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联网有偿信息服务,包括在线销售、游戏会员、网站广告、付费新闻、网页制作、在线支付、广告招商、会员收费、企业合作、项目投标等需要办理ICP许可证。
企业申请ICP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公司注册资金100万以上
3、3-4名员工社保
4、提供本地服务器托管协议
5、场地要求50平方米以上
6、国家规定的其它条件
企业申请ICP许可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及股东身份z
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
4、3人近期1个月的社保证明
5、公司人员身份z、及人员的手机、邮箱
6、公司座机、法人手机、邮箱
7、网站域名证书(公司名义购买)
8、网站服务器托协议及服务器提供商的IDC/ISP资质
9、公司办公场地证明(广东地区需要)
10、网站测评报告(广东地区需要)
企业申请ICP许可证的流程是:
1、企业在管局网站进行网络填报申请;
2、提交申请后,企业需准备相关的纸质材料,搭建申请网站,并报送相关材料;
3、等待管局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核;
4、管局下发受理通知书,并移交相关审核部门审核;
5、管局受理后将在规定日期内做出审批决定,如无法通过,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并会说明理由;
6、核证校检,下证领证。
证书案例
申请ICP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2 法人身份z 二代身份z正反面扫描件
3 股东身份z 二代身份z正反面扫描件
4 股东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工商查询章原件
5 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6 如果股权比较负责的需要提供股权结构图,并签署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
7 公司近期为3名员工所交社保证明,还有他们的身份z正反面复印件及手机号、邮箱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加盖社保查询章,其中有一人需要提供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z书(现在浙江省管局需要打电话核查公司业务信息,大家记得千万要接电话哦~)
8 已备案域名注册证书
9 符合ICP许可证申请的网站或app
准备好这些材料之后,先去工信部网站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个账号。
工信部官网
工信部注册账号
账号注册完之后,点首页的行政许可,然后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点在线办理进去。
选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新注册的账号,可能还需要让你完善下公司基本信息,你按照上面填写就行。如果申请省内的电信业务就选省内在线办理,跨地区的就选择跨地区在线办理就行。
如果是内资的,选省内增值电信业务许可-在线办理
进去点右上角的申请,选择你要申请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类目,这里我给大家做了一部分标注,方便大家查看。
选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EDI的话就选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这里以ICP为例
红色框出来的都要填
里面有7、8张表,一一填写完并确认提交就可以了,接下来就等着审核,审核通过会有予以批准状态,等浙江省通信管理局出领证公告就可以去领证了。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有什么不明白的都可以随时私聊小九,小九一定第一时间为倪答题解惑,关注我带你了解更多的互联网资质
第九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具体实施等级保护工作。
第十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有主管部门的,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可以由主管部门统一确定安全保护等级。
对拟确定为第四级以上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请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一条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满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需求的信息技术产品,开展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或者改建工作。
第十二条
在信息系统建设过程中,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17859-1999)、《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技术标准,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0-2006)、《信息安全技术 *** 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器技术要求》、《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671-2006)等技术标准同步建设符合该等级要求的信息安全设施。
第十三条
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参照《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等管理规范,制定并落实符合本系统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运营、使用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择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测评机构,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技术标准,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状况开展等级测评。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等级测评,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等级测评。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安全保护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第三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四级信息系统应当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自查,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依据特殊安全需求进行自查。
经测评或者自查,信息系统安全状况未达到安全保护等级要求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已运营(运行)或新建的第二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在安全保护等级确定后30日内,由其运营、使用单位到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隶属于中央的在京单位,其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信息系统,由主管部门向公安部办理备案手续。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应当向当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六条
办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备案手续时,应当填写《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系统拓扑结构及说明;
(二)系统安全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三)系统安全保护设施设计实施方案或者改建实施方案;
(四)系统使用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及其认证、销售许可证明;
(五)测评后符合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技术检测评估报告;
(六)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专家评审意见;
(七)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的意见。
第十七条
信息系统备案后,公安机关应当对信息系统的备案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等级保护要求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颁发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发现不符合本办法及有关标准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予以纠正;发现定级不准的,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单位重新审核确定。
运营、使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重新确定信息系统等级后,应当按照本办法向公安机关重新备案。
第十八条
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对第三级、第四级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第三级信息系统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第四级信息系统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跨省或者全国统一联网运行的信息系统的检查,应当会同其主管部门进行。
对第五级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进行检查。
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检查:
(一) 信息系统安全需求是否发生变化,原定保护等级是否准确;
(二) 运营、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 运营、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检查情况;
