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对光洁的皮肤已习已为常,甚而女性的肤质越滑腻越引起异性的赞叹。然则这件事曾苦苦困挠着生物学家,:
从“适者生存”的角度,毛发真是个好东西。
那套天然皮草能防止皮肤潮湿、防晒伤,在丛林里奔走还不容易被荆棘草木所伤,而且不容易被苍蝇蚊虫侵扰,有此皮毛还不伪装功能,比如猎豹的豹纹服,几乎就是天然迷彩服。
此然毛发还有表达情感的功能,比如猫星人,一旦愤怒便毛发倒竖,温顺乖巧便毛发服贴,狮子亦是如此,毛发倒竖时令人不寒而栗,其实人类也是如此,极度愤怒或恐惧时便汗毛竖立,可惜汗毛太外,外人无从察觉。
当然毛发还有动物之间进行族群认知的功能,一只猫对另一只猫主要根据毛发的纹路来判断是否同类,绝不会将体型相近的狗看作朋友。所以,对动物而言,毛发还事关繁殖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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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发的好处如此之多,所以,90%以上的哺乳动物都有毛发,裸体的家伙大多生活在地下或海里。在现存的193种猴子和无尾猿中,人是唯一没有体毛的。
人类却将毛发尽数褪去,由此招来无穷的麻烦,我们必须想尽办法寻找毛发替代品:用树叶,或用其他动物的毛皮披在身上,后来种棉花、种亚麻、织布、染布、做衣服、洗衣服??科学家们对此百思不得其解,甚至有人认为人类毛发尽褪是达尔文进化论的一个漏洞,反进化论者更以此来攻击达尔文。
时至今日,进化论已然是主流科学理论,因此,许多人还是试图从进化的角度对这个“反常”的现象给出种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应寄生虫。
人类刚从树上来到地上,处于穴居状态。在阴湿的洞穴里,必然遭遇寄生虫的侵扰,人类不胜其烦,干脆褪去毛发,让虱子、臭虫们无处藏身。
――这种说法很快便被攻击站不住脚。因为人类之外至少还有几百种穴居动物,没有一种以褪毛来应对寄生虫,何况,褪去毛后,人类并没有摆脱寄生虫的攻击,甚而随之而来的真菌与细菌感染,让皮肤病更加多发,换句话说,这种应对寄生虫的方法极为愚蠢。
第二种解释是:幼态持续。
人刚出生的时候,脑容量只占成年人的23%,这造成我们无法像其他动物一样,出生没多久便可以自理。而要经历漫长的婴儿与少年时间,才能独立生活。这使得人类相当长一段时间,需要维持“幼稚状态”。
这便是幼态持续,这种持续使人类许多特征都保持了婴幼儿状态,最主要的便是体不生毛。
可是,按这种理论,人类成熟以后不是应该多长一些毛出来吗?为什么新生婴儿的绒毛似乎比成年人还要多一些。
更主要的,用“幼态”解释无毛现象,陷入了循环论证。即,因为幼态持续,所以身体无毛,还是说因为身体无毛,所以幼态持续?以一种需要解释的现象来解释另一种需要解释的现象等于没解释。
第三种解释是:用火说。
因为人类使用火而导致体毛脱落,不然体毛太多,稍不留神便引火烧身。然而,人类用火从目前考古学证明,可以上溯150万年,那还是中国的元谋人时代,属于人科直立人阶段,人类的进化还介于人与动物之间,仍然浑身毛发,而直到北京人阶段,漫长的时间,仍然毛发浓密。同时这也不能解释头发和阴毛的存在。
第四种,也是争议最激烈的一种说法――“水猿理论”。
这种理论认为,400万―800万年前,非洲东北部海平面升高,大批陆地被淹没。那里的古猿为了生存,不得不适应海中生活。
400万年前,海平面回落,这批水猿重新回到陆地生活。正是这段水中岁月,导致水猿体毛脱落,并用一层厚厚的皮下脂肪保存热量。
这个理论之所以受追捧,是因为似乎很好解释了人类流线型的身体――适合水中游泳,以及直立行走的姿态――在水中练习直立行走要比陆地上容易地多。至于身体无毛,则为了减少水中活动的阻力。由于头部常常需要露出水面,所以保住了头发。
水猿理论还解释了人类奇特的汗毛走向。我们背上的汗毛全部斜斜指向脊柱,如同游泳时水流经过背部的路线。
而且人类的皮下脂肪,我们的亲戚猩猩和猴子都没有,鲸鱼等海洋哺乳动物才有,主要为了在水下保持体温。
这个理论提出时本被视为胡说八道,直至上世纪六十年代,英国一位女作家摩尔根以奇生花妙笔将此理论写得天花乱坠妙趣横生,才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然而,在动物学家眼里,这个理论错漏百出。
比如,很多海洋动物其实都有浓密的体毛,比如海獭。没有体毛虽可以减少水流阻力,却大大加速体表温度散失,这种散失程度仅靠皮下脂肪根本解决不了问题,所以鱼类基本都是冷血动物,无需保持体温。还比如虽然人类有适合游泳的流线体型,然而与鲸鱼之类动物比仍然相去甚远,他们已接近于纺锤型,在水中阻力已降到最低,而人类四肢仍然突出,加上睾丸、乳房等拖拖拉拉的零部件,根本不是其他水生物的对手??
