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地盘存制
“实地盘存制”又称“定期盘存制”,是指企业平时只在账簿中登记存货的增加数,不记减少数,期末根据清点所得的实存数,计算本期存货的减少数。
永续盘点制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点制”,是指企业设置各种有数量有金额的存货明细账,根据有关出入库凭证,逐日逐笔登记材料、产品、商品等的收发领退数量和金额,随时结出账面结存数量和金额。采用永续盘存制,可以随时掌握各种存货的收发、结存情况,有利于存货的各项管理。
为了核对存货账面记录,永续盘存制亦要求进行存货的实物盘点。盘点可定期不定期进行,通常在生产经营活动的间隙盘点。会计年度终了,应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并编制盘点表,保证账物相符,如有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在我国实际中,存货的核算一般采用永续盘存制。但不论采用何种方法,前后期应保持一致。
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是指在日常会计核算中采用什么方法确定各项财产物资的盘存数。
企业财产物资的盘存制度通常有以下两种:
一、永续盘存制
永续盘存制,又称账面盘存制,是指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情况,都必须根据会计凭证在有关账簿中进行连续登记。
并随时在账簿中结算出各项财产物资结存数的一种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可以随时掌握和了解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尽管日常的核算工作比较复杂,但有利于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
因此,一般情况下,各单位均应采用这种盘存制度。
采用这种盘存制度虽然能在账面上及时反映各项财产物资的结存数,但是,由于前述的种种原因,仍然可能会发生账实不符的情况。
所以采用永续盘存制的单位,仍然要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以便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对于账实不符的。
要及时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以达到账实相符的目的。
扩展资料:
为加强存货资产管理,保障存货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真实地反映存货资产的结存及利用状况。
使存货资产的盘点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为下阶段的销售、生产计划及财务成本核算提供依据,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厂长:负责盘点组织工作、主导盘点工作,组织召开盘点总结工作会议,进行盘点奖罚;
2、仓库、车间:负责仓库、车间物料盘点工作;
3、财务部:负责对盘点抽查、对盘点盈亏调整审核;并对盘盈、盘亏物品做出处理意见,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存货进行稽核、盘点;
4、副厂长:负责盘点盈亏调整的审批工作;
5、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盘点及盘点协助工作。
1、盘点方式:动态盘点(即不停产)与静态盘点(即停产)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
2、盘点方法: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点数与称重量相结合。
3、每月定期盘点采取动态盘点,以自盘为主、抽盘为辅的方式进行。盘点方法由仓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季度大盘点采取静态盘点,以自盘、复盘、抽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不定期的盘点采取动态盘点、抽盘的方式进行,其盘点方法由财务部确定。
6、外协加工件料盘点:由相关部门负责人与财务人员共同确定盘点方法,单独清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盘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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