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如何营销自己

律师如何营销自己,第1张

律师营销自己,其实就是个人IP的打造,通过系统的个人IP打造来为自己建立个人品牌,通过建立起来的个人品牌而创造营收。

早年的微商,如今的KOL,其实都是在打“个人IP”的营销概念,也就是说大家追随购买的商品并不是奔着商品本身去的,而是奔着商品背后的人去的,就连如今火爆的直播也是同样的道理,大家追随的的是李佳琦、薇娅……,夸张一点来说,不管他们推荐什么商品,都会有人来购买,说不定还卖得特别好。由此可见一个成功的“个人IP”营销带来的收益是有多么的大。

那么律师应该如何打造个人IP建立个人品牌呢?又如何能够通过成功的个人IP的打造来为自己创造营收呢?

系统的个人IP打造离不开找定位,练内功,做内容,扩影响这四步。

一、找定位

首先我们先来说找定位,定位是律师进入营销的第一环,也是最重要的一环,一个清晰符合自身的差异化定位,能够让别人一眼看到你,记住你。那么如何才能找到符合自身的定位呢?

1.律师自身的“尽职调查”

2.律师自身的“SWOT分析”

3.总结提炼定位

通过律师个人的成长阶段与各阶段内容的差异化不同来进行律师个人定位。

这样定位的你有可能是初出茅庐,也可以是业内大咖……,每个阶段都会有每个阶段的优势所在,把握住这样的定位优势,是律师营销成功开端的关键。

二、练内功

找定位之后就是练内功,练内功说白了就是律师营销的一个刻意练习,也就是我们要把律师营销所展现出来的每个细节都要做到极致。

很多律师都会说,我也会在XX平台上进行解答网友问题,发布一些法律知识,但是没用啊……,这位律师朋友当你这么说的时候,你是否把你所发布内容的各个环节都做到了极致?你的背书介绍,你的内容质量,你所展现出来的视觉形象……,只有每一项都做到位了,这件事才会好,最后才会成功。

用户在选择律师时候会对律师个人的资历与口碑进行首要的考量,那么对专业、资历的“内功”练习是每个律师营销必不可免的重要环节,“内功”到位,定位才不白费。

1.专业质量

2.内容质量

3.口碑质量

先从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三项进行练内功的刻意练习,是通往成功的基本。

三、做内容

定位与内功我们都已经明确知道怎么办了,那么接下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做内容”,好的内容可以让别人轻易的记住你,好的内容也可以达到快速传播的影响力。

做内容其实就是构建起律师自身优势的内容框架。

比如:刑事类律师的你在刑事上哪几方面有着内容优势,每处优势下又能细分出哪些?同样,离婚类律师、经济类律师、交通类律师……都要寻找到自身优势的内容框架,在自己优势的框架下,进行内容的细耕,使得律师自身能够实现源源不断的内容产出。

做内容:找到自身优势——构建优势内容框架——源源不断内容产出。

找定位-练内功-扩影响三步的前期准备都结束之后,就到了去实施落地的时候了。

四、扩影响=落地执行

1、用户有需求-强化认知

展示类媒介能够主动触达用户,在用户还未有明确需求之前就把用户给吸引到自己的内容上,等到用户有需求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有可能就是你。

展示类媒介可以是律师个人的自媒体矩阵账号的运营,比如:头条、抖音、大鱼、百家……等,也可以是所付费的商业信息流广告,律师名片等,通过展示类媒介的运营,可以达到广撒网的目的,可以为律师及律所积累起大批潜在用户。

2、用户作对比-优势强化

用户已经知道了你,他现在在对比你和其他人,对比的过程中,用户行为将由被动知晓转变为主动搜寻,这时搜索引擎就开始上线了(狭义的搜索引擎,多指百度。截至目前为止,百度依然是搜索引擎一家独大,占有70%以上的市场份额。)

