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诚实守信的原则
诚实守信又是基本层的道德要求的最基础部分,它是企业经商道德的最重要的品德标准,是其它标准的基础。在我国传统经商实践中,它被奉为至上的律条。 诚实守信当今仍应是企业市场营销活动中把握道德界限的重要基础规则,具体地应当包括产品质量上的诚实,不假冒;广告中要诚实相告;价格上明码实价,叟童无欺;交易中履行合同责任,信守承诺,以及市场调查数据真实等等许多方面。
2、义利兼顾的原则
义利兼顾的思想既是西方伦理学在道德评价中主张道义与功利相结合思想体现,同时与我国传统的义利并重的思想也是一致的。义利兼顾的思想是处理好利己和利他的关系的基本原则。
义利兼顾是指企业获利,要同时考虑是否符合消费者的利益,是否符合社会整体和长远的利益。利是目标,义是要遵守达到这一目标的合理规则。二者应该同时加以重视,达到兼顾的目标。
3、互惠互利原则
互惠互利是进一步针对企业的营销活动的性质,提出的交易中的基本信条。互惠互利原则要求在市场营销行为中,正确地分析、评价自身的利益,评价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对自己有利而对利益相关者不利的活动,由于不能得到对方的响应,而无法进行下去。而对他人有利,对自己无利的,又使经济活动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企业本身是独立的经济实体,获利应是理所应当的行为,只要不损害他人的利益,有效的经济活动本身就具有伦理性,只有繁荣的企业,才能生产出有意义的产品,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等等。
4、理性和谐的原则
理性和谐的原则是企业道德化活动达到的理想目标模式。
在市场营销中,理性就是运用知识手段,科学分析市场环境,准确预测未来市场发展变化状况,不好大喜功,单纯追求市场占有率,而损失利润;或象营销界一直抨击的秦池一样,不问自身的生产条件,只为标王而付出高昂的代价,最终只能自食恶果。
和谐就是提倡企业的市场营销活动,应保持在适度竞争的水平上,过度的竞争导致资源浪费,两败俱伤的结局。在市场营销中的和谐就是正确处理企业与市场各相关利益者的关系,以和睦相处为基本原则,创造出天时、地利、人和的氛围。 市场营销防御战原则:(1)防御原则之一:只有市场上的领导企业才应该考虑处于守势。但是不要盲目的认为自己是某一个领域的领导企业。(2)防御原理之二:最好的防御战略,就是勇于攻击自己。攻击你自己也许会牺牲短期利润,但它们保证你的根本利益。它可以保护你的市场份额,因此,是任何营销战争中最基本的武器。(3)防御原理之三:强有力的竞争运动总是应该被阻止的。如果一个公司没有好好地攻击改变自己,往往还可以通过竞争来恢复阵地,但是一定要在进攻者立足未稳之前,迅速地展开活动。
市场营销进攻战原则: 领导企业应该打防御战,而不是进攻战,进攻战是为一个行业中的第二号或第三号的企业所准备的。这意味着一个企业足够强大,以致可以向领导企业发起一场持久的进攻战。(1)进攻战原则之一:如果你的公司是足够强大,那么你应该发动一场进攻战。(2)进攻战原则之二:在领导者的力量中寻找薄弱之处,并向它发起进攻。如果你向领导企业的强项发起挑战,那么你可能永远也赢不了。(3)进攻战原则之三:尽可能地在一条较窄的战线上发起攻击。最为可取的是在某一单一产品上发起进攻,全线进攻代价太大,它只有领导企业才能承受得起,进攻战应该在一条较窄的战线上展开,尽可能地在单一的产品上进行。
市场营销侧翼战原则:(1)侧翼战原则之一:一场漂亮的侧翼战应是如入无人之境。市场营销侧翼战不一定要推出与众全然不同的新产品,但它必须有创新和独到之处。因此,潜在顾客一定会将其归入新产品系列。(2)侧翼战原则之二:战术奇袭应成为计划的重要因素。从实质上讲,侧翼战是一场奇袭战。突袭性越大,行业领导反击和收复失地所需要的时间就越长。(3)侧翼战原则之三:追求与进攻本身同等重要。在实现市场营销初期目标之后,你还应该继续努力。
市场营销游击战原则:(1)游击战原则之一:在市场上寻找一小块你足以防御的市场部分。这种小,可以是地理意义上的,也可以是数量意义上的,还可以是其它一些大公司难以进攻的方面。(2)游击战原则之二:不管你多么成功,但永远也不要像领导企业那样行事。对一个开展游击战的公司来说,它为其董事长订购第一辆凯迪拉克大型高级轿车的日子,也即是这一公司将走下坡路的开始。(3)游击战原则之三:一旦被注意,就要准备着撤离。一个撤退了的公司还可以在某一天再次出现并展开战斗!如果战斗转为不利于你,那么就要毫不犹豫地放弃一个阵地或某一产品。一个开展游击战的公司不应将资源浪费在一场失败的战争中,它应该迅速地放弃掉它,转移到其它地方去,这也就是机动灵活性的优势所在,是一个简单的组织结构真正得到报偿的地方:一个开展游击战的公司无须经受大公司所常遇到的那种内部摩擦或压力,就可以开辟一些新的战场。
营销谈判中双方都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包括:平等自愿原则、等价互利原则、合作竞争原则以及有限度的d性原则等。营销谈判的特征
1.它是经营销售方面的谈判。
2.是在遵循价值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的。
3.它的主要功能是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商品的生产和交换的发展开辟道路。
4.它受制于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深刻影响。
营销谈判的基本职能
1.获取营销信息;
2.获得开发资源;
3.强化联系;
4.协调一致;统一意志;
5.实现营销目标;
6.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营销谈判的基本方法
营销谈判的方法既有共性,即买卖双方都可以运用;又有个性,即在不同的营销环境中,针对不同的营销目标和不同的谈判对手,营销谈判的方法不同。卖方企业可利用的谈判方法有以下几种:
(1)顺从或满足对方的要求。
如果产品购买方提出的条件并不苛刻,在卖方预期的要求之内,就可以满足对方;如果营销环境有利于购买方,如卖方竞争比较激烈,产品出现过剩,卖方企业也可采取这种谈判方法。要注意的是,顺从对方的要求,并不意味着全盘接受对方的条件,某些退让是有限度的。
(2)使对方顺从或满足自己的要求。
如果营销环境对产品卖方有利,如供应垄断、短缺产品或买方竞争比较激烈,卖方企业可采用这种谈判方法。
(3)双方同时顺从和满足对方的要求。
当谈判内容很多时,卖方企业可在满足对方某些要求的同时提出某些条件。在营销环境稳定、产品供求双方均有一定选择余地时,这种谈判方法比较常见。
(4)双方降低自己的条件而满足对方要求。
在营销谈判中,“讨价还价”是一种常见现象,只有降低自己在某些方面的要求,对方才会相应降低其原先的要求,以此求得谈判中经济利益的相对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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