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捆绑营销定义:捆绑销售是共生营销的一种形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品牌或公司在促销过程中进行合作,从而扩大它们的影响力,它作为一种跨行业和跨品牌的新型营销方式,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企业重视和运用。
捆绑营销特点:
1、必须将捆绑销售的各种不同型号或不同类别的商品一起对外出售,不拆分销售。
2、捆绑销售的价格小于按各种、各类商品分别对外销售的价格总和,有低价位促销和竞争优势。
3、售价中一般不区分哪种商品售价几何,或者即使区分,也是为了满足税法对开具发票的要求象征性地确定其中部分商品的售价。
扩展资料:
优势
1、降低销售成本
捆绑销售可以降低销售成本。通过学习交流获得学习效应提高营销效率降低销售成本;通过共享销售队伍来降低销售成本;通过与生产互补产品的企业合作广告降低广告费用。
2、服务层次提高
服务层次的提高。通过与其他企业共享销售队伍、分销渠道,使顾客能够更方便购买,得到更好的服务,来提高产品的差异性,增强顾客的忠诚度。
3、提升品牌形象
捆绑销售可以达到品牌形象的相互提升。弱势企业可以通过和强势企业的联合捆绑,提高企业产品和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从而提升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强势企业也可以借助其他企业的核心优势互补,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更加完善,顾客满意度进一步增强,品牌形象也更优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捆绑营销
是违法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书业捆绑销售
作家三盅对书业的捆绑销售深有感触,他在一篇题为《书业:捆绑式销售要先厘清谁捆绑谁》的专栏文章中指出,捆绑销售是商品市场值得肯定及广泛应用的营销手段,但书业的捆绑销售属于过度的商业投机行为,呼吁还文化市场一片净土。
扩展资料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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