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做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这是袭人对宝玉说过的一句话。作者用这一句话,给予了袭人高度赞美:她是一个富有正义感且能坚守底线的人,深明大义,堪为圣贤。
袭人是个特别忠心的奴仆,但她不是愚忠,她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心地纯良,克尽职任”,这是贾母对袭人的评价,也正是因为袭人拥有这两大优点,贾母才把她派到宝玉身边,照顾宝玉的饮食起居。
袭人也不负贾母所托,尽心尽力地照顾宝玉,但因为“宝玉性情乖僻,(袭人)每每规谏,宝玉不听,心中着实忧郁”。
面对宝玉“性情乖僻”,袭人为什么要“每每规谏”?这正是因为袭人“心地纯良”,不希望宝玉“作奸犯科”,做出些违法乱纪的事。
从贾母对宝玉的宠爱来看,她并没有期望袭人去“规谏”宝玉,她看中袭人的“心地纯良,克尽职任”, 基于两个考虑:
其一,因为“心地纯良”,所以不会倚仗权势兴风作浪,从而能带给宝玉岁月静好的安稳生活环境;
其二,因为“克尽职任”,所以会尽心尽力地照顾好宝玉,让宝玉安心,也让贾母放心。
然而,出于本性的“纯良”,袭人在完成贾母的托付之余,更希望宝玉也做一个“心地纯良”的人。可以淘气,可以顽劣,也可以“作出个喜读书的样子来,教老爷少生些气”,但不可以使坏,更不可以“作奸犯科”、违法乱纪。
但是,袭人毕竟只是一个奴仆,宝玉是她的主子,她不能用强硬的方式去阻止宝玉变坏,只能经常“规谏”,而且是利用一切机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规谏”。
如果实在“规谏”起不到效果,宝玉依然要往歪路上走,那她只能抽身离去,以表明自己不肯与“作奸犯科”同流合污。
所以,第三十六回,袭人和宝玉有这样的对话:
宝玉笑道:“就便算我不好,你回了太太竟去了,叫别人听见说我不好,你去,你也没意思。”袭人笑道:“有什么没意思,难道做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再不然,还有一个死呢。人活百岁,横竖要死,这一口气不在,听不见看不见就罢了?”
这段对话,需要结合第十九回的“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来理解。
第十九回,袭人的“母兄要赎她回去”,宝玉知道后,非常伤心。袭人看出他的不舍,便以此为机会,对宝玉约法三章,“你果然依了我,就是你真心留我了,刀搁在脖子上,我也是不出去的了”。
宝玉当即答应了,但他本来就是口是心非之人,为了能留住袭人,不得不在袭人面前有所收敛。
到了第三十六回,王夫人把袭人抬为姨娘,宝玉觉得这下吃到定心丸了,不必再担心袭人会离开了,“从今以后,我可看谁敢来叫你去”。
没想到,袭人依然很坚决,“从此以后我是太太的人了,我要走连你也不必告诉,只回了太太就走”。
接下来宝玉开始耍赖了,“就便算我不好,你回了太太竟去了,叫别人听见说我不好,你去,你也没意思。”这种耍赖法,就是利用袭人对她的感情,我们不妨换用现代的语言风格来翻译一下。
宝玉知道袭人对他感情深厚,像家人一样。所以他说:如果我做了什么坏事,成了坏人,你哪怕离开了,不在我身边了,听到别人说我的坏话,你也不会好受。
宝玉这话说得没错,我们每个人应该都深有体会。如果我们的家人做了坏事,成了坏人,大家在议论的时候,我们当然会心里不好受。
没想到,袭人完全不吃宝玉这一套,“有什么没意思,难道做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再不然,还有一个死呢。人活百岁,横竖要死,这一口气不在,听不见看不见就罢了?”
