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我们为(几乎相同)事物使用2种不同的命名?“ Content-Type”只是浏览器请求中使用的名称,而在其外部很少使用吗?
原因不仅是向后兼容,而且恐怕通常情况下出色的Django文档对此有点手忙脚乱。MIME(至少值得阅读Wikipedia条目确实很值得)起源于扩展Internet邮件,尤其是SMTP。从那里开始,MIME和受MIME启发的扩展设计已经在许多其他协议(例如此处的HTTP)中找到了方法,当需要在现有协议中传输新型元数据或数据时,仍在使用它。有数十个RFC讨论了用于多种目的的MIME。
具体来说,
Content-Type:是几个MIME标头之一。“
Mimetype”确实听起来已经过时了,但是对MIME本身的引用却不是。如果可以的话,将该部分称为后向兼容性。
[BTW,这纯粹是一个术语问题,与语法无关。提出“语法”下的每个使用问题都是我的宠儿。咕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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