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营销员税收各个档次缴纳情况
一、月收入低于1333元,不用开征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二、1333元<月收入<7339元
例如:
1、A 当月收入4999元
营业税及附加= 0
个人所得税=[(4999x(1-40%)-0)-800]x20%=439.88元
2、A当月收入6000元
营业税及附加=6000x 5.5%=330元
个人所得税=[(6000x(1-40%)-330)-800]x20%=494元
合计税费824元
三、7339元<当月收入<45870元
例如:B当月收入30000元
营业税及附加=30000元x5.5%=1650元
个人所得税=[(30000x(1-40%)-1650)x0.8]x20%=2616元
合计税费4266元
四、45870元<当月收入<114500元
例如:C 当月收入10万元
营业税及附加=10万元x5.5%=5500元
个人所得税=[(10万x(1-40%)-5500)x0.8]x30%-2000 = 11080元
合计税费16580元
五、当月收入>114500元
例如:D当月收入15万元
营业税及附加=15万x5.5%=8250元
个人所得税=[(15万x(1-40%)-8250)x0.8]x40%-7000=19160元
合计税费27410元
注:营销员收入指佣金、手续费、津贴、奖励等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54号)第一条规定:“根据保监会《关于明确保险营销员佣金构成的通知》(保监发〔2006〕48号)的规定,保险营销员的佣金由展业成本和劳务报酬构成。
按照税法规定,对佣金中的展业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部分,扣除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后,依照税法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目前保险营销员展业的实际情况,佣金中展业成本的比例暂定为40%。
扩展资料:
从业资格认定:
2015年8月18日起,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以后庞大的保险营销员不再以代理人资格证书作为上岗的前提,“以后代理人资格证书将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今后将只登记不考试:
1、《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保监会决定废止《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不再委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2、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3、签订《代理合同书》:保险营销员取得《代理资格证》后,需与保险公司签订《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合同书》(简称代理合同书)。
4、取得《展业证》:根据《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代理资格证》持有人应当取得所属保险公司发放的《保险营销员展业证》(简称《展业证》),方可从事保险营销活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险营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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