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宣传费如何认定,什么才算宣传费?

企业的宣传费如何认定,什么才算宣传费?,第1张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业务宣传费指未通过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包括对外发放宣传品,业务宣传资料等。因此,题中“产品技术光盘”、“服务手册”等不具有广告性质的支出,不属于业务宣传费,但“条幅”、“纸制印刷品”、“小纪念品”等,在税法上均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另外,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所谓宣传费,是你在自己搭建的平台上宣传推销你的产品,或印刷宣传册等发生的费用。

广告费是通过别人搭建的载体或媒体宣传自己的企业的产品,比如通过电台、电视台、互联网、报纸、杂志等放生的费用

在税法上,这两种费用的处理一样

广告费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费用:广告经工商部门批准的专门机构发布;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

纳税人申报扣除的广告费支出,必须符合已实际支付费用,并已取得相应发票。并要注意广告费支出与赞助支出的区分。

业务宣传费包括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开展业务宣传活动所支付的费用,主要是指未通过广告发布者传播的广告性支出。

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都是为了达到促销之目的而支付的费用,由于现行税法对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实行合并扣除,因此再从属性上对二者进行区分已没有任何实质意义。

企业无论是取得广告业专用发票通过广告公司发布广告,还是通过各类印刷、制作单位制作如购物袋、遮阳伞、各类纪念品等印有企业标志的宣传物品,所支付的费用均可合并在规定比例内予以扣除。

扩展资料: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于化妆品制造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30%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类、粮食类、白酒类广告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参照资料:百度百科-广告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业务宣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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