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数据属性会覆盖同名的方法属性。为了避免意外的名称冲突,这在大型程序中是极难发现的 Bug,使用一些约定来减少冲突的机会是明智的。可能带让的约定包括:大写方法名称的首字母,使用一个唯一的小字符串(也许只是一个下划线)作为数据属性名称的前缀,或者方法使用动词而数据属性使用名词。
数据属性可以被方法引用,也可以由一个对象的普通用户(客户)使用。换句话说,类不能用来实现纯净的数据类型。事实上,Python 中不可能强制隐藏数据——一切基于约定(如果需要,使用 C 编写的 Python 实现可以完全隐藏实现细节并控制对象的访问。这可以用来通过 C 语言扩展 Python)。
客户应该谨慎的使用数据属性——客户可能通过践踏他们的数据属性而使那些由方法维护的常量变得混乱。注意:只要能避免冲突,客户可以向一个实例对象添加他们自己的数据属性,而不会影响方法的正确性——再次强调,命名约定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从方法内部引用数据属性(或其他方法)并没有快捷方式。我觉得这实际上增加了方法的可读性:当浏览一个方法时,在局部变量和实例变量之间不会出现令人费解的情况。
一般,方法的第一个参数被命名为灶段 self。这仅仅是一个约定:对 Python 而言,名称 self 绝对没有任何特殊含义。(但是请注意:如果不遵循这个约定,对其他的 Python 程序员而言你的代码可读性就会变差,而且有些 类查看器 程序也可能是遵循此约定编写的。)
类属性的任何函数对象都为那个类的实例定义了一个方法。函数定义代码不一定非得定义在类中:也可以将一个函数对象赋值给类中的一蠢辩局个局部变量。例如:
# Function defined outside the class
def f1(self, x, y):
return min(x, x+y)
class C:
f = f1
def g(self):
return 'hello world'
h = g
现在 f, g 和 h 都是类 C 的属性,引用的都是函数对象,因此它们都是 C 实例的方法-- h 严格等于 g 。要注意的是这种习惯通常只会迷惑程序的读者。
实例 :就好像是一辆某个品牌的车而这辆车是汽车生产工厂造出来的
汽车生产厂就是类,类孙尺是一个模板老凯裤,它可以造出侍简各种各样的汽车,每种汽车都是一个‘对象’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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