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购进软件销售的,入“库存商品”会计科目
借:库存商品---xx软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2、购进软件自用的,入“无形资产”会计科目
借:无形资产---xx软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处置报废
18、企业出售无形资产时,应将所得价款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9、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时,所取得租金应按《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的规定予以确认;同时,还应确认相关费用。
20、当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企业应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予以转销。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情形主要包括:
(1)该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该无形资产不再受法律的保护,且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21、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应将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予以结转。结转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一次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
15、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1)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2)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3)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与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摊销年限不应少于10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形资产
新准则改变了对无形资产的定义,强调“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这里主要是没有实物形态,如技术专利、商品商标等,而对于软件没有结论。
这点,税法与准则是一致的。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准则哪里有规定 财务软件进无形资产 可以一年摊光的呢?这个不是准则规定,由税法规定。税法没有“无形资产 可以一年摊光”的明确规定。
税法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在财务软件是否计入无形资产的问题上,没有定论。新准则与税法都没有明确规定。《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也只是说符合无形资产条件的,其辞含糊。
实践中,两种处理方法都有。大部分按这个原则处理:凡是随着电脑一起购买软件记入固定资产;如果不是则入无形资产,分2年年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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