在袭人心里,有着一个特别分明的界限:你做好人,我就跟你是一家人。如果你要去做强盗做贼,对不起,我们就不再是一家人,我会跟你划清界限,抬腿就走。如果实在走不了,你们家拿权势压我,不放我走,那我还可以去死。人总是要死的,与其跟着你去做强盗,不如早死,总之就是不愿意违背良知苟活于世。
袭人这话说得非常狠:你做好人,咱们长长久久,你要是去做坏人,那我宁愿死都不肯跟你在一起。
每次读到这里,都对袭人肃然起敬,这哪像是一个丫鬟说出来的话,分明是心中有大义的仁人志士的口气。
由此可以看出,虽然只是一个奴仆,对主子有着“克尽职任”的忠心,但袭人不是愚忠,不会唯主子是从。她有着自己的原则和底线,而且时时坚守着这份原则和底线,不因身份地位的改变而改变。
袭人之“贤”,不止是贤良,还有贤明。“贤”是作者对袭人的定评,作为回目名写在了第二十一回,“贤袭人娇嗔箴宝玉”。
在儒家文化里,“贤”是非常高的评价,仅次于“圣”,而且经常以“圣贤”来形容品德高尚、才智超凡的人。可惜的是,“贤”字放在女性身上,便被后人理解成了贬义,认为是封建女德的象征。这不但是对袭人的误解,也是对作者曹雪芹先生的误解。作者用“贤”来评价袭人,指的是袭人不止贤良,而且贤明,是个虽不读书却明理的人。
我们先来看“贤袭人娇嗔箴宝玉”这一情节中,作者是如何描述袭人贤明的。
这一回中,因为湘云来了,晚上与黛玉同睡一床。这两个人都与宝玉有过一段青梅竹马的时光,小时候不分性别吃住在一起,“日则同行同坐,夜则同息同止”。古人有“男女七岁不同席”的礼仪规矩,哪怕是现代社会,小时候再亲密,到了青春期同样要避嫌,不能再没大没小。
宝玉可不管这些,清早起床就往黛玉房里跑。这就相当于现代的中学生,男生刚起床没洗漱就往女生宿舍跑,而且是直接进房,还走到床边给女生盖被子。注意,此时,睡在床上的两个女生还没醒,其中一个“被只齐胸,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试问,即使是现代,哪个女生愿意自己的睡态就这样被男生偷窥了?
不仅如此,宝玉这一早上都赖在女生宿舍了,不仅要求湘云替他梳头,还用湘云用过的洗脸水来洗脸。
于是,袭人生气了。
有人说,袭人是因为吃醋而生气,这实在是把她当成小心眼的黛玉来看了。袭人之所以生气,仅仅是因为宝玉太没界限感了,“姊妹们和气,也有个分寸礼节,也没个黑家白日闹的!”
还记得第十九回袭人与宝玉约法三章之时,其中有一条就是“再不许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了”。年纪小时男孩女孩可以没有界限,大了就不行了,哪怕是亲兄妹也不可以,何况宝玉与黛玉湘云只是表兄妹。
所以,袭人的生气,是因为宝玉答应过她的约法三章,如今不但忘了,而且变本加厉,闹得越来越过分了。
这就是袭人的贤明,虽不读书却明理,因此,宝钗认为她“倒有些识见”,“其言语志量,深可敬爱”。
当然,宝玉“吃人嘴上擦的胭脂”以及溜进女生宿舍看女孩子睡觉,都没有歪心邪念,袭人也深知他不是要使坏。但是,袭人还是要阻止他,原因就在于她见识深远,能够看到隐患。这个袭人所担心的隐患,就在第三十四回她对王夫人的进言里:“世上多少没头脑的事,多半因为无心中做出,被有心人看见,当作有心事情,倒反说坏了。只是预先不防着,断然不好。”
了解宝玉的人,知道他的这些行为是“无心中做出”,但他这些不避嫌疑的行为,会被多少“有心人看见”?这些人看见了,“当作有心事情”,于是“倒反说坏了”,正如冷子兴几年前就说宝玉“将来色鬼无疑了”。
宝玉可能并不在乎外人如何说他,但他如果真心怜爱这些姐妹,就该为她们的名誉考虑。他一大早去给黛玉湘云盖被子,和她们一起梳洗,这样的事如果被“有心人看见”,“当作有心事情”传出去,黛玉湘云还能好好做人吗?
这就是袭人的明理之处,作为宝玉的贴身丫鬟,她不但要为宝玉的名声考虑,也要为身边的女孩们考虑,这才是她“心地纯良”的体现。她的“纯良”不仅对主子,也对她所能遇到的所有人。她希望所有人都能好好地不被伤害,当然更不愿意宝玉去伤害别人。
这才是宝钗觉得袭人“言语志量,深可敬爱”的原因。
正是因为袭人既贤良又贤明,她才会坚守着做好人不做坏人的原则和底线,坚决不与“强盗贼”同流合污。无论她对宝玉的感情有多深,如果宝玉不听“规谏”一定要去做“强盗贼”,那她会毫不犹豫地抽身离去,荣华富贵都不要了。所以她说:“难道做了强盗贼,我也跟着罢?”
