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诊所需要什么证件

开诊所需要什么证件,第1张

个体诊所申请条件如下:

1、由执业者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本区常住户口。

3、持有相关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

4、设置科目必须与所学相关专业一致并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

5、非在职人员,指的是离退休、辞职人员。

6、身体健康,需要有有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1、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身体健康,并能够胜任医疗服务工作;

4、个体诊所的设置申请人与诊所的负责人必须是同一人,开诊后必须本人参加诊疗活动,不得交由他人经营管理医疗机构

5、个体诊所的设置申请人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本人不符合条件的,不得以聘用人员的资质作为条件申请设置个体诊所;

6、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包括变相办理退职、离职离岗的人员)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7、法律法规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开诊所需要什么手续?

1、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2、提交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3、经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五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监督和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在经营场所、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创新、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询等服务。

问题一:开诊所需要什么证件 5分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凡申请设置私人诊所,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必须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材料(身份z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三、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被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注明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四、申请人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在3个月内筹建完毕,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合格者给予注册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营利性医疗机构。私人诊所必须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五、私人诊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到同级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六、各县(市)、区要根据医疗服务供给及需求状况,依照《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私人诊所的设置进行合理布局。暂不审批性病、泌尿外科等私人诊所。

七、 私人诊所聘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必须报其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八、私人诊所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确需增设诊疗科目的,需具有相应临床经验,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栏目中注明至少有2个专业),并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

问题二:开办私人诊所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第一条 为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私人诊所的设置和监督管理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三条 凡申请设置私人诊所,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必须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材料(身份z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第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被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注明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五条 申请人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在3个月内筹建完毕,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合格者给予注册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营利性医疗机构。私人诊所必须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第六条 私人诊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到同级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七条 各县(市)、区要根据医疗服务供给及需求状况,依照《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私人诊所的设置进行合理布局。暂不审批性病、泌尿外科等私人诊所。 第八条 私人诊所聘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必须报其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第九条 私人诊所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确需增设诊疗科目的,需具有相应临床经验,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栏目中注明至少有2个专业),并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 第十条 对于已开办的私人诊所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监督,对于行医活动超过登记核准的诊疗科目,擅自外聘医务人员,擅自开设二级西医、三级中医诊疗科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以保证医疗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于非法游医、无证行医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第十一条 负责私人诊所审批的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审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记得采纳啊

问题三:乡镇上开小诊所需要什么证件 15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丁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执业医师法规定,从医五年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可以申请个体行医

不过,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是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就可开门诊

还有就是没有医师资格,可以自己做法人,找有医师资格做负责人

同时附: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问题四:开诊所需要办哪些证件 需要办理一下的证件执业医师证,执业护师证,再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同时还要执医需执业5年以上,对诊所面积也有要求。

开办诊所的条件

在城市市区和县城设置诊所的个人,除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5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有本区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z;

4经市人民 卫生行政部门开业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取得医师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3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或者取得医士职称后,在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从事8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3有本县(市)行政区域内常住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z;

4经市人民 卫生行政部门开业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四、申报与审批程序

1个人和单位申请开办诊所,到区卫生局提交筹建申请。

2区卫生局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其医疗技术资格、执业条件和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内容进行评议。

3对经评议合格的申请者,区卫生局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核后,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对予以批准的申请者,由区卫生局核发《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批准书》。对不予批准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4取得《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批准书》者,应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筹建,筹建工作完成后,向区卫生局申请执业登记。

5区卫生局应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对筹建情况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消毒、隔离和无菌 *** 作等基本知识和技能的现场抽查考核,对验收合格的机构,由区卫生局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查不合格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通知申请人。

五、提交以下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可行性分析报告;

3选址报告;

4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简历和有关证件,包括身份z、毕业证、职称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在编证明(内部医疗机构)或非在职证明及计划生育证明等(验证后交复印件);

5法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

问题五:开个私人诊所需要什么手续 (A)非在职医务人员,医生资格的注册医疗机构执业五年后;

(二)设置两个或三个西方中国医疗门诊科目,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3)年龄在65岁以下的男性,年龄在60周岁和女性在身体健康;

