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常生活排弃的垃圾主体——煤渣就具有多种再使用价值,它含有农作物所需要的磷、钾、钙、镁、锰等十几种元素,经加工可以作为农肥;破布、废纸都是造纸的好原料;杂骨可以提炼出价值很高的骨抽、骨胶和骨粉;工业废渣可以提炼和生产出各种有色金属和化工产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垃圾已被证明具有反复利用和循环利用的价值。早在20世纪50~60年代,发达国家就着手研究垃圾资源化问题。通过高温、低温、压力、电力、过滤等物理和化学方法对垃圾进行加工,使之重新成为资源,一方面解决了垃圾成灾,污染严重的问题,同时也为摆脱资源危机另辟蹊径。所以,我国应大力发展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1、废物回收利用:包括分类收集、分选和回收。2、废物转换利用:即通过一定技术,利用废物中的某些组分制取新形态的物质。如利用垃圾微生物分解产生 可堆腐有机物生产肥料;用刻塑料裂解生产汽油或柴油等。
3、废物转化能源:即通过化学或生物转换,释放废物中蕴藏的能量,并加以回收利用。如垃圾焚烧发电或填埋气体发电等。
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就是把垃圾焚烧发电、工业协同处理作为资源化利用的工艺技术。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以年平均增长率8% 10%的速度增长,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生活垃圾激增造成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的问题更加严峻,“垃圾围城”现象更加普遍,垃圾污染环境更加突出。
当前,治理垃圾污染已成为城乡居民主要的民生诉求。生活垃圾作为“城市矿产”,蕴含丰富的再生资源,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既可化解污染问题,又可实现变废为宝。
提高垃圾资源化,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规划布局。城镇垃圾处理将以焚烧为主,促进水泥窑协同(焚烧)处理工艺发展,不允许县城以上城镇新、改扩建垃圾卫生填埋场。日产垃圾在300吨以上的市县优先采用焚烧发电工艺。积极推动垃圾焚烧设施区域统筹布局。
二是提高排放标准。新建、改扩建垃圾焚烧处理项目,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国际先进排放标准。全面推进存量垃圾场治理工作,采用异位修复技术,充分利用焚烧设施协同处理存量垃圾,改善原场地生态环境。
三是加大资源循环利用。利用焚烧处理项目协同处置污泥,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理飞灰,把再生水用于焚烧处理项目的冷凝水。配套建设制砖设施,把焚烧残渣制成砖,用于墙体砖或铺地砖。配套建设沼气收集提纯设施,用于助燃发电或垃圾运输车油改气。
四是营造优美环境。垃圾焚烧项目办公区和生产区合为一体建设,注重外形设计和外墙装饰,内设参观、宣传走廊,形成环境宣传教育基地,配套建设园林绿化、文化休闲等设施,可供周边群众休闲健身。
五是实行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原则,建设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将农村、乡镇的生活垃圾统一进行资源化利用。
六是创新投融资方式。进一步开放市政公用事业,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推进政府购买环卫清扫保洁、垃圾中转运输等公共服务。
七是加大政策扶持。对运用公私合营(PPP)模式进行建设、运营和管理的,且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排放标准的垃圾焚烧项目,重点安排省级资金奖补,给予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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