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市委、市政府发文要坚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有的放矢,注重实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凡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再发文;中央、省级文件、电报已发至县团级,或已公开发表、要求具体明确的,市里一般不再转发或另发贯彻意见;凡能通过电话、传真、政务网解决问题的,不再印发文件。市委、市政府文件原则上不在各种会议上发放。
3.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凡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文件精神需要发文的,发文规格原则上与中央、省下发的文件相对应,一般只重点写明具体贯彻措施,不重复上级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凡可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或两办联合)名义发文的,不以市委、市政府(或市委、市政府联此庆合)名义发文。凡属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发文,一般不再由市委、市政府批转或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以党政联合行文。部门发文内容涉及下级党委、政府的,报经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意后,可在部门发文中注明“经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同意”。各种领导小组、委员会等非常设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工作部署,应自行发文。
4.提高拟制公文质量。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加强文件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 *** 作性,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普发类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市委《余办通报》一般只摘要刊登市委书记、副书记及常委在全市综合性重要会议上的讲话,市政府“余府阅字”文件一般只摘要刊登市长、副市长在市政府重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原则上均不超过4000字。领导同志的讲话一般不称“重要讲话森空握”。凡领导同志讲话的主要内容已见报,或已印发会议材料的,不另行发文。
5、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整合办公自动化资源,创新公文处理方式,积极推进电子党务和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建设全市党政机关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逐步扩大电子公文使用范围,减少纸质公文数量。
6.压缩各类简报内刊。认真清理各类简报和内部刊物,凡未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同意,不得向市委、市政府领导直接报送简报和内部刊物。未经批准的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予以退回。
二、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着力转变会风
7.严格会议审批程序。部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必须在召开前10天内与市委办公室会议科(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一科)联系办理,报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批,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行文通知。部门以市委、市政府联合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由承办单位与市委办公室会议科联系办理。未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办理,直接邀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会议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应不予批准,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8.减少各类会议数量。凡可通过电话通知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开会。可由部门开的会议,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可合并开的会议不单独开;可一次性开的会议不层层开。对于省、市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需要以会议形式进一步贯彻落实的,尽量在会后直接进行安排部署,市里不再重复召开贯彻落实工作会议。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确需增加的,应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专题请示。
9.严格控制会议时间。除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扩大)会议等重要会议外,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大型综合性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最长不超过1天。全市性专项工作会议会期一般控制在半天以内。同一个会议一般只安排1名领导作主体讲话,时间控制在90分钟以内,其他领导讲话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安排大会典型发言不超过5名,每人发言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10.严格控制会议规格。除综合性大会和有关重要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市四套班子领导集体出席,与会议内容无关的领导不陪会。部门召开的会议原则上只安排分管市领导出席,其他领导同志不陪会。凡省里由部门召开的会议,市里不得升格为市委、市政府的会议。未经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准,部门召开的会议不得要求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11.严肃整顿会风会纪。经批准召开的全市大中型会议,各地、各部门必须按要求指派人员参会,不得代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须书面报送市委办公室或市政府办公室,呈相关市领导批准。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应保持会场安静。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要将会议情况及时印发督查专报予以通报。除会议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得再发放各种参考材料、宣传材料、画册邮册及其他纪念品等。
三、规范领导公务活动,深入整顿作风
12.精简公务事务活动。市领导同志公务活动均由所在机关办公室负责安排,未经同意,各部门不得安排或直接邀请市领导同志参加活动。市四套班子领导集体出席的活动由市委办公室统筹安排。各种开业剪彩、奠基、颁奖活动等,原则上市委、市政府不具名祝贺,市领导不出席。确需市领导参加的,根据分工,请示分管领导出席。春节期间,党政机关之间不组织相互拜年、走访等活动。
13.规范领导公务活动。市领导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陪同人员,由县(区)或部门对口的领导陪同,原则上不超过3人。市级领导日常公务活动,包括到基层指导工作、调查研究、现场办公等,原则上不作单独宣传报道,可结合各时期中心工作进行综述式报道。市级领导陪同上级领导或外市党政代表团视察、考察活动以及节日期间慰问活动等,一般只作综合报道。
14.减少各类检查活动。未经市委常委会议或市委书记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一律不得以市委、市政府名义组织督查、检查、考评和表彰活动。以部门名义组织的全市性督查、检查、考评和表彰活动,须经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协调并报分管负责同志批准。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精简文件、会议和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重要性,严格执行本规定,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精简文件、会议和领导同志公务活动的新路子。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未经当地党委、政府审批同意,不得开展进校园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不得组织专项活动进校园不得组织城市创建类活动进校园
这么多的明文规定,这么多的严令禁止,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教师减负”!
