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易程序是独立的第一审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简易程序旨在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办案,节省时间、人力和物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起诉的方式简便。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然也可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被告人可以口头答辩。
(二)受理案件的程序简便。普通程序规定法院接到诉状后要审查,在七日内立案,在受理后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在收到后十日或者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然后人民法院才能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
(三)传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方式简便。可以采用电话通知、口头约定、托人代通知等方式传唤,并不受普通程序规定的开庭前三日通知的限制。
(四)审判组织形式简单。实行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但应有书记员记录,不得自审自记。
从立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办理的期限是三个月。开庭一般在案件立案后的一个月到两个月之间,判决、领取判决书绝大多数是在立案后的两个月到三个月之间。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通过简易程序进行案件的审理。简易程序的案件程序简便,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人民法院或者它的派出法庭请求解决纠纷。法院或其派出法庭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选择是当即审理还是择期审理。庭审程序简便,不需要严格遵守普通程序的流程,从立案次日起3个月内审结,并且不得延长,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公开判决后,会向当事人双方送达判决书。判决书送达的时间,根据送达情况、案情等定,一般是在当庭宣判的十日内送达。判决书的送达方式有,留置送达,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最常见的送达方式是直接送达,人民法院会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以上就是关于法院的简易程序是什么全部的内容,包括:法院的简易程序是什么、法院简易程序立案,三个月之内判,时间从哪天开始算、等相关内容解答,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