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之花属于product,product是产品,产量的意思。
而服务之花是由美国服务营销学者洛夫洛克于1992年提出的模型,指八种不同类型的附加性服务,如同花瓣围绕在核心服务这个花蕊周围所形成的服务产品组合。
在世界营销大师菲利普·科特勒的《营销学原理》一书中,服务对消费者的价值被形象地描绘为“服务之花”,花蕊、花萼和花瓣分别代表其核心价值、基本价值和附加价值,它们共同撑起消费者对某项服务的美好体验。
美国著名服务营销学者克里斯多弗·H·洛夫洛克的“服务之花”思想。其实质含义是从整体产品或服务的立场出发,将核心产品与附加产品的关系喻之为一朵花的“花蕊”与“花瓣”,不同企业的核心产品大不相同,而所有企业的附加产品则大致一样,它们可分为八大方面,因而提出可以通过加强附加产品的服务来使核心产品价值增加,从而提高企业竞争力。
八种附加服务辅助(信息、咨询、订单、招待、保管、例外服务、账单和付款)相关的服务要素像八片花瓣一样围绕在基本服务的周围。但并非所有的服务全都包括以上八种服务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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