(4)退休的医务工作者应当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资本:私人诊所不到30万元,比私人诊所不足15万元;

(6)拥有永久居留权。

(七)诊所的网站必须是永久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要5年以上的租赁协议),并与卫生部医生下发了“基本医疗标准”线,护士仪,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从业人员卫生技术人员为每一位,面积增加了10米。

(八)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地方医疗机构的规划路线。

问题六:开个体诊所需要什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医师资格证书》

2《医师执业证书》≥5年

3年龄:男18~70岁,女18~65岁

4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咨询:

向所属卫生局咨询是否可申请个体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局长、副局长、医政科长)

三、诊所装修:

基本配置:诊室、治疗室、处置室(≥10平方米)

辅助配置:配置观察室、药柜、配药室、高压消毒室

四、找好营业地点:

面积必须≥40平方米;500米内无同一专业的诊所

五、准备申请材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4资信证明;

5身份z复印件;

6资格证书复印件;

7《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

8《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9无犯罪证明;

10医疗机构非在职、非因病退职或非停薪留职证明;

11《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12真是材料承诺书

以上材料涉及部门:

非在职证明:原科室、单位

环境评价:环保部门

基本设施评价:通讯、供电、消防、市政

资信证明:银行

无犯罪证明:居住地派出所

其他涉及部门还有如工商、税收、药监等。

六、申请:

向卫生局医政科递交申请设置书,取得《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名称核准通知函》。

(注:医政科人员来检查,“你懂的”)

七、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经办人、主管局长、局长)

八、市卫生行政部门(经办人、主管局长、局长)

到此,恭喜你,你的诊所可以开门了!

问题七:在农村开小诊所都需要什么 当地卫生院有协管责任,主管机关为县一级卫生局。可以向这两单位问问。

1、办执业:先要去卫生局办理一个“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然后到当地的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最后到税务所办理税务登记证。 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才能开的,还要工作满五年才能开。除非你已是主治医师。不是想开就可以开的。如果你什么证都没就开的话那就是黑诊所,卫生局会查封的。如果你是医学专科毕业考执业医师资格证之前要考执业医师助理资格证。如果你是医学本科毕业一年就可直接考执业医师资格证。

2、考证书:要有一定的学历才可以考取相应的医学职业资格。

3、乡村医生虽然管理不严格――当然也会有干预,但一旦造成医疗事故,没有资质的从业人员将受到严厉的惩处甚至坐牢。

问题八:开个体诊所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符合《xx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xx―20xx)》。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

3、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对申请开办个体诊所的人员有规定。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3、在城市设置诊所的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4、(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5、(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6、(三)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7、医师执业技术标准另行制定。

8、在乡镇和村设置诊所的个人的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9、执业医师法规定,从医五年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可以申请个体行医

10、不过,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是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就可开门诊

11、还有就是没有医师资格,可以自己做法人,找有医师资格做负责人

12、同时附: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3、(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14、(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15、(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16、(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17、(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18、(六)具有常住户口。

19、(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20、(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对申请人而言:

1、需经医师执业技术考核合格,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需在医疗、预防,或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现为非在职医务人员。

3、具有本地常住户口,男性申请年龄在18—70周岁,女性申请年龄在18—65周岁,且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行为。

4、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诊所而言:

1、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算,诊所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2、基本配置包括诊室、诊治室、处置室(≥10平方米);辅助配置包括观察室、药柜、配药室、高压消毒室等。

3、在人员设置方面,需要有主治医师,护士,且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均取得相应的从业证件。

4、在诊疗科目方面,私人诊所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确需增设诊疗科目的,相关工作人员需具有相应的临床经验,可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另外,诊所要具备相应的诊疗条件。

扩展资料:

一、对于提供中西两法服务和不符合《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风险的中医(综合)诊所,新标准提出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并设置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卫生技术人员人均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每室(含中药存放、调剂区)不少于10平方米等具体条件。

二、新标准对诊室不再作数量上的硬性规定,而是要求至少设置候诊区、就诊区,面积满足功能需要。

三、同时,新标准不再要求诊所应由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400种的药店设置、只允许提供中药饮片处方服务,而是规定诊所可以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和中药药事服务,要求中医药治疗率100%,并放宽了中医诊所执业医师的从业年限等资格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医诊所新标准发布开设纯中医诊所更容易

