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定义是“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适合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或指“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不论是自然植被或人工栽培的,包括农林牧生产用地及园林用地,均可称为绿地”。由此可见,“绿地”包括三层含义
(1)由树木花草等植物生长所形成的绿色地块,如森林、花园、草地等;
(2)植物生长占绝大优势的地块,如城市公园、自然风景保护区等;
(3)农业生产用地。
19世纪,世界上并没有绿地这个概念,在19世纪末世20纪初,英国出现了开放空间一词后,年,才通过施行的《开放空间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开放空间的概念和特点。直到目前西方城市规划概念中一般仍不提城市绿地,而是说开敞空间,而西方各国的法律规范和学术研究对它的定义和范围有着不同的解释,美国将开敞空间定义为“城市内一些保持着自然景观的地域,或者自然景观得到恢复的地域,也就是游憩地、保护地、风景区或者调节城市建设而预留下来的土地,城市中尚未建设的土地并不都是开敞空间,城市绿地具有娱乐价值、自然资源保护价值、历史文化价值、风景价值”;英国的开敞空间定义为:“所有具有确定的及不受限制的公共道路并能用开敞空间等级制度加以分类而不论其所有权如何的公共公园、共有地、杂草丛生的荒地以及林地”;日本的高原荣重把开敞空间定义为:“游憩活动,生活环境,保护步行者安全,及整顿市容等具有公共需要的土地、水、大气为主的非建筑用空间且能保证永久性的空间,不论其所有权属个人或集体;H·赛伯威尔则把开敞空间定义为“所有园林景观、硬质景观、停车场以及城市里的消遣娱乐设施”;C·亚历山大在《模式语言:城镇建筑结构》中对开敞空间定义为:“任何使人感到舒适、具有自然的屏靠,并可以看到更广阔的地方,均可以称为开敞空间”波兰学者也认为:“开敞空间一方面指比较开阔、较少封闭和空间限定因素较少的空间,另一方面指向大众敞开的为多数民众服务的空间,不仅指公园、绿地这些园林景观,而且城市的街道、广场、巷弄、庭园等都在其内”。
总之,它包括与城市生态环境有关的一切自然元素,涵盖了所有被植被覆盖的土地。需要指出的是,业内普遍存在着将“绿地”的含义理解为城市绿化用地,而将农田、林地排除在外的现象。这种理解不能满足城市化进程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应从宏观的视角认识绿地的内涵,这将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研究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和更大尺度的绿地规划的问题。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一将“城市绿地”表述为“以植被为主要存在形态,用于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的一种城市用地”。它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用于绿化的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之外的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特定区域。在该标准的“条文说明”中进一步解释为“广义的城市绿地,指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种绿地”它包含了城市建成区以及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两个空间层次的绿地。这就是“城市绿地”概念的外延。如此界定,更有利于我们在更大的背景下科学统筹“城市绿地”的规划控制。
在国内,“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适合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或指“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不论是自然植被或人工栽培的,包括农林牧生产用地及园林用地,均可称为绿地”。现在,大部分学者认为的城市绿地概念是“城市绿地是指以自然和人工植被为地表主体存在形态的城市用地。它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用于绿化的土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对城市生态、景观和居民休闲生活具有积极作用、绿化环境较好的特定区域。城市绿地以自然要素为主体,为城市化地区的人类生存提供新鲜的氧气,清洁的水,必要的粮食、副食品供应和户外游憩场所,并对人类的科学发展和历史景观保护等起到承载、支持和美化的重要作用。”从景观生态学角度,认为绿地是城市的一种景观,并将城市绿地定义为:城市绿地是城市中保持着自然景观,或自然景观得到恢复的地域,是城市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综合体现,是城市中最能体现生态性的生态空间,是构成城市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上具有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维持城市生态平衡或提供游憩活动的场所、营造城市景观风貌和城市景观文化的作用在结构上表现为自然的、半自然的或人工设计的城市生态用地。
你好:建议在晚上把龙吐珠、一帆风顺,变色叶、葡萄莲、绿螺、独叶兰移除室内,放在阳台,如果不愿隔舍就留下君子兰,兰花,
兰类植物对净化空气有好处,有些植物在白天进行光和作用,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而夜间进行呼吸作用,吸收氧气,释放二氧化碳,有与人争夺氧气之嫌,
特别提醒:切莫将居室当“花房”,各种花木摆放过多,室内通风有限,其空气的稀薄程度就会如在高原一般,尤其夜间大多数花卉会释放二氧化碳,吸收氧气,与人“争气”,而且夜间居室大多封闭,加上花盆里土壤、人体以及宠物呼吸的二氧化碳,会增加二氧化碳的浓度,引起人体缺氧,影响健康,反而起到相反的结果。
室内养花过多有害
〔来源:中国花卉报〕
住房改善后,人们总希望在居室里种些花草,改善室内生态环境。可专家指出,冬季室内养花并非越多越好。15平方米左右的居屋,只宜放2盆中型、大型植物,而小型植物可以放3、4盆,过多则有危害。
社会上流行室内不宜多养花草的说法,理由是植物要和人争夺氧气。上海植物园邬志星高级工程师告诉记者,这种说法比较片面。科学的居室养花应该对植物进行正确选择。花草白天能在阳光的照射下,进行光合作用,放出氧气,对人有益;但有的植物会在晚上吐出二氧化碳,对人体不利,有损健康。
邬志星表示,仙人掌类和多肉类植物的叶面气孔构造有特异性,在光合作用中形成的氧气到夜里才会释放,可以放在室内观赏。而对于晚上会释放二氧化碳的植物,应该在晚上把它们移到室外。
在室内养花要避开有毒的植物。比如黄杜鹃、含羞草、花叶万年青、虎刺梅(铁海棠)、马蹄莲、变叶树和夹竹桃等,如果这些植物种在室外,一般不触动或食用,可作观赏;而冬季常种的圣诞花,其叶汁有毒,应该小心
http://www.120ask.com/Question/2006-1-7/336459_3_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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