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行政区域划分

日本的行政区域划分,第1张

日本的行政区域是分为1都,1道,2府,43县

1都指的是首都,东京(也称东京都)

2府指的是大阪府,京都府,大阪府(大阪市),京都府(京都市),类似于我国的直辖市行政区,比如中国四大直辖市行政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这样的

1道指的是北海道,北海道是日本最北方且最大的一座岛,它直接划分为一个行政区,即北海道为一个行政区,在行政区域面积中属于日本最大,北海道的都会城市是札幌市,是北海道的行政中枢

43县也就指的是地方行政区域,类似于我国的省级行政区,当然面积规模和中国就不一样了

这些行政区域统一直属于日本中央政府

日本的中央政府也就是日本行政机构

日本行政机构是最高行政机关

它由以总理为首的内阁作为最高领导层,然后下属各个国家部门,日本的部门单位称省

像日本防卫省(我国称国防部),日本外务省(我国称外交部)等如此

以此行政结构来运转管理国家

日本的地方政府,都拥有较高的地方自治权

就是各个地方的行政长官,类似中国的直辖市一把手,省一把手,都有很大的自主权管理本行政区内任何政务事务,不需要事事受中央指令

简白的说,日本的地方政府,它类似于欧美国家那样,地方政府享受比较多的自主权力,不受中央束缚太多,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地方政府的权力不能凌驾于日本中央,保证日本行政机关的最高行政权,即日本行政机关(中央)赋予地方政府较大的权力,但又保证日本中央对地方政府的控制管理

比如

中国是中央权力大,地方政府权力较小,多数得遵从中央指示

美国中央权力比中国小,地方政府权力较大,地方政府除了在外交,国防,财政税收等无法做主外,其他事都可以享受较高自治权,美国中央对地方政府在一般内政上,管理控制都不强

日本就像是取中间一样,赋予地方政府较多权力的同时,也保证中央对地方控制管理的有效,确保日本中央在关键需要的时候,能够有效掌控地方,同时也给予地方较高的权力,保证其自主发展不受中央束缚太多

日本的行政划分 1 都(东京)、1 道(北海道)、2 府(京都、大阪) 、43 県。それぞれに都庁、道庁、府庁、県庁がある. その下に市、町、村などの顺序で行政机构が设ける。 都道府県の読み方 北海道:北海道(ほっかいどう) 、 北海道 岩手県(いわてけん) 、 宫城県(みやぎけん)、 秋田県(あきたけん) 、 东北:青森県(あおもりけん)、 山形県(やまがたけん)、福岛県(ふくしまけん) 中部:新潟県 (にいがたけん)、富山県(とやまけん)、石川県(いしかわけん) |福井県(福井県) 长 、 中部 野県 (ながのけん)、 岐阜県 (ぎふけん)、 静冈県 (しずおかけん)、 爱知県 (あいちけん)、 山梨県 (や まなしけん) 近畿: 近畿 京都府 (きょうとふ)、大阪府 (おおさか府)、三重県(みえけん)、滋贺県 (しがけん)、 兵 库県 (ひょうごけん)、 奈良県 (ならけん)、和歌山県(わかやまけん) 中国: 中国 鸟取県( とっとりけん)1、岛根県 (しまねけん)、 冈山県 (おかやまけん)、広岛県 (ひろし まけん)、山口県(やまぐちけん) 四国: 四国 徳岛県 (とくしまけん)、 香川県(かがわけん)、爱媛県(えひめけん)、高知县(こうちけん) 九州: 九州 福冈県 (ふくおかけん)、 佐贺県 (さがけん)长崎県 (ながさきけん)、熊本県 (くまもとけ ん)、大分県(おおいたけん)、宫崎県(みやざきけん)、鹿児岛県(かごしまけん) 冲縄:冲縄県(おきなわけん) 冲縄 1

日本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随明治政府于1871年实施的废藩置县政策而建立,一般分为都、道、府、县(广域地方公共团体)以及市、町、村、特别区(基础地方公共团体)两级。

现今日本全国分为47个一级行政区:一都(东京都)、一道(北海道)、二府(大阪府、京都府)、四十三县,其下再设立市、町、村。

部分偏远地区、离岛地区设立都道府县的行政派出机关“支厅”,近年多改制并更名为“县民局”、“振兴局”等。与市同级的“郡”,1920年代开始虚级化,目前仍具备地址表记、广域行政圈范围、都道府县议会选举划分等功能。

在市制度的演变方面,为因应大都市的产生,1956年创设政令指定都市制度(简称“政令市”),将一些原属都道府县的事务移让给政令市。政令市之下设立“区”(行政区,不具法人格),地址表记可省略县名。

截至2012年,日本全国总共有20个政令市。另外,尚有设置标准较低、不得设“区”、但仍有较多自治权的中核市与特例市两个等级的市。

所以日本的市制度,可分为:政令指定都市(简称“政令市”,人口约50-70万以上可提出申请核可)、中核市(人口达30万人可提出申请核可)、特例市(人口达20万人可提出申请核可)、以及一般的市(人口达5万人的町、村可提出申请核可)等四个等级。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明治以前,日本地方仍是三百藩林立的世界。倒幕成功后,日本开始进行革新。明治二年(1869年),在大久保利通和木户孝允等人努力下,各藩陆续上表朝廷,请求奉还版籍。版籍奉还使明治政府以和平的方式收回各藩的版籍,全面废除领主制。

明治四年(1871年)七月,废藩置县,全国废除260余藩,划为1使3府302县,同年11月调整为3府72县,到明治二十三年(1890年) 再调整为3府43县,由中央政府任命府县知事。此后100年除东京府在1943年改为东京都外,日本本部没有大的变动。

地方政府有以下几点需要说明:

1、东京都

地位特殊,由于1943年东京都和东京市合一,所以东京都直接管辖23个特别区(他们拥有准市的地位),同时管辖八王子等市、西多摩郡(及下属各町村)、太平洋上海岛支厅(及下属各町村)。

2、支厅

北海道没有实行县制,仍旧保持道政,道下分为14支厅,支厅下再分为市和郡,郡下为町和村。 在对马和壹岐分别设立市后,除北海道外,目前就剩东京都的几个海上支厅,不过这几个支厅和郡平行。

3、政令指定市(designated city)

一些人口众多的城市被升格为政令指定市,拥有更多处置地方事务的职权。政令指定市下分为若干区。

4、市町村合并

日本政府历史上推动了几次地方自治体合并。2004年,市町村的总数首次跌到3000以下,2007年12月1日跌破18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日本行政区划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内存溢出

原文地址:https://54852.com/sjk/6460619.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3-22
下一篇2023-03-22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