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实名制无法抵御“人肉搜索”

网络实名制无法抵御“人肉搜索”,第1张

网络实名制无法抵御“人肉搜索” 重点提示: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应对甚至消除肆虐的网络暴力——数千万网民的相互诚意,法律法规的利剑,或许还有网络实名登记制度?

7月初,被称为中国“人肉搜索第一案”的王菲案在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次开庭审理。王菲虽然不是第一个“人肉搜索”的受害者,但却是第一个采用法律法规和武器的消费者维权者。因此,本案的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很可能打开一扇窄门:我们该如何应对甚至消除猖獗的网络暴力——数千万网民的相互真诚,法律法规的利剑,或许还有网络实名登记制度?(《人民日报》2019年5月15日)

事实上,自从互联网出现以来,网络暴力的因素就已经滋生。“人肉搜索”只是电影导演一个又一个的小高潮。原因取决于互联网本身的特点。它的大部分顾客,也就是批评者所说的“哄骗顾客”,基于对受害者的怜悯和对搜索目标的厌恶,他们的行为有一种虚幻的正义。正义就像一个联合的代码,像滚雪球一样吸引大量哄骗的客人,最后形成邪恶的飓风。

哄骗自己喜剧的精神,无形中消除了正义与邪恶的界限,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检索对象造成什么伤害。也许,他们只是因为一个“好玩”才加进来的。也就是暴力的无根性,然后互联网的无根性,就是灾难如何无声无息的降临。

一定要看到,一些被哄的顾客参加“人肉搜索”等网络暴力健身运动,大量是在发泄现实中被表征或集体化的仇恨和不公平。现实无法展示解决方案,只能迁移到互联网上“打三百连击”。在这中间,连受害者也包括在内。如果能在现实社会的发展中求得一个公正的名字,为什么还要在网上参与窦娥冤案?他们无法争取真正的公平正义。他们只能用想象中的公平正义来安慰自己。最后大家(包括男主角自己)都意识到,原来软弱的男主角是可以分解暴力的一面的。为什么他的人格在精神分裂之前没有被抹杀?这需要一个切实可行的社会发展解决方案体系。网络暴力来源于现实,所以可以从现实中预防。

有人认为互联网是系统化的,就像现实中的宪政体制一样,来控制暴力等诸多罪恶。不知道这种体系化是否包括网络实名登记制度?实名就像户籍制度,其要义依赖于便捷的互联网规训。如果在网上做错了,可以验证个人头像的真实性。这或许对避免诽谤、侵犯名誉、泄露国家机密等恶事有一定的作用,但对抵制类似“人肉搜索”之类的大众健身活动未必有效。你可以限制一个人头脑中的暴力,但你不能限制一群人的暴力。他们顶多是在制造一种“平庸的恶”。王菲案的原告有理有据,所以他们把起诉的导火索指向了几个知名网站和他们的滋事者,而不是每一个参与搜索的贱民。

总之,网络暴力不是网络实名制的大对手,实名并不能根除网络暴力。他们之间永远不会有逻辑关系。以网络实名制应对网络暴力,是以毒攻毒,还是舍本逐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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