(四) 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是否符合要求;
(五) 信息安全产品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六) 信息系统安全整改情况;
(七) 备案材料与运营、使用单位、信息系统的符合情况;
(八) 其他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十九条
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提供下列有关信息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
(一) 信息系统备案事项变更情况;
(二) 安全组织、人员的变动情况;
(三)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变更情况;
(四) 信息系统运行状况记录;
(五) 运营、使用单位及主管部门定期对信息系统安全状况的检查记录;
(六) 对信息系统开展等级测评的技术测评报告;
(七) 信息安全产品使用的变更情况;
(八) 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结果报告;
(九) 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整改结果报告。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检查发现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状况不符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应当向运营、使用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整改通知要求,按照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当将整改报告向公安机关备案。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对整改情况组织检查。
第二十一条
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选择使用符合以下条件的信息安全产品:
(一)产品研制、生产单位是由中国公民、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或者控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
(三)产品研制、生产单位及其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四)产品研制、生产单位声明没有故意留有或者设置漏洞、后门、木马等程序和功能;
(五)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危害;
(六)对已列入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目录的,应当取得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第二十二条
第三级以上信息系统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进行测评:
(一)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港澳台地区除外);
(二) 由中国公民投资、中国法人投资或者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港澳台地区除外);
(三) 从事相关检测评估工作两年以上,无违法记录;
(四) 工作人员仅限于中国公民;
(五) 法人及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
(六) 使用的技术装备、设施应当符合本办法对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
(七) 具有完备的保密管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人员管理和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制度;
(八) 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不构成威胁。
第二十三条
从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的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提供安全、客观、公正的检测评估服务,保证测评的质量和效果;
(二)保守在测评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防范测评风险;
(三)对测评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与其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规定应当履行的安全保密义务和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负责检查落实。
三级等保的流程一般为系统定级→系统备案→整改实施→系统测评→运维检查,具体每步流程步骤如下:
(1)系统定级:编写定级报告、填写定级备案表;
(2)系统备案:定级备案表填写完整后,将定级材料提交至公安机关进行备案审核;
(3)整改实施:对系统进行调研,开展差距评估,依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方案设计,完成相应设备采购及调整、策略配置调试、完善管理制度等工作;
(4)系统测评:请当地测评机构,对系统进行全方面测评,测评评分合格后获得合格测评报告,最终获得等级保护备案证;
(5)运维检查:系统持续运维与优化,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年检。
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都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表;
2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3网络与信息安全承诺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执业许可证、事业单位证书、非盈利性机构证书等许可证明);
5法人身份z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z原件及复印件;
7被授权人委托书;
8单位办公地证明(公司或个人办公地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9单位服务器托管协议;
10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应急联系人登记表;
11定级专家评审意见(及专家资质、专家会议签到表);
12行业主管部门定级审核意见(或上级主管部门定级审核意见);
13系统使用的安全产品清单及认证、销售许可证明;
14信息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5系统拓扑图及说明;
16系统使用网络IP地址清单;
17备案证明。
三、哪些企业需要做等保
根据《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等相关标准的规定,针对于备案单位而言,以下内容都属于实施等保的对象:
(1)起支撑、传输作用的信息网络(包括专网、内网、外网、网管系统),如某汽车局域网信息系统,某IDC机房等保三级业务系统;
(2)用于生产、调度、管理、作业、指挥、办公等目的的各类业务系统,要按照不同业务类别单独实施等保,不以系统是否进行数据交换、是否独享设备为必要条件。如企业内部的O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及ERP系统,某法院智能信息审判系统,某医院的信息化系统,某水电厂监控系统;
(3)各单位网站、邮件系统要作为独立的等保对象。如果网站的后台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级别较高,以及网上运行的信息系统,都要作为独立的等保对象。如企业内部/对外网站系统、某银行征信中心网站系统,12306火车票售票网站等;
(4)云平台、大数据、工业控制系统、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卫星系统等,都属于等保对象的范围。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一般来说,自己准备材料去申请ICP许可证的话,是免费的。但自己去申请会有很多不方便的地方,例如对申请材料不熟悉、申请流程不熟悉、不清楚网站审核要求等等。如果自己办理,不仅需要的时间过长,还繁琐,我还是比较推荐你去找专业的代办公司办理,方便还拿证速度快。
找到第三方公司去办理,一般地区不同价格也较有差异,ICP许可证的办理普遍在3千到5千左右,但也有一些地方比较贵。贵的是广东地区,普遍在3万左右;上海地区紧随其后,普遍一万多。
ICP,网络内容服务商 英文为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简写为ICP,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凡是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的网站都需要办理ICP。
办理申请企业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3、缴纳社保人员最少3人
4、公司属于内资企业(股东逐级追溯均不能有外资)
5、服务器放置地(个别省份有要求)
如满足以上条件您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2、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3、公司股东为自然人,需提交其sf证原件扫描件;
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和公司章程(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
4、3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清单列表(含姓名、职务、学历、****、邮箱等),以及sf证原件扫描件;
5、公司为员工所上的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注:最少3人
6、域名注册证书
7、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注:1企业获得其他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的,需要提供许可证正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页、年检页;
8、法人和股东sf证原件扫描件
9、公司固话、传真、邮箱、法人手机和邮箱
10、服务器托管协议和托管商IDC资质
11、服务器物理放置地址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再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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