻省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对从区外购入的袋装水泥,由铁路、公路部门每吨代征20元。自治区散装办按代征额的10%向代征单位支付手续费;
(三)凡自治区境内的建设项目,其土建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构筑物按水泥预算用量每吨5元)的标准,向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交纳限制使用袋装水泥费;水泥制品企业按上年水泥使用量每吨收取5元限制使用袋装水泥费。山区8县暂缓征收。其他地区因特殊情况无法使用散装水泥的建筑工程,经自治区散装办批准,可减免征收。
建筑工程竣工时,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使用散装水泥的有关单据,按比例退还征收的限制使用袋装水泥费(重点项目可在单项工程竣工时退还)。各级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要协助散装水泥办公室做好限制使用袋装水泥费的征收工作。凡没有交纳限制使用袋装水泥费的建设工程项目,各级招投标办公室不予核发工程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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