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奥林匹克营销包括出售奥运会电视版权、奥林匹克标志产品专营权、经营许可证、门票、纪念币和纪念邮票等。
国际奥委会进行奥林匹克营销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奥林匹克运动经济上的独立性,以促进其在全球的发展;
2、为制订一个持续的、长远的营销计划打下基础;
3、保证奥林匹克运动所有成员(奥运会组委会、国家奥委会及其大洲组织、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公平的利益分配,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
4、保证世界各地观众能免费观看奥运会;
5、减少奥运会商业化不可控性,维护奥林匹克理想;
6、鼓励营销伙伴对奥林匹克主义和奥林匹克理想的支持。
这个建议你向08年奥运会组委会直接联系一下,他们负责审批。奥林匹克特许经营权是特许经营人通过与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人签署特许经营合同,并向其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而取得在其商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徽记、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识的权利。特许权使用费一般按特许经营商品销售收入的固定比例计算。也就是商家向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支付一定的费用后,国家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发放给商家营销许可证,准许其在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的标识。获得该证的商家需将其产品10%-15%的营销额上交国际奥委会和奥运会组委会。奥林匹克的特许经营人只能在被许可类别的产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识,但不能使其公司直接与奥林匹克运动相联系。也正因为此,选择特许经营人的要求一般要低于选择赞助商的要求。特许经营权计划是由奥运会组委会就某一届奥运会制定并执行的,该计划事先也必须得到国际奥委会的批准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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