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多时间,我先后服务于甲方、乙方,从稀里糊涂、一头雾水到慢慢有自己的理解,我逐渐发现了许多服务于甲方和乙方的差别。
在开始讲这些差别之前,我们先来讲讲什么是新媒体。新媒体涵盖了所有数字化的媒体形式。包括所有数字化的传统媒体、网络媒体、移动端媒体、数字电视、数字报刊杂志等。
我的理解:说得更接地气一点,新媒体不只是微信公众号, 而是对大环境的相对于传统媒介形式的一种泛称。
然后,我们再明确一下什么是甲方、乙方。
这实际是一个法律术语,是合同中的一种说法,简单来讲,甲方是主导方,乙方是劳务方。 这种关系并不恒定,取决于具体的合同,而且存在交叉混合的情况。
比如,一个地产公司把自己的新媒体工作外包给一家广告公司,那么地产公司是甲方,广告公司是乙方。
新闻媒体机构通常是独立采编报道,保持中立的立场,但现在很多机构也有新媒体代运营业务,当某个新闻媒体机构服务于某个委托方公司,这个委托方公司就是甲方,这个新闻媒体机构是乙方。
在工作当中,乙方常常需要保持服务者的姿态,非常夸张的时候叫“跪舔”。乙方常常叫甲方爸爸(钱爸爸),并暗自吐槽甲方——啊,好难搞的爸爸。
下面分点讲讲我的感受:
甲、乙方对新媒体运营的认识差异很大
这几年,个人注册个公众号是很稀松平常的事,公司加设新媒体运营岗位更是。
甲方类公司有自己的核心产品,原本的部门架构比较完善, 通常把新媒体相关的工作划分到“市场/品牌营销”中,说白了,就是在原本的宣传/营销渠道中加上“新媒体”这一条。
甲方对新媒体的认识通常都非常混乱,他们最熟悉的新媒体渠道是“微信公众号”,但是他们常常叫成“公众微信号”,并且以为只要写一篇文章放在那里,公司就获得了推广……
介于“自己不懂,资金预算又不足”, 甲方需要的是一个“十八般武艺样样具备”的全能型新媒体运营专员: 会选题、会采写、会策划、会编辑、会排版、会推广、会社群运维、会做图、会摄影、会剪辑视频……
甲方理解的运营=全部。
如果你服务于甲方,你可能会听到这样的要求:
“我喜欢在开头放动图,你多放点。”(好的。)
“我要一个煽情的排版。”(鬼知道什么是煽情的排版)
“你多看看杜蕾斯和江小白,人家文案多棒?你就不能学一学吗?”(领导,人家几百个人出一篇,团队 *** 作。我……哎……)
乙方不一样,乙方已经把“爸爸们”手下一个新媒体运营专员的工作拆分了,流水线 *** 作。乙方可能有这样一些岗位:新媒体记者,新媒体策划(线上、线下活动),新媒体编辑(撰稿编辑、审稿编辑、视频编辑、漫画编辑),设计、商务推广……
如果你在乙方,你常常和同事发生这样的对话:
“我觉得那样排版真的很丑,但是爸爸很喜欢。他喜欢就好。”
“等会等会,爸爸还没确认呢,暂时别推。”
“你那个词不能这么用,有语病。”
“最怕推送前几分钟,爸爸说要改。”
总的来说,甲方对个人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乙方对个人专业度要求很高。
如果你是小白,建议去乙方
有人误以为,新媒体的工作门槛低,谁都能做。其实不然。
就说“二更”吧,“二更”制作了不少网络热门新媒体作品,短短一两年时间里已经融资3亿左右,成为当下短视频行业的领军企业。
但是,“二更”的创始人有来自青年时报的,有来自钱江晚报的,还有来自奥一网的,他们都在传统媒体里呆过很长时间,实际上只是把自己对传统媒体的坚持带到新媒体当中来。
所谓十万+,你可以撞运气撞到一次,但你不能撞到几十次,几百次,无数次。新媒体是技术活儿,是创意、营销、策划、采写、设计等等全方位的整合体。
甲方可以给小白无数次干活儿的机会,给不了小白专业性。干杂活儿、烂活儿干出来的经验不值钱!
某些甲方往往不会单独设立新媒体运营的岗位,而是把人安插在其他部门中,比如市场营销部。这时候,你就可能要做一些那个岗位的本职工作,还有可能需要背负那个岗位的业绩指标。
这样的公司对新媒体都没有很好的认知,也通常不会有针对新媒体运营岗位的专门的业绩考核标准,很可能是大坑。
还有一类甲方,他们只是需要一个窗口展示自己,不懂任何传播技巧,没有任何资源支撑,却对新媒体带来的效益抱有很高期望。这样的爸爸通常对新媒体运营有很多莫名其妙的设想,喜欢按照自己的想法框定自家的新媒体——不止坑自己的新媒体运营人员,也坑乙方。
新媒体不是靠着我的自嗨写个文章就能带来流量甚至转化的,它是一个资源整合的节点,靠谱的新媒体已经脱离了“博客”风格(一个人写,靠内容吸粉)。
当然,去乙方也要多加留心。如果团队里没人懂行,大家都是瞎摸索,这十有八九是个不靠谱的公司。
自己做新媒体靠不靠谱?