这才是袭人之“贤”,也是作者对她的高度赞美,虽不读书却深明大义,堪为圣贤。
有这么一个成语,不仅普通人都理解错了,就连语文老师都理解错了,甚至连《汉语大词典》、《中国成语大词典》、《汉语成语考释词典》等词典也解释错了!
这个成语就是“蛛丝马迹”。
首先问个问题,“蛛丝马迹”,“蛛”指的是蜘蛛,那马呢?
想必很多人都会说,那不就是马吗?老师都这么说的。
有一些百科则解释道:
再一翻《汉语大词典》、《中国成语大词典》、《汉语成语考释词典》等词典都解释道:
从而引申为人们可以从细微处发现事情的线索与真相。
比如,“蛛丝马迹”经常用来形容侦查人员的细心观察与判断,查找到案件真凶。
这个成语意思大家都很容易理解,平时也很常见。
只是很遗憾地告诉大家,词典的这个解释是错误的。
“蛛丝马迹”的“马”,不是马匹的马,而是一只虫。
其实,我很早之前就觉得很纳闷。
既然“蛛丝马迹”比喻的是隐约可寻的痕迹和细微的线索。
“蛛丝”确实很细微, 那么与之并列的“马迹”也应该是很不明显的。
可是,对比蜘蛛,马却是个庞然大物。
骏马奔腾
在没有水泥路、柏油路的古代,马留下的蹄印与痕迹是非常很明显的,根本称不上“隐约、依稀、细微”。
蜘蛛的丝与高头大马的蹄印, 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 是很难相提并论的。
因此,我们仔细一推敲就会发现, 词典和百科将“蛛丝马迹”说成是解释是马留下的蹄印与痕迹很难成立的。
是词典和百科搞错了吗?
是的,确实是搞错了。
如果“蛛丝马迹”说的不是马?那又是什么呢?
要了解这个,首先得知道成语“蛛丝马迹”的出处。
成语“蛛丝马迹”最早出自清朝文学家王家贲的《别雅序》:
“蛛丝马迹”在这段记载里指的确实是“事情所留下的隐约可寻的痕迹和线索”的意思。
问题就在于,这个马真是骑马的马吗?
同时期的清朝文学家夏敬渠在《野叟曝言》中记载道:
夏敬渠就将“蛛丝马迹”变成了“蛛丝虫迹”,这样就更方便让人理解了。
事实上,“蛛丝马迹”的“马”,此马非彼马,此马名为马,实为虫!
蜘蛛通常在房间的顶部结蜘蛛网,而房顶上还有一种虫子, 叫“灶马”。
灶马爬过的地方会留下很多不明显的痕迹, 这就是“马迹”。
蜘蛛丝和灶马爬过的痕迹经常在一起出现,而且都非常的不明显,所以并列称之,于是就出现了“蛛丝马迹”这个成语。
因此这个马指的是“灶马”。
灶马
“灶马”虽然也叫马,但它与拉车驾辕、四蹄如飞、奔腾而过的的哺乳动物"马"没有任何关联。
而是一种活动于灶台上或洞窟内的一种有名的洞窟性及群栖性昆虫小昆虫。
体长36-38mm,体色红褐色至黑褐色,体型宽大,体背隆突或驼背状,故称“驼螽”。
体表坚实,前胸背板有2条不明显的纵纹,无翅膀,靠后腿摩擦鸣叫。
六肢长,关节及胫节具棘刺,转节黄白色,后脚腿节异常粗大,侧缘淡黄褐色具线状斑纹。
这种小昆虫,学名“突灶螽”,属直翅目蟋螽科。
俗名“灶马”,有的地方也称“灶鸡子”,“土灶鸡”。
灶马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常出没于灶台与杂物堆的缝隙中,以剩菜、植物及小型昆虫为食。
一年四季都可发现它的踪迹。
灶马
夏季常见于田野草石、土隙间,以植物的茎、果、叶为食;入秋后进入居民室内的厨房、灶间、餐馆、墙角、砖瓦的缝隙间,以饭粒、菜屑等为食。
它不是蟋蟀,但长得很像蟋蟀,而且比蟋蟀好抓很多。
因此,我小时候经常抓它玩(我们萍乡称之为“土灶鸡”)。
当然,“灶马”并不好玩,很多时候,玩着玩着,就没多少兴趣了。
不过,古人认为灶马是一种穴居于柴灶旁的昆虫,这才称它为“灶马”。
唐朝文学家段成式在《酉阳杂俎·卷十七·广动植之二·虫篇》中记载道:
“促织”就是蟋蟀,而“灶有马,足食之兆也”这句话则表明,在古代人们习惯上认为家里有灶马是一个好兆头,因为,只有富裕之家它才光顾的。
在一些地方神话故事中,“灶马”还是灶神的坐骑。
灶王爷骑这样的坐骑?灶马也成精了吗?