布局搜索引擎,强势展现律所及律师的优势,是此刻的必须手段。在搜索引擎上建立属于律所自己的品牌专区,用户搜索即会在首页首位的黄金位置展现,优势明显。

3、用户做决策-品牌强化

借助口碑引导消费决策,是这一环节的关键。

一个成功个人IP打造离不开,找定位、练内功、做内容、扩影响这四步,这四步说来容易,做来并不简单,只有深入地了解每个环节,在每个环节当中都能做到位,才会看到成功的曙光。

要做营销,千万别只做销售

很多律师事务所把销售和营销没有搞清楚,错把销售当营销,比如招一个负责带电销团队的总监,叫做营销总监,其实就是销售总监。

营销是精准 挖掘需求 ,并开发产品满足需求,挖掘需求就是让 产品好卖 ;销售是将产品卖出去,并收到钱,让客户给你转介绍。

那么律师事务所如何做好营销呢?

营销是围绕 STP+4P 的整个模型去做,新所可以完全采用,老所可以用 4P 去做。

STP- 确定营销战略

STP是市场细分、目标市场选择和定位,这是营销的基础。

市场就像一个大蛋糕,细分就是切蛋糕,比如我们所针对 企业市场 ,主要做法律顾问、经济纠纷和上市辅导,这就是市场细分。

比如:盈科同道刑辩律师团队只做刑事案件【刑事案件】。

细分回答了我们是 为谁服务 ,然后进行 目标市场选择 ,我们选择是给中小型企业服务还是给上市公司服务,或者给机构和政府服务。

比如:盈科同道刑辩团队收费10万起+基本上都是有钱人才能请得起【为涉嫌犯罪的有钱人服务】

最后确定 定位 ,定位就是找 差异化 ,回答你为企业提供服务和别人有什么区别。比如: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婚姻家事【定位:婚姻家事】

“4P”-落地营销战术

“4P”由产品、定价、渠道和促销构成,无论做什么,产品是最重要的,律所的产品就是法律服务,服务的水准,客户的满意度,是最直接的衡量。

产品是立所之本,没有好的产品,就是割韭菜,伤害客户。

其次是 定价 ,定价要符合你目标客户的支付能力,提供高、中、低价格。

也可以按次、月收费,让客户不会因为价格而流失,把握和客户每一次接触机会,让客户体验我们的产品或服务。

然后是 渠道 ,营销渠道是律所的重中之中,决定我们通过什么方式接触客户,传统所基本上80%的精力在渠道上。

目前渠道分为 传统渠道 和 网络渠道 两种。

传统所 依靠资源、人脉和口碑渠道获取客户,某些律所主任或律师在公检法或者自己有特殊身份背书,得到的客户非常精准,能签大单,闷声发大财。

依靠资源、人脉和口碑的律所做好利益分配,多分利益给他人,捆绑起来,转介绍不断。

公司所 主要还是依靠品牌、内容和产品为驱动,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广告获取客户,客户量大,不够精准,层层筛选也能得到有价值客户。

公司所做好流量经营是关键,不用跑、不用送,做好自身就行。

无论是传统所还是公司所,主流的营销渠道有网络推广、自媒体、法律援助、公开讲座、驻点服务和自建营销团队。

其中网络付费推广见效最快、本人专业帮助律所建立互联网营销体系,基本上都能做到1:5以上回报率。

但是互联网付费推广专业性极强,必须要请专业竞价推广人员,不然跳进坑里,血本无归。

总之,律所的营销都是围绕STP+4P去做,那一快欠缺,就补那一块。

比如,没有尝试通过互联网推广获客,可以加强互联网推广;价格太高,开发客户困难,可能是市场选择和定价的问题,优化完善即可。

企业的竞争,最终是人才的竞争,希望律所做好人才战略,以满足客户为使命,精心打磨产品,赢得客户满意,注重长期价值,形成强势品牌,以后做营销就越来越容易。

能否顺利开拓业务领域,直接关系到青年律师的生存乃至发展。为此,青年律师需要做到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良好的沟通与表达能力,并努力拓展人际关系,维护和发展客户。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青年律师业务拓展的基本途径,欢迎阅读!

