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坚持避孕为主。有生育能力的夫妻,已生育两个子女的,或者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的,提倡使用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的,应当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怀孕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如你所说的生完二孩的,应该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一般有三:一是上环;二是结扎;三是皮埋。如果你不愿意上环,可以向计生部门要求去结扎或皮埋。
如果你不及时采取避孕措施,那只能按你们当地政府的规定办。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何时颁布的?何时施行?答:于2001年12月29日颁布,并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的依据是什么?
答: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法。
4、我国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坚持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即“三为主”)。
5 、我国的人口政策是什么?
答: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6、妇女的“五期”卫生指的是什么?
答:是指妇女在月经期、妊娠期、产褥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卫生保健措施。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何颁发?何时施行?
答:是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颁布。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8、我国什么时候开始在少数民族中推行计划生育的?
答:我国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发展,经历了一个从“鼓励生育”到“节制生育”的过程,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在少数民族中推行计划生育。
9、《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保护妇女和女婴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充女婴。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共多少章?各章提纲是什么?
答:共七章。各章提纲为:总则。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律责任。附则。
1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流动人口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四条规定: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1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己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出了什么要求?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己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13、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假期各是多少天?
答:放置宫内节育器2天,取环1天,输卵(精)管结扎7天,不满45天人流手术休息15至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手术休息42天,
14、国家对产假有什么特殊规定?
答:除国家规定产假外,增加30天产假(剖腹产再加15天)、(共计135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1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少数民族的生育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款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16、符合什么条件的再婚夫妻(复婚者除外)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答:(1)城镇汉族夫妻再婚前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2)农村汉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两个子女的,少数民族夫妻再婚前合计只生育过三个子女的。
17、长效避孕措施包括哪些?
答:长效避孕措施包括:放置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避孕、输卵(精)管绝育术等。
18、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能否生育第二个子女?
答: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己明确规定,再婚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的经过审批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9、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结婚年龄有什么新的规定?
答: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20、《婚姻法》第几条规定男方在什么情况下不得提出离婚?
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21、为什么要建立计划生育协会?
答: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从根本上说,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群众工作”。只有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自觉实行,依靠各有关部门和各界人士密切配合与大力支持,才能完成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艰巨任务。
22、我国总人口将在什么时间达到峰值?达到峰值时是多少亿?
答:是21世纪中叶。达到峰值时是接近16亿。
23、我国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是什么?
答:人口过多是我国最基本最重要的国情,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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