日前,江西省出台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十八条措施》(简称《教师减负十八条》),明确减负的主要任务、责任主体,把宁静还给学校,把时间还给教师。
其实,近年来,不少地方都已经出台政策,为教师减轻不必要的负担,用“清单”的形式促进“减负”的落实。
江西:严禁安排教师参加无关的培训和会议
江西省内一名小学教师说,“作为一名教师,我和我的同事们为这如清誉个‘减负十八条’叫好。”这位老师说,除了任课,自己还当班主任,发现各种类似档案宣传、科普统计类的文件太多,正则有些不仅要求学生完成,还要家长配合,导致很多家长也有怨言。
这位老师表示,除了教书育人外,老师还肩负起很多行政工作,各种进入校园的活动要逐个学生去监督落实。“希望相关部门能把减负行动落到渣段实处,让教师从此告别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教师减负十八条》从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减轻报表填写工作负担、减轻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带来的负担等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
——减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负担。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审批报备制度,各部门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
全面清理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开展专项清理,严控总量、层级、规模和频次,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
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同一事项不得多部门要求学校、教师提报数据材料,不得简单以留痕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标准,不得要求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减轻社会事务进校园负担。规范各类专项活动进校园,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的重要专项工作,确需学校和教师参与的,由同级教育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
减少城市创建类活动进校园,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城市创优评先活动,涉及要学校和教师参与的,由教育部门按要求依程序统筹安排
杜绝摊派无关事务进校园,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得把地方政府部门、单位或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学校
规范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等进校园,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应用程序)等进行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等。
——减轻报表填写工作负担。精简各类报表填写,杜绝各种数据重复上报及表格多头填写现象
规范教育统计和调研工作,针对学校教师开展的调研活动,须按程序报经同级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杜绝不同部门多头、重复调研
提升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各部门按照权限获取相应的数据,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
——减轻抽调借用教师带来的负担。规范抽调借用教师行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教师抽调借用和“吃空饷”常态化清理机制,严格限制和规范有关部门对教师的抽调借用,实行一年一清理,限期清退
严禁安排教师参加无关的培训和会议,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关,除依法依规开展的必要培训外,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
科学制定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各级教育部门要杜绝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考核评价,加大教育教学的实质性评价占比。
广西:不得强制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据《桂林晚报》报道,日前,广西印发了《广西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发布17条禁令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其中包括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上街执勤等多项规定,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清单》明确,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开展相关工作,不得擅自进入校园指导中小学教师开展相关工作。未经县级以上党委审批,不得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清单》要求,开展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上街执勤,不得向中小学教师摊派参加志愿活动的指令性任务,不得硬性要求中小学教师参与网上宣传投票等活动。
不得安排中小学校和教师频繁参与社区服务、社区卫生、社区治安等社区建设活动,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参与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活动。
《清单》规定,中小学课程已有爱国主义、卫生健康、法治教育、环境保护、禁毒教育等类似内容,不得重复安排。不得把庆典、招商、拆迁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中小学校,不得随意要求中小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换届选举、年会晚会、体育赛事等有关活动。
不得向中小学教师摊派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人口普查信息采集录入,社会保险信息采集录入与收费,农村农民信息调查统计等任务。不得硬性要求关注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微信公众号或通过网络进行点赞、投票、答题等方式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浙江:职称评审可“一键生成”
减少非教学工作量、减少提供材料数量、减少重复工作……多管齐下给中小学教师“减负”,浙江省有自己的“高招”。
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减少教师非教学工作量
2019年7月,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进校园活动项目申报认定机制,实行清单式管理。
8月,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抓好全省中小学进校园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进校园活动集中整治行动纳入第二批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项目,明确工作责任,制订工作方案,同步开展整治工作。
2019年下半年省级进校园项目仅1项。据统计,经过规范和整治,全省各地各类进校园活动平均每所学校从18.1项减少到4.8项,减少73.5%。
优化职称评审导向,减少教师提供材料数量
探索中小学教师职称自主评聘改革。2018年在30所学校开展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自主评聘改革试点。
试点学校对参评教师的日常教育教学了解更加充分,材料掌握更加全面,在评聘中普遍简化了评审环节,减少了材料数量,过程也更加透明,结果反馈更加及时。
2019年把试点学校扩大到100所学校,截至2019年年底已基本完成自主评聘工作。
以正高级职称评审引导市地职称评审工作。2018年正高级职称评审中,参评教师的身份z、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高级教师职称等信息,学校和各地严格审核把关,不再要求教师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019年把这一要求扩大到所有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大大减少了教师提供材料的数量。
探索教师管理信息数据共享减少教师的重复工作
依托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积极探索教师管理的信息化。按照“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精神,2018年省级率先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在线申报和评审,2019年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表格和材料做了进一步规范,开发全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在线申报系统,10月份顺利上线运行。
通过教师个人信息的“一次采集、多次使用”,让“数据多跑路、教师少跑腿”,减少教师之前需要多次重复的工作。
山东青岛:坚持每周二、周四为“无会日”
“自己除了教学外,还要监督学生看安全教育专题片或者查阅资料,还要家长在家长群接龙,催着家长去看。”一位班主任认为,作为老师,自己明白安全教育对于孩子的重要性,对于有些工作,老师尽了告知责任,更多的时候需要家长督促孩子完成,现在变成老师督促家长孩子,实在很是消耗精力。2019年年底,青岛市教育局印发
《关于做好减轻中小学教师不合理工作负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明文规定清理和规范对中小学的各类检查、考核、督导评估、评比活动,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把教师从“表叔”“表哥”中解脱出来。
《通知》提出,精简各类文件、会议,加强统筹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事务性负担。青岛市教育局对发文数量实行年度目标管理,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和范围,强化文件合并和统筹。
坚持每周二、周四为“无会日”,除重大、紧急事项外,不召开面向基层的全局性会议。
《通知》提出,建立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杜绝机械式做法。
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闹培亮情况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
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
4.要规范出访活动
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液宽联系群众的原则
6.要改进新闻报道
7.要严格文稿发表
8.要厉行勤俭中拿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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