而且,灶马是一种对人无害的昆虫,因此大家对它想当无感,一直和它友好相处(相比令人生厌的蟑螂,灶马实在是可爱得太多)。
不仅如此,灶马还是一味不可多得的中药,据《本草纲目》记载:灶马“干燥全虫性味辛、咸、温,入肺、脾二经,捣碎外敷,可治竹刺入肉,有拔刺消肿之功”。
因此,灶马是一种益虫!
知道了什么是“灶马”,也就能理解“蛛丝马迹”的意思它指的是从挂下来的蜘蛛丝可以找到蜘蛛的所在,从灶马爬过后的印记可以查明它的去向。
从而被大家引申为“事情所留下的隐约可寻的痕迹和线索。”
正因如此,在《通用成语词典》解释“蛛丝马迹”时,就明确指出此处的“马”是“灶马”。
因此,有些百科已经纠正过来了。
比如,百度百科的解释就是——
这里也明确指出是灶马。
而这种解释才是正确的。
百科解释
当然,大家知道“蛛丝马迹”是什么意思就可以了,也没必要咬文嚼字,更别去和老师较劲(否则后果自负)。
本文只为科普,供大家一乐,谢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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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中的“为”读二声,是“修养”的意思,原意是:人若是不修养自己,天理都不容。可是,多数人都把其中的“为”读成了四声,理解成了“为了自己”,这样意思就反了,可能包括很多教师在内,都理解成了后者。尤其是年纪比较大的教师,受《红灯记》里,鸠山审问李玉和时,为了让李玉和交出密电码,威逼利诱,说了句“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剧情里的意思就是后者,误导了很多人。
我知道有两个成语连老师都理解错了。
一个是成语“美轮美奂”,它本来是形容房屋高大美丽的。现在大部分人凡形容美好的事物都用美轮美奂。
第二个成语是“差强人意”。它的本意是:大体上还能使人满意。许多人却理解为根本不能使人满意。
天地人存在的基本形式就是运动,没有运动无所天地人,宇宙万物都在为生存而运动,为就是运动,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个成语由来已久,家喻户晓,古人真的是吃了饭没事干,写成人不为公天诛地灭不更好,或者写成人不律己天诛地灭也行啊!究竟如何解释呢?还是要结合 社会 上的现实。
我们说话的时候,经常会用到一些成语,给人感觉口若悬河,出口连篇。但是,你说的成语你都用对了吗?
下面就说几个容易被人理解错误的成语,看看你知道多少?