总之,这场争论旷日持续,双方各自举证层出不穷,时至今日,已没有多少人将其当作一回事。
第五种,适应“长途捕猎”说。
远古时期,人类主要靠采集和狩猎获取食物,而他们对食草动物最有力的猎取手段是――长途追杀。
自然界没多少动物可以进行长途奔跑,即便是最擅长远行的赛马都有可能在人类的马拉松比赛中产生过度热量散发不掉,大脑受热崩溃,内脏功能紊乱,导致应激死亡。
相比之下,其他动物的长跑能力不值一提。
随便一个熊孩子一阵猛追,都能把一只公鸡追得气喘吁吁。号称陆地上速度最快的猎豹,冲刺距离一般不超过100米,狮子更连100米都懒得跑,每次冲刺后都会大口喘气,剧烈收缩腹部以尽快散发巨大热量。
惟一例外的是狼,它们以小碎步奔跑,这种方式消耗能量极低,所以,它也是利用其他动物不擅长跑的特缺点来猎杀动物,否则,以狼不快不慢的速度,难逃被饿死的下场。
人类跟狼一样。
据说,人在自然界中长跑能力独占鳌头。因为人类腿很长,步伐大,且膝关节和肌腱十分强壮,让其他猿类望尘莫及,这些设备都是为了跑步。而且人类还有一个异常肥大的屁股,这让屁股厚重结实的肌肉可以反复拉动大腿前进,同时还可以防止身体过份前倾而摔倒。
这样的长跑能力,便成了食草动物的噩梦。
早期人类还不具备制造武器、挖陷阱的智慧,他们猎杀动物只有一招――持续追赶,一击毙命。
现在非洲古老的桑人仍然取用这种捕猎技术。他们会盯着一头鹿连续追赶一天一夜,带上干粮,一旦盯上便穷追不舍,直到把猎物追得口吐白沫倒地不起。猎物在持续不断地被追击之下,没时间吃草、喝水,得不到片刻休息,情绪处于惊恐之中――这更加剧了能量的消耗,它们可能至死也不明白,四条腿为什么会跑不过两条腿――不是输在速度上,而是输到了耐力上。
这种观点已得到考古学的证实――早期人类的关节化石磨损十分严重,这说明他们确实在长跑。
现在问题来了,长跑跟?露的皮肤有什么关系?
当然不是因为裸奔比披着皮毛奔跑更令人心情愉悦,而是为了散热!
老祖先生活的非洲阳光强劲毒辣,户外奔跑的人们面临身体过热致死的危险,他们必须具备更精良的散热设施,那就是脱去了毛发的裸露皮肤。
好了,现在另一个问题又来了――男人需要狩猎,女人又不需要,为什么女人的毛发比男人还少?
他们的解释是:首先,女人不一定就不打猎;其次,脱毛的男人会把脱毛基因传给下一代。
而更彻底的解释来自于另一种说法――和上床有关。
这是达尔文的性选择说。
这种说法听起来相当可笑――只有褪了毛之后,我们光洁的皮肤上才能有“痒痒肉”。
弗洛伊德认为:“痒”是力比多,即性欲在皮肤上的一种表现方式,他甚至据此推断,一个孩子从被胳支开始知道痒开始,便有了性欲。
抚摸女人,会激发她的性欲。毛发越少,当然抚摸的效果越好,相比于一个浑身长毛的女人,皮肤滑腻,一被抚摸就哼哼叽叽给于回应的女人,对男人更有吸引力。
这让人类学会了调情――而此前,人类可能只会简单粗暴的交配。
狩猎以及性选择,让人类褪去毛发――当然,关于人体不长毛,还有许许多多奇奇怪怪的解释,其实你应该也看出来了,所谓的解释或推理,其实都是一个字――猜!
看到这里,可能好奇心强的同学会思索一个问题,为什么人类的体毛没褪干净,还剩那么几撮?
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了,有兴趣知道的可以留个言,没兴趣的,下篇讲别的。
(以上观点及素材主要来自《疯狂人类进化史》和《被劫持的私生活》,很有意思的两本书,强烈推荐。)
这个要看时代,尽管肌肉体毛是男人的象征,但现今更喜欢细嫩清秀的小男生。现在是金秀贤类型的pretty boy时代,史泰龙的时代过去了。如果体毛,大胡子是一种美的话,剃须刀厂家就可以歇菜了。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