申请开业行医又分以下六种:

一、社会闲散人员中持有中、西医士、助产士以上技术资历证明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全民或集体所有制单位退休、离休、退职的中、西医师、医士、助产士。

三、中医学徙出师,自学中医成才,或对治疗某种疾病确有一技之长,能独立应诊或在民间行医多年,经县以上(含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者。

四、全民所有制单位经批准停薪留职的中、西医师、医士、助产士。

五、社会闲散和经批准停薪留职的放射、检验、药剂、理疗等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联合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护士除可参加联合医疗卫生机构的护理工作外,还可应聘从事专护工作。

六、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

凡申请个体开业行医或举办(参加)联合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须持正式户口证明,并且持有足以证明其实际经历的开业执照或离退休证件或学历资历证明,到所在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开业手续。

批准开业行医,应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分别要求办理下列手续:

停薪留职人员,必须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合同;有中医一技之长的人员,须填写《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考核审批呈报表》,并提交有关诊疗病例资料,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行医许可证》;中医学徙,必须跟师满三年,经技术考核,确已达到中医士水平;自学中医成才人员,必须经自学ks委员会统考合格,取得学历证书;乡村医生,须经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阅卷评分,达到医生水平,取得乡村医生证书。

经审查合格的个体医生或联合医疗卫生机构,发给开业执照。开业执照由省卫生厅统一规定格式,地市卫生局印制,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可按成本核收工本费。 个体医生和联合医疗卫生机构的开业执照每年送发照机关校验一次,并加盖年度验讫印章。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歇业。歇业或开业人死亡,开业执照即自行失效。迁离发照县时,应交回开业执照,换取卫生行政部门证明,到新地重新办理开业手续;在县境内迁移地址,应报请原批准机关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当然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在放松诊所开设的条件,一些地方也在简化流程,但真正实施起来还是困难重重,在遇到诊所申请的具体问题时,去“广州才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询问是最准确的途径!因为人家门儿清!

申请开业行医又分以下六种:

一、社会闲散人员中持有中、西医士、助产士以上技术资历证明的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二、全民或集体所有制单位退休、离休、退职的中、西医师、医士、助产士。

三、中医学徙出师,自学中医成才,或对治疗某种疾病确有一技之长,能独立应诊或在民间行医多年,经县以上(含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者。

四、全民所有制单位经批准停薪留职的中、西医师、医士、助产士。

五、社会闲散和经批准停薪留职的放射、检验、药剂、理疗等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联合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护士除可参加联合医疗卫生机构的护理工作外,还可应聘从事专护工作。

六、经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的乡村医生。

凡申请个体开业行医或举办(参加)联合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须持正式户口证明,并且持有足以证明其实际经历的开业执照或离退休证件或学历资历证明,到所在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申请开业手续。

批准开业行医,应根据申请人的不同情况,分别要求办理下列手续:

停薪留职人员,必须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停薪留职合同;有中医一技之长的人员,须填写《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考核审批呈报表》,并提交有关诊疗病例资料,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中医一技之长人员行医许可证》;中医学徙,必须跟师满三年,经技术考核,确已达到中医士水平;自学中医成才人员,必须经自学ks委员会统考合格,取得学历证书;乡村医生,须经地、市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和阅卷评分,达到医生水平,取得乡村医生证书。

经审查合格的个体医生或联合医疗卫生机构,发给开业执照。开业执照由省卫生厅统一规定格式,地市卫生局印制,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发,可按成本核收工本费。 个体医生和联合医疗卫生机构的开业执照每年送发照机关校验一次,并加盖年度验讫印章。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歇业。歇业或开业人死亡,开业执照即自行失效。迁离发照县时,应交回开业执照,换取卫生行政部门证明,到新地重新办理开业手续;在县境内迁移地址,应报请原批准机关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当然现在很多地方已经在放松诊所开设的条件,一些地方也在简化流程,但真正实施起来还是困难重重,在遇到诊所申请的具体问题时,去“广州才团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询问是最准确的途径!因为人家门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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