1,万人空巷
这个成语经常用来形容由于某种原因,造成大街上一个人都没有。比如多年以前,某部电视剧每当播出的时候,大家都守在电视机前观看,大街上几乎没有人。有人就说,某部电视剧造成了“万人空巷”的效果。
其实,大家理解错了 这句成语的本意是指人人都从巷子里出来了,形容某个重大事件引起轰动,万人相聚,热闹非凡。
2,屡试不爽
理解这个成语的关键是“爽”字,人们很容易理解为“成功”、“爽快”。这样理解,就成了 : 经过多次尝试,仍然不能成功。这个理解,就和本意不一样了。
屡试不爽的本意是,某种办法,用一次,成功一次,从未出现差错,应该是一个褒义词。
3,目无全牛
很多人认为这个成语属于贬义词,意思是一个人没有大局观,思考问题不全面,没有整体观。就形容此人“目无全牛”。
这个理解也错了,目无全牛,是指某个人,特别擅长和精通某个领域,属于专家类型,有些类似于庖丁解牛的赞扬词汇。
4,惨淡经营
人们一听这个成语,一般就会认为是形容管理经验不善,导致生意萧条,不死不活的只能勉强混下去的意思。
这个理解真的大错特错,惨淡经营的本意是说 : 任劳任怨,尽心尽力的从事某种行业和开创事业,是一种赞美之词。
5,溢美之词
大家一看,这就是一个非常好的褒义词,好像是满世界都在夸奖某件事、某个人,听了简直太舒服了。
这里的错误,主要是大家对这个“溢”理解错了。“溢”,在这里是形容过分了,超出了应有的程度,是说对某个人、某件事表扬过分了,名不副实,整个一个贬义词。
6,一文不名
这个词,常常被人们理解为一分钱都不值,毫无价值。要是说某个人没什么用,废材一个,就说他一文不名。
其实这个“名”,是占有的意思,是形容一个人贫困到极点,身上一个“子儿”都没用。
7,身无长物
这个词,常常被用来形容自己非常谦虚,说自己没有什么特别大的本领和特长,一句很自谦的成语。
其实,这句成语是说身上没有多余的东西,形容那些非常贫穷的人。或者是形容某个人非常节俭,生活非常简朴。
8,良莠不齐
这句成语,很多时候都是被大家理解为人的水平的高低。比如都是一个老师教的,学习成绩有好有坏,有人得满分,还有人不及格,就说这些人“良莠不齐”。
其实,这“良莠”两个字,是指人品,是说一群人里面好人好坏人混在一起。而不是形容人的水平高低。
怎么样,上面的成语,你真正理解的有几个?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多被用来教育人要做善事(哪怕这个善事很小)不要做恶事(哪怕这个恶很小)。其实这句话是出自刘备对刘禅的临终嘱托,如果一个帝王临终嘱托他的继承人只是做个好人格局岂不太小了一点。其实这句话里的“善”不是“善良”而是“善于”,“恶”读“wu”是“厌恶”的意思,“为”是“作为”的意思。整句话的就是教导刘禅“不要因为善于做一些小的事情而不去有所作为,也不要因为厌恶做一些具体的小的事情而去试图有所作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既要有远大的抱负,又要脚踏实地”。这才符合一个帝王对他继承人的期望。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现在大家的理解就是《红灯记》里面的那个意思,你在这里的正解,肯定流传不开, 社会 约定俗成的力量大得你无法想象,你拗不过的,这种例子很多,结果都是正解负于误解,最后,误解也成了正确而流行的了。
差强人意
我就没看到过几个用对的
灶马、蟋蟀的一种
我在解读《聊斋志异》读后感的时候,用到了“二三其德”这则成语,二三其德是什么意思呢?就是不够专一,三心二意的意思。故事中,狂生耿去病,家中本来已有了妻子,可看到青凤姑娘的美貌出众之后,明知道青凤姑娘是狐狸精,依旧想尽办法,明里暗里一起下手,勾引追求青凤。
在这样的故事情节之下,难免使人会想到“朝三暮四”这则成语。然而,细细品味的话,其实这里,是不适合用“朝三暮四”这则成语来形容耿去病的品行的。
“朝三暮四”这则成语,出自《庄子-齐物论》,成语的典故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养猴子的老人,给猴子喂果子,原本是早上四个、晚上四个,老人觉得喂多了,就跟猴子商量,早上三个,晚上四个行不行,猴子们不答应,老人又说,那早上四个,晚上三个好不好,猴子们一听早上增加了一个,根本没有考虑晚上会少一个果子,就都欣然答应了。
从这则寓言故事的本意来理解,“朝三暮四”这一则成语,形容的是看待问题不全面,只片面的根据某一个条件的变更,就武断地做出决策的行为,不能够整体的看待事物全貌,不能综合评估事情整体的寓意。
可惜,在后来的流传中,人们却更愿意根据成语的字面意思,将成语理解成了反复无常、做事情没有长性、不能够坚定态度的意思,更进一步,引申成了做人的兴趣不够专一,心态比较分散,尤其是在男女 情感 方面,过于贪心、不能专一的意思。单凭字面意思,就将“朝三暮四”,与“朝秦暮楚”、“朝云暮雨”等看起来比较类似的成语的意思混淆了。
其实这句话主要说的是一个阶段。感情必然是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发展过来的。经过了吵架的阶段之后,变得沉默,不再争吵。其实争吵也是互相理解和沟通的过程。当沟通都不愿意沟通的时候,就说明对感情已经从失望变成绝望了。就这么下去,大多数感情都会以悲剧收场。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优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