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不是倒卖就不犯法,个人未经批准,倒卖食盐的,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运输途中勾结他人倒卖食盐的,仍然是一种无证买卖食盐的行为,从性质上讲,更是一种违法行为。
数量太少了!不构成犯罪。但可以予以行政处罚:对贩卖私盐等违法行为,除没收盐产品外,可并处私盐价值3倍以下或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一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盐业管理规定,非法生产、储运、销售食盐,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2、第二条规定:非法经营食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在二十吨以上的;
(二)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数量十吨以上的。
3、 第三条规定:非法经营食盐行为未经处理的,其非法经营的数量累计计算;行为人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盈利,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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