当你还是一个小白的时候,最忌讳的就是自大。
业余开个公众号自己玩耍一下是可以的,喜欢写东西、做视频……有一技之长想秀一秀也是OK的, 然后你会发现你的作品很快就不能稳定输出了,在用完了亲朋好友之类的关系后,你的“推广”也将难以为继。 也许你会愿意投资一些资金、物料进去,然后你发现,你迟迟得不到你想要的收益。
网上有不少自认为文笔很优秀的人,脑子一热就辞职,开始自己所谓很酷炫的“自由撰稿人”生涯,然后发现“网赚”并没有那么容易,不坚持个两三年,没有资源、文笔并不能干掉千千万万的对手,甚至连每天稳定更新都做不到。
唐家三少能上作家富豪榜是有原因的:日更八千的定力不是随便盖的!!老婆生孩子还能在产房外更帖,有几个人能做到?何况人家对市场的认知叫一个门儿清啊!
搞新媒体不只是要笔杆子好!!!!
我的血泪教训就是: 自己摔成泥讨回来的教训,好师傅一句话就可以避免了。
综合来说,进入乙方会更适合经验不够丰富的人,羽翼够丰满了再飞不迟。
我认为未来营销发展趋势有下面几种:第一种趋势:消费者的王朝
消费者已经变得比以前更为见多识广,并且结成了一个个的社区。这在汽车、消费类电子行业显得非常明显。消费者可以轻易在网络上得到这些产品的信息,并且在各种网站、论坛和博客上获得用户使用回馈。
消费者已经彻底打破了以前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他们不仅可以获得信息,还可以随意地发布对这些产品使用的意见。这种权利不因为你在城市或者乡村、在中国或者美国而有所不同。消费者只要借助搜索引擎,就可以轻易地获得这些信息并且作出自己的判断。在网络社会,“权威”尽管还有些作用――比如版主或者名人博客的意见领袖作用――但是已经越来越显式微。“草根”们正在越来越获得和“权威”一样的民主权利,事实上他们未来会真正变成品牌的制造者和拥有者。因为消费者已经集合成一个强大的群体,企业充其量也仅仅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
第二种趋势:好产品不需要推广,需要推广的必不是好产品
这是个让市场营销专家倍感沮丧的趋势,常规的广告宣传攻势、炒作已经越来越失去作用。而好的产品,却往往并不需要推广,它会通过消费者主动的传播而忽然走红。
引起这个变化的原因是传播成本的骤然降低。Google并未投入过多少广告,但却成为了互联网最常用的搜索引擎之一,而其它大做广告的一些搜索引擎,却远没有Google这样的市场份额。
互联网的特质使得口碑这一自古就有的广告形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它突破了地理、时间和递减作用的影响,把口碑变成了一种快速的复制,并把用户体验以几何层级放大传播。
而所有良好口碑都来自于消费者体验。所有目前和未来会成功的产品,都十分地注重“用户体验”,这是良好口碑的前提,也是唯一的前提,也是任何“推广”所不能做到的。
第三种趋势:主流广告传播媒体将发生变化
但这并不代表未来。网络广告和分众广告在近年的增长速度已经超过了电视广告,尽管颠覆这种主流地位需要时间,但是我们现在已经可以很肯定地看清楚这种趋势了,网络成为主流传播媒体,仅仅是时间问题。
然而,问题在于,至今我们尚未弄明白究竟什么样的网络广告是最有效的。事实上迄今为止大多数的网络广告创意平庸,手法大多抄袭平面广告。而这样的做法恰恰是“扬短避长”,忘记了网络的特性是交互性。单方面布告式的广告,肯定不是网络广告的前途所在,只有充分挖掘网络的交互性,充分地利用网络的特性与消费者交流,才能扬长避短,让网络广告的功能发挥至极致,直至颠覆现在的主流媒体。
这个难题只能留给未来的网络广告大师去解决,我相信这要不了多少年。
第四种趋势:任何行业都是娱乐行业
我们不难发现,越来越多的产品已经被注入了娱乐元素。或者,越来越多的产品本身就来源于娱乐业。05年大红大紫的蒙牛酸酸乳就是很好的一例。事实上现在网络上成名的一些“人物”,也大多满足了娱乐大众的要求。
哪怕就算是最传统的快速消费品营销领域,也是有越来越多的娱乐元素被加入进来。Road Show、促销、广告等等,加入娱乐元素的产品大多都取得了不错的反响。尽管陈天桥解散了他们的品牌和媒体中心,但是游戏网站和消费品联合的这种形式肯定不会消失,正相反,这恰恰是一种趋势。
而娱乐行业本身就是一个充满着蓝海产品的市场。当我们从温饱走向小康,再从小康走向富裕的时候,“玩乐”这些人的天性就愈发地显示出来了。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去休闲而不是工作,我们有更多的钱拿出去娱乐而不仅仅是填饱肚子。第五种趋势:信息技术将解决众多的营销难题
信息技术早已让沃尔玛成就了霸业。几乎所有专家都认为,向供应商开放销存资料库,是造就沃尔玛今日霸业的主因。对手都在紧守销售资讯,沃尔玛却把供应商当做伙伴,不是敌人。借着CPFR方案的实施,也就是合作(Collaborate)、计划(Plan)、预估(forecast)、补货(Replenish),沃尔玛获得及时的库存,把零售商和供应商和积货成本都减轻了。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