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罗马,奴隶其实是没有男女之分的,他们都要干一样的活,但是实际上也有男女之分,只能说女奴比那些男奴更加悲惨,不仅要承担和男奴一样的工作,而且如果有的女奴长得好看,就会被奴隶主当作泄欲的工具,但是还不允许怀上奴隶主的孩子,因为在他们的眼里,他们的血统非常高贵,是不能被一个奴隶给玷污的,所以那些爬上枝头变凤凰的努力是不存在的,如果女奴真的怀上了孩子,那么只能说这个孩子是一个杂种,最后也只会是一个小奴隶。
但是凡事总会存在例外,在古罗马时期,这样的例子也不少。有些奴隶主并不在意这些,所以有些女奴会和他的孩子一同摆脱奴隶身份。
例如,在古巴比伦也有这样的例子发生。古巴比伦的《汉谟拉比法典》中就规定,如果奴隶为奴隶主生下孩子后,经过奴隶主的允许,那么她和孩子都可以摆脱奴隶身份而获得自由。所以对于年轻貌美的女奴隶来说,这不失为一种改变命运的方式。所以很多女奴隶都会拼命博取主人的欢心,祈求得到宠幸。如果是奴隶之间的通婚,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一般情况只有奴隶主自己私有的奴隶之间通婚,如果是和其它奴隶主之间的奴隶通婚,这在当时的情况是不允许的,如果两人私通有了孩子,那么也是归女奴隶的奴隶主所有。
而这个问题到了我国,就会有另一番特色了。
在夏、商、周三朝的奴隶制度中,奴隶生下来的小孩,依旧是奴隶,且没有人身自由,生命也毫无保障。低贱的奴隶生的小孩,可能出生不久就拿去陪葬了。
商朝是典型的奴隶社会,奴隶们在奴隶主死后,很多还要拿去殉葬。现在挖掘的商代古墓当中,有大量的人殉,且都是用牲口和奴隶进行殉葬的。周朝时期的奴隶地位相对来说比商朝要高很多,且进入春秋奴隶制度逐步瓦解。周朝的奴隶主要来源于战争,也就是殷商和其他部落战俘组成。
比如周成王讨伐鬼方,获得奴隶13810人,还有吴国、鲁国和周伐齐,俘虏齐国甲车800乘,作为奴隶的甲士3000人。在春秋时期,各国除了争夺土地,其实还在争夺奴隶。周朝时,诸侯对天子,或小国对大国时常有献俘的典礼。诸侯国可以用钱财或者牲口把本国的奴隶赎回去。所以当时奴隶的使用量是比较巨大的,当时的奴隶主为了满足奴隶的需求,可能会允许奴隶大量的生育,但生下的小孩也肯定脱离不了奴隶的命运。
再比如说,春秋时期晋献公借道伐虢灭了虞国,百里奚作为战俘,成为奴隶被作为晋献公女儿的陪嫁送给了秦穆公。百里奚半路逃跑了,逃到了楚国去养马。秦穆公在知道百里奚的贤能之后,用五张黑公羊皮换回了百里奚,并将其任为大夫。这就是我们在《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文中所学的"百里奚举于市"的出处。可见,春秋时期的奴隶,一旦被发现有才还可以做大官。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有百里奚这么幸运。那时的奴隶,大多数被作为官奴,且被作为战利品赏赐给了大臣。大臣又将这些奴隶作为官奴,如果是年轻的女性,或者卖给一些平民做妻子。
据古文献显示,在古罗马时期,那些体格健硕的男奴隶居然还没有体格瘦弱的女奴隶价格高。而且一般来说,一个女奴隶的价值是四五个男奴隶的价值。即使男奴隶身强体壮能够干很多苦力活,但是不能像女奴隶那样生下孩子。
与此同时,有良好面孔的女奴隶无法逃脱被霸占的命运,不仅遭遇各种凌辱,甚至出生的孩子将继续被视为奴隶。因为除了她自己以外,女奴隶生下来的孩子,也是属于奴隶主。因此,奴隶主无形中节省了买奴隶的成本。喂养一个奴隶并不像养育自己的孩子,管他吃什么穿什么呢,让他有一口气,保证不死就行。万一就算了死了,奴隶主也没什么损失。
除了能够生孩子以外,女性奴隶普遍瘦弱,比较易于控制,男奴隶身强体壮,如果要是想逃跑或者怎么样,奴隶主可能要花费的力气才能制止,说不定还制止不了使自己白费钱财。女奴隶就不一样了,比较瘦弱而且一般不会想逃跑,就算想逃跑一个人也可以控制得住她,相比之下,女奴隶更让人省心一些。
而且在那个时代没有足够的粮食供人食用,女奴隶比男奴隶吃得少些,日积月累也可节约不少粮食,但做得更多当然是最具成本效益的。所以女性奴隶也更受追捧。所以在古罗马,女性奴隶的“市场”要比男性奴隶好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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