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条电力事业应当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当超前发展。国家鼓励、引导国内外的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开发电源,兴办电力生产企业。
电力事业投资,实行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使用电能。
南方电网公司市场营销十项禁令颁布时间是亲亲,您好,南方电网公司市场营销十项禁令颁布时间是2002年2月10日。第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调度纪律。第二:严禁未经安全规程考试、实际技能考核合格上岗作业。第三:严禁安排安全裕度不足的电网运行方式。第四:严禁设备超限额、超能力运行。第五:严禁违规无票工作、无票 *** 作、无监护人 *** 作和解锁 *** 作。第六:严禁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防护用品、作业机械及工器具。第七:严禁未经许可、停电、验电、接地进入设备安全距离范围内。第八:严禁未经检查设备设施、杆塔基础、拉线及登高辅助设施开展登高作业。第九:严禁违法违规发包、转包、分包、挂靠或外委开展项目工作。第十:严禁违法违规驾驶车辆和配置、使用消防器材设施。希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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