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就是用那种我们经常看到的针扎一下无名指(估计无名指比较嫩比较好扎),当然扎之前会先用酒精棉花擦一下手指头的。扎好之后再用吸管吸一些血出来。这个步骤有点因人而异,有些人要医生挤着手指头血才能出来,有些人根本不用碰血就哗啦哗啦地流出来了,看着挺可怕的。不过看医生的样子,应该两种情况都还算正常吧。然后就会把吸来的血分别滴在两个已经放了专业药水的凹槽里(药水好像一个是黄的一个是绿的,记不清了)。然后就马上可以知道你是什么血型了:
如果两个凹槽里的血都溶解于药水,那就是O型血。
如果两个凹槽里的血都不溶解于药水,那就是AB型血。
如果第一个凹槽里的血没有溶解,第二个凹槽里的血溶解了,那就是A型血。
如果第一个凹槽里的血溶解了,第二个凹槽里的血没有溶解,那就是B型血。
输血前标本血型的复检与确认工作流程探讨
【关键词】输血安全标本血型鉴定
分析多年来临床输血工作中发现的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事故,由于血库工作中技术性原因造成的很少见。多数是由于标本采集、送转、血型判读与填写错误等非技术原因造成的人为性责任性差错事故[1]。为了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我院自2006年以来建立了输血前标本首次血型的复检与确认制度,有效地保障了输血安全。现将此工作流程与大家探讨如下:
1血型初检
患者入院后,特别是手术科室的病人,必须将血型鉴定作为常规检查项目,与血液免疫、生化、常规等项目同时先做一次血型鉴定。血型鉴定的标本规定用单独试管抽2~3ml血液送达输血科。标本上必须有标记清楚的与化验单内容一致的患者姓名、住院号等标签。输血科接到标本核对无误后进入试验程序。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ABO血型正反定型和Rh血型鉴定,鉴定结果输血科和临床均备案存档。
2首次申请备血时血型复检
2.1首次申请备血者医生申请输血或备血时,由护士持输血申请单进行登记、备血。输血申请单必须有内容详备的患者资料,如:姓名、性别、妊娠史主管与主治医师的签名等,标本需是2-3ml清洁干燥试管内抽取的新鲜血液,一般不需特殊处理。标签清晰,显示内容与申请单一致,申请单上填写的初检血型经输血科接收人员查询档案核对无误后接收标本进入血型复检与输血前检查试验。鉴定结果与初检血型一致者实验人员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方能进入备血及配发血流程。
2.2如血库接收输血申请时,电脑备案中无初检血型档案者,则令送血者返回抽约2ml血液做血型复检核对。鉴于此,院内提倡申请单若未填初检血型,护理人员可以拒送备血相关手续。当然,急诊大出血者除外。急诊需立即输血者、老人及婴幼儿或血管条件差抽血困难者,须由医护人员签字注明原因并保证标本为该患者血液无误,可以不再抽血核对,即进入配发血流程。
另外,有输血史或已经知道血型的受血者,经检验与历史记录或自述血型一致者,只抽一次血也可以进入配发血程序。总之,不管什么情况下的发血,都必须以确保患者的安全为前提。
3受血标本的要求
受血者标本必须有正确的标签,符合患者血液的体内状况,能代表患者当前的免疫学情况,并且要防止血液样本稀释和溶血的产生,溶血的标本一般不能用。血清或血浆均可用做检查,但是使用血浆标本时,应注意排除纤维蛋白原和补体的干扰。[2]一般初次血型鉴定,抽取2~3ml血液即可。备血者则根据贫血与否取2~5ml血样做输血前检查。贫血严重者血清较多,少量血液即够用来做相关试验。但也有少数病人如法洛氏四联征等红细胞代偿性增多,血清相对非常少,就是抽5ml以上血液离心后血清量也不一定满足试验需要。此类特殊病人日常工作中可以同专业科室随时沟通、交流好,让医护人员抽血时在取血量上酌情处理。特殊病人需要从静脉通路中留取标本的,则应先用生理盐水冲管后弃去最初流出的5ml血液,再留取血标本方可;用肝素治疗的.病人,血标本可用鱼精蛋白对抗后使用;用右旋糖酐、聚乙酰吡咯烷酮等治疗的患者,可将患者红细胞进行洗涤后使用,防止影响试验结果[3]。4血液标本的存放
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标本的存放应在2~8℃保存至少一周,我科的所有患者标本保存时间均在2周以上。临床上的血型初检与备血时的复检时间差多为2~3天,一般在1周以内,少数有10天左右的,个别长期住院病人偶有超过2周的,首次抽取的血样也有贪腐现象不能再用的,加上贮存的条件、空间所限,2周后的血样本一般处理掉,而配血后供血者的血样小辫呈密封无菌状态,且在保养液中保存,存放延迟至一个月。延长存放时间便于需要时复检、查明事故原因以及划分责任范围。
5结果与讨论
我科自建立输血前血型复检与首次血型确认制度后,已及时查出并纠正了4例备血时血型与首次测定血型不一致者。其中2例是护士抽血时把事先贴好标签的甲、乙试管拿反,致使两者常规血型均发生错误,于首次备血血型核对时发现问题,重抽血检查核对证实,及时纠正了错误,避免了一次重大的可能同时发生2例的严重输血反应事故;另外一例为床头抽血时,病人应答错误,取血者未仔细核对而抽成了邻床血;另外一长期住院病人首次血型鉴定与申请用血时间超过16天,血标本已不存在,时间较长,未查明当时情况及原因。
输血前检查是一项高度责任性和技术性的工作。每个医院制定自身的血标本采送及检验制度,细化过程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但是每种制度的建立与严格执行不单需要敬业与创新精神,还要有克服阻力的勇气。譬如我院的二次抽血制度,多抽一次血难免会有患者不愿接受,同时也增加了临床护理人员的工作量,在不断的改进与磨合中,此项工作才逐渐统一而完善起来。达到了满意的初衷效果。我们期待一种更有利于输血安全的、医患双方都更乐意接受的输血流程建立起来,从而将输血风险降到最低,使输血前检查成为患者安全输血治疗的保障。
参考文献
[1]赵树铭,张循善.关于ABO血型鉴定规范化的思考与建议.中国输血杂志,2009,22(6):433.
[2-3]刘达庄.输血前免疫血液学检查//高峰.输血与输血技术.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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