青年律师业务拓展的基本途径

关键词:青年律师拓展业务提高素质人际关系

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由于执业时间较短,缺乏必要的社会经验和办案经验,加之人际关系不够广泛,往往面临着诸多困难,举步维艰。我觉得,青年律师进行业务拓展,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一)注意自我形象,掌握基本的社交礼仪

人的外貌是天生的,但形象是后天塑造的,作为一名律师,得体的装扮是保证给客户一个好印象的前提条件。青年律师不必追求一身名牌,但在工作时穿正装,特别是在会见客户或外出办事时一身正装会给人一种成熟稳重、办事牢靠的感觉,如果能带一个合适的公文包和精美的名片夹就更好了。

很多刚跨入社会的青年律师不懂怎样与人交往,我曾把一个比较简单的企业拖欠货款的案件交给所里一个刚执业不久的律师办理。过了几天,我发现客户连开庭时间和法院地址这样的小事也来问我,我觉得挺奇怪,当场叫他打电话给客户,他很快拨通了电话,开口一句:“杨小姐,你委托我们办理的……”。待他说完,我就猜到人家不愿跟他联系的原因了。原来,这个客户是一位五十多岁的企业女经理,很难适应这种新潮的称呼。因此,青年律师应该学会基本的社交礼仪,以便在客户面前树立良好的形象。

(二)具备诚实和勤奋的优秀品质

诚实是人类纯洁的美德,理所当然也应是律师的必备素质。有的青年律师偶然接手一个大案子,但经过分析之后发现这个案子难以胜诉。他想,好不容易接触这么一笔大业务,如果告诉客户这个案件要输,他还会请我吗?不如说确保胜诉,把业务接到手再说。事实上,这种做法万万不可取,它导致的结果是律师骗得了一笔业务,却失去了声誉。最佳的做法是将分析结论告诉客户,告诉他问题出在哪里,引导客户能否提交其他证据以挽回败局。实在没有办法,可以告诉客户尽管官司可能要输,但还可以从哪些方面尽量挽回损失。即使拿不到这笔业务,但律师会以自己的诚实赢得客户,长此以往,定会在业内树立良好的声誉。

如果想成为一位优秀的律师,就必须坚持不懈的辛勤工作。由于律师是自由职业,除授薪律师受雇于人有所限制外,一般律师基本不受上下班制度的约束.

网络营销是青年律师拓展业务的最有效方式之一

一、青年律师饿死多少

三年前曾经有人做过一个调查,自2000年开始至2005年,中国的律师人数始终维持在11万余人,而在此期间,每年均至少有一万余人通过司法考试,其中有很多人加入律师队伍,由此发出感叹:许多律师饿死了。三年过去了,这一状况显然并没有得到明显改善。笔者没有统计每年全国律师的总人数以及新律师人数,但是,中国律师业的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新律师的淘汰率比较高,应是个不争的事实。

青年律师加入律师队伍后,通常有三种可能:一是成为授薪律师,薪水无论高低,一般能够得到比较多的锻炼机会,甚至可以得到系统的业务培训,但是,业务开拓的能力一般并不强二是跟着老律师做案子,可以得到或多或少的提成,有些人可以很快学会业务开拓和业务 *** 作的技巧,然后自立门户,更多的人靠非常少的提成维持基本生存三是处于自生自灭状态,独自在市场上打拚,有的人慢慢地获得了业务,开始了口碑积累的过程,更多的人毫无起色,由充满期望到慢慢地失去信心,最终选择逃离。后两种情形是绝大多数青年律师迫不得已的选择,导致一些律师因此而“饿死”。

二、青年律师需要营销,更应当进行网络营销

青年律师如何改变现状,不仅是青年律师们苦思冥想的课题,也成为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甚至学者和媒体关注的话题。各式各样的方子开了出来,律师营销因此也成为热烈讨论的话题。尽管意见不一,但是已经有很多青年律师在实践各种营销策略,网络营销就是其中一种。

