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度的单位是每平方米牛,即N/m²。
力学上,材料在外力作用下抵抗破坏(变形和断裂)的能力称为强度,强度是机械零部件首先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强度是衡量零件本身承载能力(即抵抗失效能力)的重要指标。
强度的分类:
1、按照材料的性质,材料强度分为脆性材料强度、塑性材料强度和带裂纹材料的强度。
①脆性材料强度:铸铁等脆性材料受载后断裂比较突然,几乎没有塑性变形。脆性材料以其强度极限为计算强度的标准。强度极限有两种:拉伸试件断裂前承受过的最大名义应力称为材料的抗拉强度极限,压缩试件的最大名义应力称为抗压强度极限。
②塑性材料强度:钦钢等塑性材料断裂前有较大的塑性变形,它在卸载后不能消失,也称残余变形。塑性材料以其屈服极限为计算强度的标准。材料的屈服极限是拉伸试件发生屈服现象(应力不变的情况下应变不断增大的现象)时的应力。
③带裂纹材料的强度:常低于材料的强度极限,计算强度时要考虑材料的断裂韧性(见断裂力学分析)。对于同一种材料,采用不同的热处理制度,则强度越高的断裂韧性越低。
2、按照载荷的性质,材料强度有静强度、冲击强度和疲劳强度。
材料在静载荷下的强度,根据材料的性质,分别用屈服极限或强度极限作为计算强度的标准。材料受冲击载荷时,屈服极限和强度极限都有所提高(见冲击强度)。材料受循环应力作用时的强度,通常以材料的疲劳极限为计算强度的标准(见疲劳强度设计)。此外还有接触强度(见接触应力)。
3、按照环境条件,材料强度有高温强度和腐蚀强度等。
高温强度包括蠕变强度和持久强度。当金属承受外载荷时的温度高于再结晶温度时,塑性变形后的应变硬化由于高温退火而迅速消除,因此在载荷不变的情况下,变形不断增长,称为蠕变现象,以材料的蠕变极限为其计算强度的标准。高温持续载荷下的断裂强度可能低于同一温度下的材料拉伸强度,以材料的持久极限为其计算强度的标准(见持久强度)。
此外,还有受环境介质影响的应力腐蚀断裂和腐蚀疲劳等材料强度问题。
费希纳定律又称对数定律或韦伯一费希纳定律,是费希纳在韦伯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假定:把最小可觉差(即边疆的差别感觉阈限)作为感觉的单位,即每增加一个差别阈限,心理量增加一个单位。这样,从刺激阈限开始,就可以测量为了向上前进一个最小可觉差所必须增加的刺激量,边疆测试下去,就可把全部刺激范围分成若干个差别阈限的单位。费希纳运用积分进行推导,得出下列公式:S=KlgI+C 公式中的Lg是对数取值.公式中S为感觉量,K和C为常数,I为刺激强度(物理量)。由此可见,刺激强度的变化和它所引起的感觉变化之间的关系是非线性的,感觉的变化要比刺激强度的增长慢,即心理感觉量与物理刺激量的对数值成正比。用费希纳的话来描述:当刺激强度按几何级数增加时,感觉强度只按算术级数增加。费希纳定律在许多感觉领域的研究中得到了验证,然而它只适用于中等强度的刺激范围。
你好,因为I要取对数的,所以S远远比I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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