互联网的极速发展,使之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网络环境下拓展法律服务不仅可能,而且非常必要。青年律师接受新事物能力强,可以很快了解并运用各种网络工具,这是青年律师的优势所在。青年律师应当充分发挥优势,扬长避短,通过网络营销打出一片新天地。可喜的是,已经有为数众多的青年律师建立了律师网站、开通了律师博客或律师空间,还有更多的青年律师活跃在各法律论坛、网络社区、各类问答或知道类网站、SNS以及一些法律商务网站上,甚至有一些青年律师在进行QQ营销、MSN营销。

笔者是最早进行网络营销的中国律师之一。2000年,笔者在悉尼留学期间就开始关注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网站建设,并且也着手开始建设自己的网站——法律桥。笔者将其命名为“法律桥”,是希望它成为一座以法律沟通的桥梁,一个沟通的平台。但是,最初只是作为一个自我展示的窗口,一个个人学习、研究的平台,出乎笔者意料的是,“法律桥”公开发布后不久,笔者就收到大量来信,其中有法律咨询的,有国外同行寻求合作和帮助的,有国内企业要求聘请法律顾问的。这使笔者信心大增,决心将它建设成一个真正的沟通的桥梁。

三、网络营销大有可为

有很多律师,特别是较为资深的律师对网络营销的作用不屑一顾,认为通过网络渠道寻找律师的都是小客户。这种想法在网络初兴之时也许是正确的,但是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变化。

诚然,通过网络寻找律师的仍以中小客户为主,但是也有一些大公司开始这么做。比如,笔者担任一个著名的外商投资涂料企业的法律顾问,正是通过律师网站实现的。在我们事务所成功为其代理了一起字号与商标冲突的反不正当竞争案件后,笔者在“法律桥”上登载了这则案例,人民日报社所属的“人民网”后来报道了此案中央电视台的《经济与法》栏目通过“法律桥”了解到这个案件后,专程来上海采访,并制作了专题节目,节目播出后反响不错,陆续有多家境内外企业就类似案件委托本所代理。

多年前,笔者收到比利时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的e-mail,请求协助。原来,有一艘塞浦路斯籍的货轮损坏了北海的海底光缆,致使94家电信公司的业务受到影响,这些电信公司为此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向船主索赔。但是这艘货轮已经离开欧洲到了南美,后又到了韩国、中国,因此,该律师事务所从网上寻找中国同行协助扣船等相关事宜,他们在信中说,他们知道丹东离上海很远,但是笔者是他们能够找到的唯一的中国律师。

笔者在“法律桥”上登载了笔者原创的法律论文、法律评论以及各类咨询类短文,同时也介绍了笔者个人的背景情况。《科技创业》、《财富人物》等杂志因此邀请笔者在这些杂志上开设法律专栏,中国法制出版社等出版社也向笔者约稿,编写法律类图书,目前笔者已经出版了《公司投融资法律实务:模式与流程》和《创业法律108问》两本书,均得到了读者的好评。此外,数十家中外媒体也因“法律桥”而联系笔者,请笔者就相关法律热点问题发表意见。所有这些均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笔者的业务拓展,如果没有“法律桥”,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网络营销对于青年律师很重要,对于律师事务所,特别是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以及青年律师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也非常重要。我们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创立于2001年,当时,我们四个创始合伙人都很年轻,并且刚刚从国外回来,几乎没有客户基础。我们一方面大力开拓业务,另一方面非常重视网站建设和网络推广,经过两年左右的努力,我们的业务有了一定的增长,而我们的网络知名度则更加迅速地提高,国外著名的法律网站开始推荐我们的网站,著名的法律出版物如Legal 500等也通过我们的网站了解我们事务所,并开始推荐、介绍我们事务所和我们办理的案例,这些推荐、介绍又进一步促进了我们的业务拓展,这样就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

四、如何进行网络营销

网络营销的方式很多,随着技术的革新和思维的创新,还会有更多新的方式不断涌现。但是,律师网站应当是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

从某种意义上讲,建立律师网站并不是件困难的事,你可以直接委托网站制作公司来完成,事实上律师网站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绝大多数是委托网站制作公司制作完成的。但是如果你不懂技术,你就无法让技术完全为自己服务,无法完全实现自己的设想。从笔者个人经历而言,初建网站是艰难的,最初使用免费空间提供的模板,研究透彻了以后发现模板不能满足需要,于是开始学习HTML编码,逐步将网站初步建立起来。回国后,一个朋友推荐笔者使用Dreamweaver编辑网页,这样确实轻松了很多。经过多年的探索,现在的“法律桥”已经采用网站管理系统进行网站管理,维护更加方便,功能更加强大,与网站访问者之间的互动性也得以加强。但是,即便如此,笔者的HTML编码基础依然发挥着很重要的作用。

这一点在网站维护和推广上尤为突出。网站成功与否,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吸引了多少眼球。我们知道80%以上的网站访问量来自搜索引擎,因此,如果一个网站没有被搜索引擎收录,或者虽然被收录,但是排名太靠后,它吸引眼球的机会就很少。以最著名的搜索引擎Google为例,搜索“法律”、“法律论坛”、“律师论坛”等关键词,“法律桥”均排名前10名,而其他排名靠前的都是大型综合性商业化运作的法律网站。搜索其他法律类关键词,或者通过其他搜索引擎搜索也会得到类似的结果。这是因为笔者潜心研究了搜索引擎的工作原理和相关技巧,努力改进、优化笔者的网站设计。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法律桥”已经被各大中、英文搜索引擎收录,而且排名靠前。通过各大中文搜索引擎搜索“法律桥”即可以访问笔者的网站。

技术并不是很复杂的,只要沉下心去做些研究,很多人能够很快掌握。应当指出的是,技术是中立的,运用技术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比较好的网络营销效果,因此,应当诚实、善意地运用技术,不能投机取巧。现在有很多人在网络营销中使用“作弊”技术,还有些人使用侵权的手法,比如在域名注册、实名注册、通用网址注册甚至各类会员注册中抢注“法律桥”等知名法律网站名称,或者在其网站中使用“婚姻法律桥”、“外贸法律桥”等栏目,或者使用“法律桥”建立群组等,这些拙劣的手法只能骗取一时的流量,但是,客户敢委托没有诚信的律师吗?

虽然掌握一定的技术有助于网络营销,但是,技术总是为内容服务的,没有内容,技术就失去其意义。很多律师网站从不更新,也不推广,只是一张电子名片而已,起不到应有的宣传、推广的作用。建设网站,网站内容不但要经常更新,而且内容要丰富,更重要的是网站内容要原创。“法律桥”坚持原创和真实的原则,除了法律法规外,网站上登载的法律咨询都是真实的,而不是杜撰的,绝大部分文章都是笔者自己撰写的,也有一些文章是同学、朋友的投搞,但从没有未经他人许可使用其文章。很多法律网站东抄西抄,存在严重的著作权侵权问题。没有原创内容的网站不但访客不喜欢,搜索引擎也不喜欢,最终流量会非常有限,无法取得理想的宣传效果。因此,建立网站就必须持之以恒地投入时间和精力做好网站的更新、维护和推广。

互联网技术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交互性。法律网站也需要有在线交流的功能,论坛、留言簿和评论是实现在线交流的重要途径。“法律桥论坛”不但吸引了很多需要法律帮助的网友,还吸引了一些法律界人士,一些法律网站还主动加入进来,与“法律桥”共建论坛。在此基础上,我们筹组了一个松散型的“律师协作联盟”,其宗旨就是实现律师业务的区域协作,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客户成本,分享网络资源。这也是拓展法律服务的一个重要形式。

律师网站只是律师网络营销的初级阶段,律师网站完全可以不断运用网络新技术,通过商业化运作,在拓展法律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网络营销只是律师营销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不能也不应该替代其他行之有效的营销方式。笔者坚信,只要综合运用各种适合自己的营销方式,青年律师们一定能够取得突破,迈出法律人生的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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